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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評論的標誌性欄目——《焦點訪談》 |
作者:中國文聯副主席、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 楊偉光 發佈時間:
2005-6-29 9: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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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好《焦點訪談》的主要體會
《焦點訪談》涉及大量敏感話題,為什麼能長期辦下去,並得到領導幹部、人民群眾的好評和海外人士的認可?主要原因是中央領導同志,特別是中央主管宣傳的領導同志的支持和指導,這是最主要的。從臺裏辦好焦點節目的角度看,主要是在實踐中認真學習,不斷總結,不斷微調,提高宣傳藝術,探索辦好熱點節目的規律性。我看主要有以下幾條應該遵循:
1.始終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把宣傳黨和政府的主張與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有機地結合起來。 中央電視臺是國家電視臺,其報道內容對上應代表黨和政府,對下要代表人民群眾,在黨和群眾之間架起一座溝通的橋梁和紐帶。過去,我們主要講對上負責,居高臨下,以教師爺的面孔對待受眾,片面性很大。當然有的同志主張只對下負責,那也是片面的。只有真正把宣傳黨的主張和反映人民群眾呼聲結合起來,才能充分體現新聞工作的黨性原則。朱鎔基同志和《焦點訪談》編導座談時,很動情地説:“我們確實從《焦點訪談》了解到我們不能了解到的情況,它像一面鏡子,反映出究竟我們的政策能不能得到很好的貫徹。”朱鎔基同志有幾次開會,先放《焦點訪談》的有關錄像,然後討論問題。他説,這樣討論問題就較容易取得共識了。有的觀眾則對違法亂紀幹部説:“你聽不聽我們的意見?不聽?我們《焦點訪談》見!”有許多群眾打電話、寫信、甚至親自到《焦點訪談》反映意見,有許多報道選題是觀眾提供的線索,沒有觀眾的支持,編輯部很難獲得這樣多的信息。
2.堅持新聞真實性原則,以紀實手法展示現場實況和當事人的言行。 批評性報道很容易引起爭議,當事人不承認,認為報道失實,不僅打口頭官司,甚至訴諸法庭。報紙在這方面的報道有很多麻煩和困惑。電視是以圖像和聲音為報道手段的,眼見為實,耳聽為據,被批評單位很難賴賬。因此,我們始終強調以圖像、聲音報道 新聞事件,儘量少用旁白來敘述事件。比如《焦點訪談》播出的《罰要依法》,反映交警亂收費的問題,交警態度的蠻橫粗暴,歷歷在目,引起了觀眾的公憤。朱鎔基同志認為那個報道太精彩了。國務院討論公路費改稅的決定時,先播放了《罰要依法》這期節目。
3.堅持批評性報道和正面報道相結合。 《焦點訪談》是評論性欄目,批評各種錯誤和社會問題是其主要職能,但不是唯一職能。我們要求批評性報道要和正面報道相結合。批評性報道要起到平衡心態,消除誤解,鼓舞信心的作用;正面報道要解釋政策,表彰先進,對錯誤思想起警示作用。正面報道可包括政府出臺的改革新舉措、新政策,新公佈、實施的法律、法規,介紹先進模範人物等等。比如,《焦點訪談》第一期節目《行情看好———國債發行第一天》,記者走訪了市民、金融專家、有關部門領導,採訪了一些發行點。紀實性、知識性、政策性相結合,播出後受到普遍歡迎,因為買不買國債也是當時觀眾關心的問題。又比如,在《勞動法》出臺之前,播出《為勞動者撐起保護傘》,這期節目採訪了深圳一些合資企業的打工仔、打工妹,讓他們現身説法,從心底裏發出對《勞動法》的呼喚,説明了對勞動者合法權益保護的必要性。 這類節目讓觀眾及時全面了解政府新出臺的政策,並對一些錯誤的理解進行點評,觀眾也是很歡迎的。
