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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聞自由歷史性沉淪的里程碑--科索沃戰爭一週年回顧

作者:明安香


    以美國為首的北約轟炸南聯盟科索沃的侵略戰爭已經一週年了。
    這場戰爭給人們在世紀之交、千年之交留下了沉重而久遠的思考。在這場侵略戰伴隨媒體戰的戰爭中,人們既看到了在國際政治方面美國新帝國主義、新干涉主義崛起的危險苗頭,又看到了在新聞傳播方面美國新聞自由歷史性沉淪的明顯標誌。
    一個長期標榜新聞自由、鼓吹國際間新聞自由流動的頭號大國,對於一個不宣而戰的國家、對於一個在大國聯盟的強大軍事集團的高科技狂轟濫炸之下,基本上處於既無招架之功更無還手之力的小國、弱國,不僅要把人家日常生活的罈罈罐罐炸得稀巴爛,還要把人家僅能作一點呻吟的廣播、電視媒體炸掉近一半。這哪還有甚麼新聞自由可言?……
    一個長期標榜新聞自由、以民眾的"看家狗"為榮、以政府的"反對派"自居、以監督政府為己任、以挖掘各種醜聞內幕為專長、以進行客觀公正報道為圭臬的美國主流新聞界,對於當局在轟炸期間的新聞發佈,明知有假、有隱,仍舊照抄、照轉、照報;對於當局轟炸新聞媒體的所作所為裝聾作啞、不聞不問;對於中國駐南使館被炸、人員傷亡的嚴重國際事件只作簡單的報道一帶而過,而對於三個美國俘虜兵被釋放的消息卻用數小時的時間來報道;對於中國駐南使館被炸中,明眼人一看即知的諸多疑點、漏洞不聞不問、諱莫如深,對於莫須有的所謂科索沃"萬人坑"卻興趣盎然。新聞的職業道德又到哪去了?……
    現在回頭去看,從新聞傳播方面來説,完全可以斷言,科索沃戰爭是美國新聞自由沉淪的一個重大里程碑。

   美國的新聞自由:姍姍來遲、殘缺不全

    所謂新聞自由*在美國一般界定為"不受政府限制通過印刷文字傳播意向、意見和信息的權利。"在這裡,"'新聞'一度指的僅僅是印刷媒介,但是在廣播和電腦技術的時代裏,新聞的概念已經大大擴展了。"其中的不受限制,"後來逐漸演變成為指的是出版'不受事前的限制'。"新聞自由的一個中心目的,就是要鼓勵一個受教育的和消息靈通的公民的存在,這樣他們就能對於公共事務做出正確的決策。 在美國,新聞自由被看做是最普遍、最基本、最重要的價值觀念之一,不僅是新聞界信奉的信條,而且是民主政府運作機能的核心。
    實際上,略微仔細地考察一下,我們就會發現,新聞自由概念的形成和實踐在美國遠不如某些美國政客、媒介精英鼓吹的那麼悠久、牢固,而是一個緩慢、曲折的過程。即使不少美國學者也認為,"在理解新聞自由的時候,人們必須承認,在歷史上它從來就沒有完整地建立起來或者得到所有的美國人相信過。" 
    直到1776年的《獨立宣言》發表15年以後,在美國都沒有任何一個關於新聞自由的聯邦法律條款存在。在人民的不斷努力爭取和法國資産階級革命的影響下,資産階級保守派漢密爾頓等才做出讓步,于1789年補充了憲法前十條修正案。 1791年12月15日當這十條修正案作為《人權法案》得到批准的時候,關於新聞自由的條款是以一個四個英文詞組成的短語(or of the press)成為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的。這一修正案的全文是:

