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節目主持人探析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請老師們談談我們需要什麼樣的法律節目主持人?
【特邀嘉賓:韓玉勝】就我所知,現在的法治節目主持人有兩種,一種是學法律出身的,另一種是沒有學過法律的,我感覺這兩種主持人各有利弊。學過法律的主持人比較清楚地知道案件的關鍵、核心問題是什麼,應當怎麼引導嘉賓來闡釋法律的規定,而且學過法律的主持人不會説出外行話。這是這種主持人的最大優勢所在。缺點就是太專業了,主持人和嘉賓之間有很多共同語言,但是兩個專業人士的討論可能會使觀眾聽不懂,因而喪失了觀看這個節目的興趣。非法律出身的主持人因為沒有學過法律,不了解法律的規定,因此問出的問題經常也是普通觀眾想要知道的問題,比較有針對性,儘管有的時候會問出一些看起來很簡單的問題,但是這些簡單的問題可能正是這個案件的關鍵之處所在。缺點就是有的時候會説出一些外行話,比較尷尬。
《今日説法》的主持人之一張紹剛是廣院的老師,他主持的節目都是不錯的,他沒有學過法律,他曾經對我説,每次主持節目的時候,就把自己當成一個普通人,想一想普通人對這個案件最關心的問題是什麼,然後提出這個問題,效果很好。另外,通過多次節目的主持,他對法律也略知一二,所以也不會講出外行話。我想是不是可以考慮把這兩種主持人互相融和一下,學過法律的主持人把自己放在普通人的角度提出問題,沒學過法律的主持人了解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識,這樣一定會成為一個特別好的法治節目主持人。
【leeyue平衡】剛才我們談到要使新聞專業的學生增強法律意識、增加法律知識以更好地成為法制新聞工作者。那麼我們是不是換個角度想,也應該對法律專業的學生加強媒介素養教,這樣我們的法制新聞工作者的隊伍才能夠更加壯大,對嗎?
【特邀嘉賓:韓玉勝】社會生活當中人們的工作永遠是有分工的,學習法律是為了將來從事和法律有關的工作,學習新聞是為了從事和新聞傳播有關的工作,兩者互相應該有所了解,但是如果要求一個人既精通法律,又精通新聞媒體,或者既精通新聞媒體又精通法律,也就是要求一個人是全材,我覺得這幾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我想,對於學法律的人來説,了解一些新聞方面的知識,作為學新聞的人來説,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識,這就夠了。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法治類的節目在普及的過程當中,是不是總是循著現有法律的之轍進行的,是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之內,僅僅對法律的現實狀況進行的活生生的説明與再現?
【特邀嘉賓:韓玉勝】總的來説應當是這樣的。我認為,法治類節目的主要任務是面向社會普及法律知識,既然是普及法律知識,告訴觀眾的當然應當是國家現行的法律規定是什麼,通過具體的案例,使大家知道什麼事情是可以做的或者應當做的,什麼事情是不能做的或者不應當做的,增強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法治節目不可能只講法律,也包括一些社會學、心理學甚至經濟學等等方面的內容。我是研究刑法的,比如講到犯罪問題,既要講什麼是犯罪,犯了罪以後要受到什麼樣的懲罰,這當然是法律問題,同時也要講到為什麼會犯罪即犯罪原因,以及如何預防這類犯罪的發生,這就不僅僅是法律問題了。一般情況下,不應當對現行法律進行批評,因為那樣會使本來就不懂法的人更加迷惑。在個別情況下,可能會有對法律的討論問題,比如北京市制定國家頒布的《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時,就有很多這方面的討論。總的來説,法治類的節目首先必須做到自己是“依法”製作的,而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
【開滿丁香花的園子】請問兩位老師,國外的法制電視節目都有什麼類型?
【特邀嘉賓:葉林】據我了解,國外的公共頻道很少設有法制節目,或更簡單地説,我沒聽説過公共頻道有法制節目。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法律在國外被專業人員所把持著,專業成為他們的生存依賴,他們不願意把專業的知識,特別是一些具有保密性的操作方法告訴別人。當然這不是説,他們不會接受媒體的採訪,但類似于我們的法制節目在國外是沒有看到過的。在我國香港,電視臺曾有參照內地製作法制節目的情況,但表現形式比內地的單一得多,甚至可以説,香港也是從內地學的。所以我們現在的法制節目雖然不能夠令很多人滿意,但卻屬於自力更生並取得很好成果的節目。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就目前的幾大媒體相比,利用電視進行法律宣傳具有非常大的優勢,這是電視的特點決定的,是報紙和廣播沒法比的,關鍵是這個優勢利用得怎麼樣?是否達到其應有的傳播效果?這是問題的關鍵,請老師談談。
【特邀嘉賓:葉林】我覺得現在電視傳媒的優勢利用的是很不錯的。作為普通觀眾,如果以5分為滿分的話,我對電視法治類節目的傳播效果評分在4分到5分之間。電視臺當然需要經常聽聽觀眾的反映和意見,以便不斷改進節目的形式和質量,但是也不要因噎廢食,不要因為聽到某種批評或者反對意見就對節目本身産生懷疑。電視面對的觀眾是不特定的,甚至是我們無法把握的,同一個觀眾可能看了幾眼這個節目,又換頻道去看其他節目,然後再轉回來看這個節目,這都很正常。我在前面講過,眾口難調,不可能一個節目讓所有看這個節目的人都滿意,應當從總體上去評價。如果觀眾在總體上對這個節目是認可的,這就夠了,可以説是非常非常不錯了。從某種意義上説,電視節目已經成為人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這足以説明電視已經具有了不可替代性,其傳播效果是誰都否認不了的。
【絕代大俠任魚宇】對,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説吧。如科教頻道的節目,收視率極低,但都是精品。對人極有益。成了我自己的頻道。做好我們該做的事,而不要嘩眾取寵,不要象某些地方媒體那麼急功近利、惡俗。要忍的住寂寞。對於央視科教頻道、少兒頻道、農業頻道的冷門節目國家要大力扶持,給予資金投入,都是澤被四方、澤被百代的節目,要扶持,這些節目不是嘩眾取寵,是對青少年、對人民極有益的。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請問二位老師,你們認為傳媒在法律普及中最有利的優勢是什麼?
【特邀嘉賓:葉林】傳媒的最大優勢是受眾面很寬。法制社會的一個最重要的要求就是社會公眾都必須學法、知法、懂法、守法,守法以學法、知法、懂法為前提,而傳媒正好可以充分利用自身的優勢,宣傳法律,解釋法律,使人們在社會法律教育這個大課堂裏,學好法律,做守法公民。
【中國吉祥0】嘉賓覺得國外的法制節目對我們有什麼借鑒之處?
【特邀嘉賓:韓玉勝】我不太了解國外這方面的情況。但是有一點需要説明,就是中國具有不同於其他國家的歷史、傳統、觀念等等,還是應當製作具有中國特色的、中國人喜聞樂見的節目。我看我們有的電視劇盲目照搬各外和港臺電視劇的表現方法和情節,結果弄得不倫不類,這是應當注意防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