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體育電視的特點
體育在中國電視中比較特殊,一方面由於國際上的通行做法,另外一方面也由於主管者對體育的特殊性有比較清晰的了解,所以中國電視對體育中的商業行為和中國體育走向市場化道路從總體上是支持的。國家廣電總局頒布的文件規定:凡在中國大陸境內舉辦的體育比賽,中央電視臺和各地方電視臺有著當然的播出權力。
1. 中央電視臺和地方電視合作關係
由於體育電視在中國電視體系中的特殊性,使得近些年地方電視臺與中央電視臺的競爭在理論上和實踐中被擴大化和故事化了許多。
儘管中央電視臺和地方電視臺之間有一些競爭,但是兩者關係其實是合作大於競爭。除了行業內部的規定之外,更重要的是利益所在。中央電視臺主要靠地方電視臺的合作,這種合作是雙方需要的。在購買體育賽事的報道權方面,中央電視臺和地方電視臺也是有著一種默契的,儘量兼顧各方利益。因此即使沒有廣電總局的政策性干預,兩者之間也不可能出現根本性的衝突。
2.國外電視機構不可能在短時期內與中央電視臺競爭
在明知道自己的網絡不可能像中央電視臺那樣落地的情況下,國外電視網如果用高價購買在中國大陸體育賽事電視報道權,無疑等於在經濟上會由於沒有足夠用戶來吸引到足夠的廣告或者收視費而虧損,在政治上又將自己推到了國家政府的對立面。面對這樣的實際情況,哪一個以利潤為最終目的的國外電視網願意和中央電視臺競爭呢?
中國體育電視的操作實例
MBA的課程總是以商業運作的實例為藍本。市場中當然有自己的規律和規則,但是這種規律和規則在不同的國度和企業是不相同的,否則也就不存在商業課程了,在所有市場行為中,成功是惟一的標準,而手段是不會相同的。在中國體育市場和中國體育電視的關繫上,有一些成功的例子,也有一些失敗的結局,列舉在這裡。
第一,中國足球甲A聯賽的第一個五年
1994年對於中國體育和中國體育電視來講都是一個令人興奮的年頭。中國足球甲A聯賽作為中國體育的改革者隆重登場。還在醞釀階段的時期,中央電視臺就主動提出購買電視報道權,以此舉作為對於體育市場化的支持。在財務無法列支的情況下採用了比較原始的辦法:廣告交換。我們這樣做走出於自身的考慮。體育走向市場了,勢必比賽要增加;比賽增加了,轉播才會增加,體育電視才會吸引觀眾,才能發展。五年之後中國足球甲A聯賽的贊助金額從一千萬增長到一個億,如果沒有電視臺的大力報道恐怕這樣增長的速度是不可能的。
第二,中國足球聯賽2002年
同樣是中國足球甲A聯賽,從1999年開始,中國的體育電視和中國體育已經變成了商業中簡單的兩極,甚至由於行政上的干預而成為了對抗的兩極。中央電視臺因80萬元人民幣的報道權差額未能夠轉播聯賽的前六輪比賽。國際管理集團在年底給中國足協開出的罰單據報道是4500萬元,而且冠名贊助商退出下一年聯賽的第一條理由就是中央電視臺未能轉播。如果只從商業角度看,雙方都有道理。中國足協是為了在2004年開始的中超聯賽的談判中獲得更好的位置,而中央電視臺則是由於2001年報道聯賽的支出大於廣告收入。2003年開始時的情況與2002年完全相同,還是由中央電視臺出面請推廣商國際管理集
團額外購買了廣告時段,中央電視臺又用這筆費用滿足了中國足協的價格要求。這才有了2003年聯賽在中央電視臺的播出。
第三,中國排球聯賽
這是體育部門與電視部門合作而取得成功的例子。中國排球聯賽從一開始到現在都是由中國排球協會和中央電視臺共同主辦的。雙方的目的很一致:把這個聯賽做好。因此將各自的資源--賽事安排和宣傳推廣統一做了一個大盤子,以便裝下更大的贊助蛋糕。錢依然不夠多,但盈虧都在明處,而且雙方都是一個方面的主管部門,看的是長遠,因此可以預見這個聯賽的走勢不會錯。
第四,中國乒乓球擂臺賽
這是一個完全由電視臺主辦和擁有的商業賽事,在主辦初期是非常成功的。但正由於它是電視臺單方擁有,註定會是一個臨時性的比賽,我們在比賽初期就有這樣的準備。原因就在於中國的競技體育從根本上講還是“奧運爭光”,現役運動員的活動首先要以訓練和比賽為主。在1996年、1997年,當國際國內比賽不多的情況下,電視臺和運動隊可以皆大歡喜,但是幾年之後就出現了雙方都不願看到的比賽和播出的矛盾。因此在2001年結束這個擂臺賽是順理成章的。
國家體育總局在賽事方面具有絕對的壟斷地位,中央電視臺在電視方面佔有絕對優勢,中國的市場還遠遠沒有開發,在這個前提下,若是兩者可以合作,是可以將體育市場這塊蛋糕做得比現在不知要大多少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