對“社會與法”頻道的總體印象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社會與法”頻道開播了,很多觀眾對這個頻道抱著很大的期望,不知道兩位專家看了沒有,總體印象如何?網友們看了沒有,有什麼感想?
【麵包屑兒】看了新聞報道和電視劇,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原來一些與法制有關的欄目沒有歸進來《今日説法》、《經濟與法》都沒有,不知道為什麼,以後是否還會調整呢?
【特邀嘉賓:范 愉】由於時間的關係,看了一些,但是沒有把所有的欄目都看一遍,所以,印像是不全面的。但總的印像是:首先,節目的製作人在頻道開播之前做了精心的策劃,欄目的安排和節目的製作都是獨具匠心的,應該能獲得一個良好的開始。其次,把社會與法作為一個頻道的名稱和定位是很有意義的。它表明:我們並不是把法律簡單地視為一些規則,而非常注重法産生和運作的社會基礎,並強調,法與社會的互動,這種定位比單純的定位為法制頻道更符合現代法治精神,也更符合社會的需要。第三,從現有的欄目看,形式多樣,有觀眾的參與,涉及到法律、道德、心理等多個方面,節目類型也很豐富,主持人也有一定的影響力,説明這個頻道具有很強的實力。最後,這個節目的宣傳和包裝做的也非常到位,在開播之前就已經引起了社會的關注,相信以後會通過自己的節目來吸引越來越多的觀眾。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社會與法頻道每天播出20小時,節目形態多樣,新聞、專題、訪談、電視劇等異彩紛呈,兩位嘉賓,你們對哪個欄目比較感興趣?為什麼?
【特邀嘉賓:范 愉】很對不起,我並沒有看完所有的欄目,所以基本上沒有發言權。但是,已經看到並參與的一個欄目叫做《大家看法》,這個欄目事先在網上徵求大家的參與,所以能夠直接的了解到很多民眾的看法,感到很有意思。這也是為大眾提供的一個發表意見的平臺,我覺得這種方式很好。此外看到的一個《心理訪談》節目,也很有趣,感覺到受益匪淺。此外,中國法制報道中的一些信息也還是比較有價值的,等以後我把各個節目都看完了以後再來跟大家交流。
【hello1810】請問兩位老師,“社會與法”頻道開播了,有人提議在適當時間開設“刑偵劇場”,播放一些優秀的刑偵劇,那麼對這樣的看法二位怎麼看?
【hello1810】有些我喜歡,有些則不喜歡。比如説那個《紅蜘蛛》,那是什麼刑偵劇呀,真是不敢看了。不過現在真有許多好的刑偵劇,比如遼寧電視臺播出的《紅罌粟》就很不錯,我喜歡看!
【曉陽32】我,不知道喜不喜歡,好、精彩就喜歡看,最好實在點的!
【特邀嘉賓:焦洪昌】我對法律的好奇最早就是從看偵探小説開始的,曲折的故事情節、嚴密的邏輯推理、專業的法律知識、高超的偵破技能,讓我感動。所以,你的提議可能代表了很多觀眾的心聲,當然開設刑偵劇場板塊需要專業策劃,目前電視臺的編劇還不一定具備這些方面的能力,然而他們擅長從社會、從專家那裏獲得知識,我們不妨向社會徵集劇本,利用電視臺的策劃和製作能力,定期播放,以增加收視率,滿足人民的需求。
【hello1810】老師説的對,向社會徵集劇本是個好主意!
【leeyue平衡】大家怎麼理解“社會與法”這個頻道名稱?它為什麼不直接叫“法制頻道”?社會裏與法直接或間接相關的東西太多了,這個頻道會不會因此長期下去辦成一個大雜燴?
【曉陽32】社會與法,感覺像是經過精心考慮過的,即顧及了“這些”,又顧及了“那些”,我想,我所説的這些那些應該會有人理解!
【中國吉祥0】化用一下焦洪昌老師的話就是:法制(新聞,人物,生活)就在社會的各個角落,就在我們中間:)!
