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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制節目?(之四) |
作者:《電視批判》欄目專稿 發佈時間:
2004-12-2 8:4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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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媒體介入司法?
【絕代大俠任魚宇】有的法律人士提出限制傳媒的隱性採訪,但在中國的目前的法律狀況和國情,媒體的介入大有必要,限制媒體只能加劇法律環境的透光性,加劇司法腐敗,兩位嘉賓如何看待媒體介入中國目前的司法? 【特邀嘉賓:韓玉勝】這個問題確實非常重要。我很理解新聞的時效性,這是各種媒體都特別希望做到的,對案件的報道更是如此。但是,在對案件進行報道時,一定要注意把握好“度”,滯後的報道當然就失去了新聞的價值,但是超前報道也會引起很多麻煩。時機把握不好,就有可能發生“媒體干預司法”的情況。作為媒體和記者,都要注意自己的分量,有的時候媒體的一句話會使司法活動很被動、很尷尬。以刑事案件為例,通常一個刑事案件要經過公安機關的偵查、檢察機關的起訴、審判機關的審判之後,才能最終確認被指控犯罪的被告人是否有罪、犯的什麼罪、是否應當判處刑罰、應當判處什麼刑罰。從程序上來看,對一審法院的判決如果不服,被告人有權提出上訴,二審的判決才是終審的判決,才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如果我們的媒體迫不及待在公安機關的案件偵查期間,在檢察機關的審查起訴期間,或者在一審法院審理案件期間就對這個案件説三道四,評頭論足,是不合時宜的,也是非常不恰當的。 因為在這個時候,案件還沒有最後的結論,媒體不恰當報道很容易使人們誤認為案件的結果就應當是媒體所説的那樣。我覺得,報道一個案件最恰當的時機應當是在法院對案件做出終審判決之後,這樣在做節目的時候也好評論這個案件為什麼做這樣的判決,判決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我們應當從這個案件當中吸取什麼教訓等等。我想,媒體報道現實生活中的案件還是“後發制人”的好。 【特邀嘉賓:葉林】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研究,對一些公眾人物而言,媒體似乎有更高的關注程度,而且似乎有較少的隱私權。因此,有一些隱性採訪對他們來説未必不好,這種公眾人物包括像政府官員、名演員等等。但對普通老百姓來説,隱性採訪(暗訪)似乎容易侵犯公民的隱私權和其他的人身權利。對政府來説,情況可能又有不同,WTO以後法律透明度,以及政府行為的公示度都應有所提高,政府部門更應該嚴於律己。所以我覺得完全否定隱性採訪恐怕也是做不到的,事實上,隱性採訪只是獲得事實的一種手段,記者可能會以隱性採訪的資料作為基礎和前提,發表時用“公開採訪”的資料,這種情況根本不能控制。所以我們只是反對隱性採訪方式損害別人的權利,而不當然地反對利用這種方式進行採訪和報道。
【心安在】請問二位教授,你們認為現在人們用法律來維護權益有難度嗎? 【特邀嘉賓:韓玉勝】難度肯定有,這種難度表現在有些機關辦事推諉,不負責任,使老百姓求告無門,另外有些人法律意識不強,或者由於其他因素不願意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和糾紛。比如我曾經聽説在一些經濟發達地區,在債權債務的糾紛當中,有些債權人主動放棄債權請求,因為他覺得有打官司的時間已經可以掙更多的錢,但是它沒有想到,他的行為實際是縱容了債務人逃債的行為,有些人經常譏笑打一元錢官司的,認為他們是無事生非,或者是花費了很大精力而許多得到應有的補償,很不值得。但是我想,如果我們每個人都能夠時時刻刻把法律武器拿在自己手裏,都做法律的維護者,我們的權益就會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護。 【特邀嘉賓:葉林】有。法律是條文化的,案件則是生活化的,掌握了法律條文並不等於就可以解決案件問題了。這是難度之一。在法律的貫徹當中,又需要依賴於相關的證據,取得證據有時是很難的,比如説以前就有花錢請目擊證人的説法,這是難度之二。此外,執法者或裁判者擁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主張權利的人要想辦法説法這些執法者和裁判者,這也很難。但是獲得權利總是要付成本的,維護自己的權利一定是有難度的。
【白笑10】法制節目怎樣讓農民相信法律!我覺得這也是值得思考的問題。因為在某些地方,由於種種原因,讓農民對法律失去了信任。就是真的權利與利益受到侵害也不會拿起法律這一武器去維護。望專家談談這方面的看法? 【特邀嘉賓:葉林】我們千萬別把法律當做萬能的,法律得通過人的實施、推行才能夠最終表現出它的存在和精神。可在中國就存在著這麼一些人,他們掌握著權力,但有時卻不能好好利用人民給予的權力,有的人受賄,也有的人缺乏執政為民的心。於是落實下來的法律就跟寫出來的法律有很大的不一樣,但是我們不能夠因為這些人的存在而對法律失去了信心。中國改革開放20年,經濟、法制發展都很快,相對於別的國家來説,我們的進步簡直太快了。國外的法制歷史相對比較長,在漫長的發展過程當中也遇到過類似腐敗的問題,但只要未來是光明的,我們這個階段可能就是要犧牲一些東西了。但無論如何,喪失對法律的信任總是不足取的。我覺得總不能把法律看得太死了,希望老百姓也別把法律看得太死了。不然就可能出現期望值過高,摔得很狠的情況。好多不良的現象除了需要借助法律的手段途徑加以解決外,或許媒體也是很好的揭露問題的途徑。比如説西安的劉亮讓媒體一曝光,就抓住了一批貪官、奸商,所以媒體跟媒體結合在一起,或許是推進中國法制化進程的很好的手段。
【中國吉祥0】剛才嘉賓提到現在的法制節目有些枯燥,我覺得這個問題本質上難以改變,法律本身是思辯專業的,難以通俗生動,只有對於一個事件故事可以使之生動,法律條文條理不可能改變它的嚴肅性。 【特邀嘉賓:韓玉勝】法律規定本身確實是枯燥的,是嚴格的,是不能通融的,但是這並不是説法律就一定是人們所難以接近的,因為法律規範的畢竟是人們的生活、工作、學習。從這個角度來説,法律又是多姿多彩的,社會生活當中所發生的案件畢竟都是由人來實施的案件,而人永遠是生活在社會生活當中的,社會生活的多彩反映出法律問題是多樣的,我們可以從不同的角度去了解不同的法律規定,而且我們知道一個嚴肅的話題並不一定都是通過嚴肅的方式來講解的。比如中央電視臺的《實話實説》節目它所講的問題實際都是社會生活當中非常嚴肅的問題,而通過觀眾的參與,主持人的點評,嘉賓的參與,使這個節目具有了非常好的收視率。我想法制頻道所播出的節目都同樣如此,只要我們能夠從社會生活當中找出真正有代表性的案例,很多人想關心的法律問題,這個節目一定也會辦得豐富多彩,讓觀眾喜聞樂見。
責編:青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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