    國會不得制訂任何法律涉及建立宗教,或禁止其自由信仰;或剝奪言論的,或新聞出版的自由;或人民和平地集會以及向政府伸冤請願的權利。

    但是有證據表明,憲法起草者對這個問題只用了很少時間予以討論,麥迪遜關於立憲大會的詳細記錄表明,對新聞出版只是隨便地偶爾提及而已。 
    但是,1798年7月美國國會以44對41的微弱多數票通過了明顯違背憲法第一修正案的《煽動法》。該法律明確宣佈:"凡書寫、印刷、口頭或書面發表……任何捏造的、誹謗的和惡意的文章……攻擊合眾國政府,或國會兩院中的任何一院……或在職總統……懲以兩千美元以內罰金並處兩年以內監禁。"在該法律有效的兩年期間,總共提起訴訟14件,11件受理,有10件判刑。所有這些起訴都引起譁然輿論。眾議院兩黨圍繞該法律展開的鬥爭也一直沒有停止。1801年3月3日,《煽動法》有效期滿,即自行廢止。 在美國新聞自由的進程中搬掉了第一個絆腳石。
    1868年美國國會批准了第十四修正案,它擴展了憲法第一修正案對於新聞自由的保護--禁止所有的聯邦、州、城市或者其他的地方政府官員或者機構干預表達的自由。但是,直到1925年,美國最高法院才完全接受了第十四修正案的擴及範圍。 
    在美國新聞自由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判決是1964年"紐約時報公司對沙利文"一案。1960年代,美國國內種族矛盾激化、黑人運動風起雲涌。  1960年,《紐約時報》刊登了一則廣告,抗議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市警方對黑人牧師小馬丁路德金的追隨者採取的行動。一位名叫沙利文的警察局長對《紐約時報》提出誹謗訴訟,並經州法院判決獲得50萬美元的賠償金。但是,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這一裁決,認為這則廣告中所包含的錯誤並非出於惡意,而且第一修正案保護就公共問題進行"不受禁止、直言不諱和完全公開的"辯論,而毋須對事實真相進行任何核實。 美國最高法院的這一裁決,實際上為美國新聞界批評政府官員大開了綠燈。這就是後來美國新聞記者不怕總統怕老闆、敢把總統拉下馬的"尚方寶劍"。
    但是,直到1980年代,美國一些研究表達自由領域的專家已經越來越相信,在過去數十年中,美國的新聞自由從來就沒有得到過有力的或者更好的法律保護。美國的新聞自由還在很多方面都沒有通過法律的制定或者法庭的判決得到保護或者界定。美國新聞自由的頭頂上還懸著眾多的達摩克利斯劍,如好戰詞語、危害國家安全、名譽損害和誹謗、淫穢作品、侵犯隱私等。 美國著名傳媒學者埃弗裏特丹尼斯也認為:"美國新聞界生活在各種規定和規則、慣例與限制之中。……從世界標準看,它是相對自由的,儘管附帶有所有這些對其自由的限制。……即使對美國新聞界所處的這些條件作最浮光掠影式的表面審視,也會告訴我們它不是真正自由的。" 