【hello1810】我想不會,因為社會和法制是不可分離的。
【特邀嘉賓:焦洪昌】網友“leeyue平衡”,你好!我發現你是一位非常重視方法的人。大家知道,對問題的理解往往是從概念和語詞入手的,你提出了一個本欄目的本體問題。確實,我也曾對本欄目為什麼叫“社會與法”有過疑惑,不過,經過一段時間的思考,我有點兒悟出了她的內涵,首先欄目以社會為背景,關注發生的問題,實事求是説,社會是非常複雜的,法律只是社會中的一方面的問題,如果只談法制不談社會,會把欄目的視角放的比較狹隘,比如説,道德觀察、心理治療、社會脫序等,無法用法制全面概括。其次,現代社會要求公民具有現代意識和責任,公民責任既包括法律的方面,也包括法律以外的其他方面。電視媒體想通過對現象的梳理,抽象出社會的主流價值,最終影響公民。再次,本欄目有辦欄目的宗旨和目的,有選題的嚴格把關,所以不會流於形式,成為一個沒有特色的欄目。
【特邀嘉賓:范 愉】我認為社會與法這個頻道的名稱起得不錯,以往我們在宣傳法制的時候,只強調了法律是國家制定的具有強制力的行為規範,只強調了那些寫在紙上的法律條文和法律文件,但是,實際上,法律的制定和實施都是在具體的社會環境下進行的。法産生於社會,並依託于社會,沒有社會的基礎,法制就沒有了生存和運作的社會土壤,就可能成為單純的規則、權力(司法權、立法權等)和技術(包括法律職業、程序等等),就可能與社會的普通民眾距離越來越遠。如果沒有道德、自治(如鄉規民約、行業自治等)等社會機制的配合,法律的運作,也是無法有效進行的。同時,一個好的法治環境是保證法律制度正常運行、法律職業廉潔自律,執法者嚴格執法,公民自覺守法的前提。
由於我國是通過法律移植來建立現代化的法律制度的,所以,法制需要有一個本土化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一方面應該盡可能地考慮民眾和社會的需求、承受力,制定出符合國情的良法,另一方面,應逐步使法律深入民心,使老百姓逐漸了解法律,熟悉法律,懂得運用法律。在我國,法律與社會之間依然存在著一定的距離,比如像《秋菊打官司》那樣,雖然法律給了她一個説法,但是,這個結果實際上並不是她真正所希望的。有些法律確實存在著與民間社會習慣、常理、人情,甚至道德不完全一致的地方,這樣,也會使民眾對法律産生疏遠和規避的心理。此外,我國目前存在的大量社會問題和糾紛並不是依靠法律就可以解決的。本身有很多是由於道德失范和自治能力較低,缺乏協商對話,寬容合作誠信等社會價值有關。所以,過度的迷信法律和訴訟,也會造成價值觀的單一和對國家權力的崇拜,使社會的凝聚力和和諧程度降低,所以,在弘揚法治的同時,強調社會治理,在加強司法功能的同時,強調協調調解和自治,在強調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的同時,強調道德和誠信是非常必要的。這也是所有法制節目應該注意的問題。
【網絡主持人:張青葉】“關注法治中國,共享和諧社會” 是社會與法頻道的頻道口號,兩位嘉賓,你們認為應該如何在這個頻道中突出“公民、公正、公益”的理念,實現普法的最終目的?
【特邀嘉賓:范 愉】實現公民、公正、公益的理念首先應該充分理解這理念的實質。我認為,公民本身是有不同的階層組成的,包括農民、工人、知識分子,也包括不同地域、城鄉,不同職業、不同文化程度,不同性別和民族等等各種人群組成的。因此,公民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非常具體的。而媒體應該樹立真正的公民意識,也就是説應該與不同層次,不同階層的公民予以平等的關注。不應把自己的立場、觀點,作為公眾的立場、觀點,而應真正的為公民,特別是那些很少有機會接觸大眾媒體的公民,提供表達自己的意見,反映他們真實生活,代表他們的真實利益的機會。媒體應該樹立服務公民的意識,而不應把作為社會精英的主觀意志強加給民眾。
公正是媒體傳播的第一要義,也就是説,媒體應該客觀、中立、公正地進行傳播,而不能主觀地把自己的判斷和意志強加給受眾或借傳播的名義,表達自己的利益。前一段時間,關於道路交通安全法討論中,很多媒體違反了客觀公正的傳播原則,把自己對該法的曲解強加給公眾,並嚴重地誤導了輿論。我國公眾對媒體一項非常信賴,失去公正的媒體,也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這一點,媒體必須自覺地進行自律。
公益應該是媒體追求的重要價值,特別是在傳媒業受到市場支配的今天,能否在追求利益和對公眾的責任之間尋求平衡,是非常重要的。在這方面,希望媒體不要完全受收視率左右,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不媚俗、不懼各種壓力,不受金錢利益誘惑,以公正的報道為實現法治、維護公眾利益,保護弱勢群體做出自己的積極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