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高峰2】應播出最優秀的戲劇作品
電視是一種傳播手段,一個傳播平臺,而戲劇是它所能夠傳播的重要內容之一。電視這種快捷且低成本的傳播手段使我們能有更多機會、更方便地欣賞戲曲,尤其重要的是它使更多的人有機會欣賞到最優秀的戲劇作品的演出。
【節日慶典!】戲曲應採用新的形式
我很喜歡少年班的孩子們表演一些戲曲片斷,尤其是每年春節的戲曲晚會上總有一些,北京電視臺還搞過“姥姥家門前唱大戲”,我覺得這個形式不錯,是否能夠讓戲曲用新的形式感縮短與當今觀眾的距離呢?
【秋水伊人遠】戲曲節目應貼近生活
現在戲太不貼近生活現實了,不注重從平常人的角度看事物,所以難以引起同樣是平常人——觀眾的共鳴。我覺得,過去許多戲從情節看不過是家長裏短的平常事情,但卻能在最世俗的生活狀態中體現出人的本性、人生的大道理,普通人生命的尊嚴和理想,現在一味強調深度、人性、主題、總想要説出一些有哲理的話來,讓演員通過角色之口説出來,實際上違背了“大道無形”的原則。題目做得很大,內容就反而顯得貧乏了。戲詞寫得太“水”,動不動來上一句現代術語,如:當代人的思想、語法、實在可笑。戲曲的詞不在乎多文雅深奧,但一定要準確表達情節、人物、性格、地位,當時的感情和那時代的風貌,還有就是必須“音從字順”要和固有的戲曲音樂韻律想配合。不能只是押韻,還要注意每個字與音樂和諧,音樂動作編排要有新意,但不能生搬硬套戲曲技巧,借鑒其他文藝門類的要“化用”與本劇多種特點相衝突的手法即使再完美也不能強行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