    越戰報道和水門事件:美國新聞自由沉淪的兩個歷史轉捩點和三部曲
美國新聞界曾經引以為榮證明美國新聞自由的兩個現代重大新聞事件報道,卻恰好是美國新聞自由急轉直下的重大轉捩點。
    一個是越南戰爭報道。人們都知道,1960年代後期和1970年代初期,美國國內的反戰運動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美國新聞界推動的。然而,美國新聞界並不是從侵越戰爭一開始就主動履行他們自譽的民眾的"看家狗"和政府的"反對派"這一角色的。據一部研究越南戰爭新聞報道的專著《報道越南:戰爭中的媒體與軍隊》的研究表明:"在這場衝突的起初,當約翰遜行政當局通過參與南越的戰爭,試圖遏制中國和蘇聯面對南亞的雄心的時候,全國默認了這一舉動。美國新聞媒介儘管自稱其對政府抱懷疑態度是一個原則問題,但是(在新聞報道中)還是既反映又加強了這種趨勢,原封不動地傳達了官方關於這場戰爭價值之所在的陳述,並且支持戰場上的士兵,雖説並不總是支持他們的將軍。""在這場戰爭的初期,諸如尼爾希恩、馬爾科姆布朗、戴維哈波斯塔姆和彼得阿內特等記者雖然有時不同意官方的政策,但是他們的報道從來沒有懷疑過這場戰爭的結果。" 這就是説,在這場戰爭的初期,美國新聞界對美國政府的侵越戰爭政策是堅信不疑的,對這場侵略戰爭也是堅信不疑的,他們與美國政府、軍方的合作是密切的。甚至可以説,美國新聞界和美國政府、軍方在侵越戰爭初期曾經度過了一個"蜜月時期"。
    隨著時間的推移,美軍在越南戰場上的傷亡越來越慘重、美軍的"地毯式轟炸"、"焦土"戰術等也越來越難以奏效,美軍和美國政府在越南戰場上的泥潭越陷越深、不能自拔。美國社會開始否定美國政府的最初決策。再加上約翰遜政府後期、尼克松政府初期明知在越南戰場上苦熬已無以為繼,但是又欲罷不能、欲退還羞,處於進退兩難、舉棋不定的尷尬境地。這時,美國新聞界想與政府、軍方合作已經不可能了。因為政府、軍方的舉措經常自相矛盾,使新聞界不知所措。於是,"隨著撤軍的繼續以及這場戰爭所堅持的全部目的逐步喪失,在日益分化的美國精英中的知情人士帶領下,美國新聞媒介才開始對於發生在南越的各種事件越來越持批評態度。" 在美國侵越戰爭後期,美國報刊、廣播、電視記者的新聞報道特別是電視報道,開始比較客觀地向美國人民反映了侵略戰爭的真相,甚至揭露出了"美萊大屠殺"等震驚世界的戰爭暴行。《紐約時報》和《華盛頓郵報》甚至不顧政府禁令交替連續刊登涉及侵越戰爭的政府機密文件。在美國國內掀起了軒然大波,激起了反戰浪潮。美國國內反戰運動聲勢之大、參加人數之多、影響範圍之廣在美國歷史上都是空前的。1972年底,美國政府被迫匆匆忙忙與越南人民政府簽訂了停戰協定。美國在那片熱土上進行了長達十年的侵略戰爭,丟掉了5.8萬人的生命、受傷30萬人並花費上千億美元。1975年4月30日,最後一批美軍和美國使館人員,不光彩地從越南倉皇撤出了。
    這裡值得指出的是,從美國新聞史上看,據美國學者對美國新聞報道的統計結果表明,美國新聞界在重大國策上根本不是什麼他們標榜的"政府的反對派",而是與政府的政策相當吻合。正如美國路易斯安娜大學新聞學教授約翰梅裏爾所説,"從傳統上看,美國新聞界與官方信息來源的關係一直是相當密切、相當倚重和相當合作的。毫無疑問這會産生一些問題,但是它也一直是其優勢之一。"美國新聞界的所謂"政府反對派"的角色,充其量主要是表現為對於個別"總統的反對派"(如尼克松、克林頓等)角色。