4.堅持唯物辯證法,學會運用兩點論,把握好宣傳報道的“度”,處理好宣傳的分寸、力度、口徑、時機等。 在新聞報道中,是堅持唯物論還是唯心論,堅持辯證法還是形而上學,對把握新聞報道的“度”極為重要。堅持唯物論,就要實事求是,不帶個人情緒;堅持辯證法,就要一分為二,不搞片面性。把握好“度”是熱點節目成功的關鍵所在。《焦點訪談》的選題、表述和點評,要十分注意“度”的把握,對問題要採取分析的態度。比如,《回家的路有多長———流浪兒童的追蹤採訪》,這個題目如把握不好,消極面會很大。但記者經深入採訪,有選擇地表現流浪兒的生活狀況,又實事求是地分析了這些兒童流浪的家庭原因、社會原因,特別是反映了黨和政府為解決流浪兒的問題所做的卓有成效的工作。“度”的把握比較好。又如《洋河污染》的報道,一方面表現了農民深受其害的情況,另一方面又反映了當地政府及時解決污染問題,也是一個成功的例子。 對一些問題不能只看現象而要看本質。如“3 15”消費者權益日,中央電視臺每年都要配合打假。 有的同志根據觀眾反映産品質量的來信數量決定是否曝光,我告訴他們不能簡單按批評信的絕對數,因為工廠的規模是不同的。一個大廠一年生産1000萬件某種産品,有1萬封投訴信,只佔其産品總量的1‰;一個小廠一年生産1萬件某種産品,有投訴信200件,佔産品總量的2%。應該批評哪一種産品? 當然是後者。對一些複雜的問題,應經過去粗取精、去偽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裏的分析,才能抓住事物的本質。
5.堅持原則性,維護記者的權益和安全,該播出的節目就要播,儘量避免“説情風”起作用。 《焦點訪談》是評論性欄目,擔負著輿論監督的任務。在《焦點訪談》外面,確實有兩支隊伍:一個是反映情況、提供線索的隊伍;一個是前來説情,希望他們單位的節目不要播出的隊伍。對於前一支隊伍,我們歡迎,熱情接待;對後一支隊伍,我們也認真對待,但不輕信,要進行核實,再作出決定。比如,有一期節目反映山西省運城地區建虛假的滴水灌溉工程,其水管只有一米長,實際不能送水到地裏。 記者高莉芬採訪、製作了這期節目。記者還沒有回臺,就有人來要求不要播出,評論部把此情況向我報告。我問:情況是否真實?他們回答:絕對真實,記者高莉芬在現場拿著的管子就只有一米左右長。阻力很大,如何辦?我説先送朱鎔基總理辦公室看。總理辦公室同志回話説,只要是真的,就可以播出。中央臺播出了這期節目,引起了很大反響。又比如,我們的記者到山東莒縣法院採訪,法院院長非常傲慢,口出狂言説:“我上管天,下管地,中間管空氣。”他不配合採訪,目無法紀,是“土皇帝”,怎能依法判案呢?《焦點訪談》把這位院長的言行播出了,觀眾反映十分強烈,當地有關部門很快免去了他的法院院長職務。
6.堅持臺裏自費獨立採訪,反對有償新聞。 《焦點訪談》的記者出去採訪,全部費用由臺裏報銷,不吃請,不收禮,保持獨立採訪,由自己根據事實作出正確判斷,不受被採訪單位的左右。有的被採訪單位利用各種方法送錢上門,記者都交給臺裏紀檢部門。有個別記者收了禮,調查核實後立即除名。 為了保證工作效率和新聞時效,記者可以坐飛機,費用在臺裏報銷。這一措施保證了《焦點訪談》報道的客觀性、公正性和時效性。 《焦點訪談》走過的10年,是不斷總結經驗的10年,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的10年。我們相信,在中央領導同志的關懷下,在廣大電視觀眾的支持下,《焦點訪談》會越辦越好。
責編:邢立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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