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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媒體對未成年人之社會化的影響 |
作者:陳昌鳳 發佈時間:
2004-10-22 11:4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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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暴力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暴力、商業化、性已經成為電視媒體對少兒危害最深的內容。所謂暴力,根據電視與社會行為研究報告,是指身體力量的公開行使導致違背他人意願的行動。暴力鏡頭包括電視上常見的鬥毆、謀害、武力,以及使用各類武器強加於他人的行動。[13]
據記述,美國的孩子在18歲前,從媒體上目睹的暴力行為有20萬樁。所以,他們也回報社會各種自殺、殺人、弒親。[14] 中國也發生了五花八門的青少年暴力現象,“少豹堂”、“七匹狼”這些青少年黑惡團夥無惡不作,孿生女孩毒殺對她們關愛備至的雙親,兩少年藍極速網吧縱火,“中國青少年研究會”報告中至少有1000萬閒散未成年人進行各種犯罪活動…… [15]
目前為止一般對於電視暴力的防範主要在娛樂節目和電視劇中,其實電視新聞的影響更大。英國獨立電視委員會、英國廣播公司、廣播標準委員會及英國電影分類局聯合進行的權威調查顯示,電視新聞所呈現的真實暴力比電視劇中的暴力,對孩子産生的影響可能更大。[16]
有一種誤解,以為少兒的卡通節目對孩子就比較積極、正面。其實,西方學者早已研究指出,電視卡通片上的暴力鏡頭,遠超過一般成人觀看的電視片。有好多以暴力對付壞人,假維護正義之名、行暴力血腥之實的卡通節目,以及借暴力的英雄式描述來促銷廣告主的暴力。
關於暴力對未成年人影響的研究,結論不一。社會學習論巨匠艾伯特 班都拉認為,電視上的暴力鏡頭具有示範作用,少兒若經常觀看,極易去模倣。有些看過暴力電視節目的兒童行為上未受影響,是因為電視節目中暴力常會遭到報復或懲罰,因而在表現攻擊行為時有較高的焦慮,會抑制其攻擊性的衝動。有的學者以宣泄理論為基礎,認為電視節目暴力有助於宣泄少兒暴力行為,減低暴力傾向。也有極少數研究認為沒有影響。[17] 但最主要的、最普遍的結論,認為電視暴力確實有負面影響,其中最著名的研究當推美國公共衛生署署長威廉.斯脫特所主持的電視與社會行為研究小組在1972年所提出的研究報告。報告厚達5巨冊、1305頁。結論認為,觀看暴力鏡頭的電視節目,與實際生活情境中表現攻擊性行為有很大的關連,只是電視暴力的影響也要視兒童本身的情況而定。
少兒看多了暴力電視鏡頭,常常會誤以為暴力情況反應社會現實,以為暴力是解決衝突或達到一般手段不易獲得的目的的直接方式,當成問題的唯一解決方式。暴力鏡頭對少兒有暗示作用,少兒長期耳濡目染後,比較容易在類似的生活情境中表現攻擊行為。
電視廣告對未成年人的影響
兒童節目附有有大量的廣告,許多節目是為了推銷玩具和其他商品。西方社會認為廣告的負面影響之一,是導致社會趨向物質主義,廣告不斷宣傳新産品,令人喜新厭舊;廣告中使用産品來解決問題,令人誤以為所有健康、容貌、社交等問題,均能通過物質消費途徑得以解決;還有就是側重物質擁有,忽視精神生活的需要;只追求社會進步、經濟繁榮,而犧牲了社會公義,及對弱勢社群的關注。 [18]
美國的一個民間組織ACT(Action for Children’s Television)早在1970年就向聯邦通訊委員會提出抗議,要求改革兒童節目。但直至1990年美國才出臺了兒童電視法案,對廣告播放時間加以限制,並宣佈廣告公司有義務滿足兒童“受教育和獲取信息的需求”。
有調查顯示中國少兒經常接觸廣告媒體,其中少兒認為最重要的媒體是電視。事實上,電視已經逐漸取代父母成為兒童了解新産品的最重要的信息渠道。包括兒童在內的我國消費者,經常接觸到大量欺騙性的廣告。據國家工商局2000年的統計,當年一共發現了13986宗非法的藥品廣告,5213宗非法的食品廣告以及1149宗非法的醫療設備廣告。中國大陸的兒童對電視廣告有一定程度的懷疑。隨著兒童年齡的增加,相信廣告所説的全都是真的比例在降低,但是懷疑的程度仍不及美國和香港。 [19]
我國在保護兒童免受過多的或不良的電視廣告和其他媒體廣告的影響方面已經作出了一些努力,但是還缺少具體的法律與法規。
責編:詩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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