    另一個是水門事件報道。1972年5月17日淩晨,美國警方在首都華盛頓特區水門大樓內的民主黨總部捕獲了5名撬竊分子。這在治安狀況不好的華盛頓特區並不稀奇。但是採訪這個撬竊案的《華盛頓郵報》兩位年輕記者卻特別感興趣。他們僅僅根據撬竊分子贓物中兩個與白宮有聯絡的電話號碼和人名,順藤摸瓜、窮追不捨,其間歷經頻頻吃閉門羹、受到來自官方的警告、威脅等,歷時26個月,終於挖出了撬竊分子與"爭取總統連任委員會"直至與白宮辦公廳、尼克松總統的聯絡,導致美國歷史上第一位總統被迫辭職,轟動了美國和世界。 此後,"水門"成為美國各種政治醜聞的代名詞,在歷屆總統任期內,"伊朗門"、"白水門"乃至"拉鏈門"等不絕於美國新聞媒介。客觀地説,如果沒有《華盛頓郵報》這兩位年輕記者的不辭辛苦、不避風險和窮追猛打,是不可能有水門事件的水落石出和尼克松總統的被迫辭職的。但是明眼人也看得很清楚,如果《華盛頓郵報》的這兩位年輕記者沒有得到該報老闆的支持,他們要在前景未卜的情況下完成26個月的調查和報道也是不可能的,更不要説使堂堂的美國總統因此而辭職了。
    水門事件和隨之而來的彈劾尼克松總統的運動,表面上看似乎是共和黨與民主黨之爭,從深層次上分析,實際上是美國不同權勢集團內部的矛盾鬥爭。"這種宗派的分裂,淩駕於民主黨與共和黨之上,也淩駕於國會與總統之間的分裂之上,還淩駕於有組織的利益集團之間的小傾軋上。" 在水門時間達到高潮的時候,美國獨立調查記者安德魯科普金德在《莫爾》新聞評論中指出:"至少有20個大企業的董事們把水門事件的磨盤推到了如今的地步。但是,儘管他們在這個大醜聞中扮演了至關重要的角色,他們仍不為人們所知,而且實際上是為新聞界所忽視的。"
    無論如何,越戰失敗和水門事件是美國現代社會的兩大心理創傷。而這兩大心理創傷都與美國新聞界有密切聯絡。痛定思痛,美國主流社會紛紛把矛頭指向了美國新聞界。從此,美國的新聞自由更加江河日下、日益沉淪。
    對於越南戰爭的失敗,美國的一些軍政要人不是認真反思侵略戰爭多行不義必自斃的根本問題,而是怪罪于新聞媒介,普遍對侵越戰爭期間的"新聞失控"痛心疾首。尼克松曾經宣稱:"我們的最糟糕的敵人看來是新聞界!" 侵越美軍司令威斯特摩蘭認為,"拿破侖寫道:'三分不友善的報紙比一千把刺刀更為可怕。'""如果國家要進行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就應規定一項兼顧新聞界與政府利益的政策,避免出現在南越出現過的那種模棱兩可的關係。"從1970年代中期開始,美國開始制定所謂"兼顧新聞界與政府利益的政策",即戰時新聞政策,逐步加緊了對美國新聞媒介的戰時新聞控制。 
    對於水門事件的結局,美國統治集團也並不滿意。他們普遍認為,新聞界的某些人似乎走得太遠了。密切觀察水門事件的《新共和》雜誌老記者約翰奧斯本形象地概括了這種情況。他説,在水門事件的調查中,新聞界擔當了"必要的和恰當的"角色,"與此同時我又不得不説,他們(指新聞界-引者)就像狗一樣,聞出了血跡,但是追上去咬死了那只狐狸。" 這段話生動而又含蓄地道出了"獵狗"、"狐狸"還有"主人"三者之間的微妙關係。美國新聞界不是一貫以"看門狗"自居麼?"獵狗"就是美國的新聞機構和新聞記者;"狐狸"則是權勢集團在相互鬥爭中拋出的替罪羊和犧牲品,其作用是緩和內部矛盾、平息社會輿論;"主人"當然是美國的權勢集團了。在一定條件下,在權勢集團的允許或默認下,"獵狗"是可以"自由地"獵捕他們拋出的替罪羊和犧牲品的;但是,一般來説,不能咬死獵物--這樣有時會傷害權勢集團的利益,難免引起兔死狐悲之慨。當然,"獵狗"更不能在主人--權勢集團身上嗅來嗅去了。否則,"獵狗"就跑的"太遠"了。水門事件之初,權勢集團並不想整垮尼克松,而只是想教訓教訓他。然而,由於調查記者抓住不放、窮追猛打,揭開了"潘朵拉盒子",使得權勢集團欲罷不能,才不得不"揮淚斬馬謖"。自此,美國社會要求對新聞界"濫用新聞自由"的言行進行規範的呼聲此起彼伏,美國新聞界從此也像犯了錯誤的"獵狗"一樣自覺地規範起自己來。
責編:邢立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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