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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與法》面臨的挑戰與前景


  【中國吉祥0】隨著社會與法頻道的建成,法制節目將越來越多,人們也越來越關注法制節目,嘉賓認為《經濟與法》將面臨什麼樣的挑戰呢?您們對前景是如何期望的?
  【特邀嘉賓:陳紅】我們也非常關注社會與法頻道的籌備,法制節目越來越多,人們越來越關注法律節目,對我們來説是動力,也是壓力。《經濟與法》欄目作為二套黃金時段播出的欄目,我們不僅承載著觀眾的希望,也承擔著越來越高的收視率要求的壓力,有壓力我們認為是好事情,有壓力才有動力。《經濟與法》要想在全國300多檔法律節目中立足,首先要強化我們自己,我們會不斷的尋求自己特有的定位,我們會不斷的在內容和形式上創新,我們的目標是創意為先,貼近為本。有您和您這樣關注《經濟與法》的觀眾的幫助,我想《經濟與法》的前景應該是不錯的吧。
  【特邀嘉賓:孟莉】首先這個挑戰來自於我們自己,如何在現有的基礎上把節目做得更好看,更具有自己的特色,是我們追求的目標。中國是一個法制國家,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們的法律意識也在不斷地提高,我們欄目的口號是用案例説話,推進中國市場經濟規範進程,由此看來我們的前景應該是不錯的。
  【中國吉祥0】支持您們:)!支持《經濟與法》!:)

  【驚鴻一瞥22】希望《經濟與法》欄目能夠經久不衰,越來越有活力。但是我認為你們的記者數量還不是很夠目前這種一天一期的速度,希望能夠不斷的補充新人。
  【特邀嘉賓:陳紅】你的觀察非常敏銳。目前,《經濟與法》確實存在著製作力量十分緊張的問題,我們的記者非常努力,幾乎是在以連軸轉的方式在工作,我們熱切希望有熱情、有能力的新人加入我們的團隊。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我們知道在法庭上通常是雙方律師辯論,嘉賓們認為《經濟與法》是否考慮在法律節目中也採取這種對辯的形式,這樣才能更有説服力?
  【特邀嘉賓:畢根輝】《經濟與法》這個欄目在製作初期,在節目中間有一段雙方律師或當事人雙方進行了辯論,當時看後,感覺到很好,特別是節目編導和製作人員將不同地點拍攝的當事人雙方的觀點利用很好的剪輯方式編輯在一起,屏幕上感覺就像當事人雙方面對面的辯論,辯論中各抒己見,針鋒相對,觀眾也被這種辯論而吸引,最後,再經過主持人的引導,並且採用法院的判決、法律顧問的解釋,最後真相大白,誰是誰非,非常清楚地表現出來。但是這種方式常常顯得過於刻板,後來,欄目製片人和編導們為了增強可視性,或更進一步挖掘內容的深度,才用了講故事的方式,這種方式設計懸念,讓懸念也能引領著觀眾進行收視,也有它自身的優勢,所以,我的觀點《經濟與法》不應該採用一種方式去表現案件,而應根據案件本身採用不同的方式,可能會更好。

  【《經濟與法》熱心觀眾】請問各位一個問題,法院每年審理成千上萬件案子,有沒有錯案?如果有錯案的話,好象你們從來沒有看到過。因為你們做的節目沒有一個是判錯的案子。如果説要表現我們國家法律昌明的話,拿出審錯的案子來做,是不是更能體現這一點呢?麻煩你們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特邀嘉賓:尹田】法官不可能保證每個案件的判決都是正確的,因此,在我國實行兩審終審制度,也就是説,對於法院判決不服,可以提起上訴。經過二審做出的法院判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這種判決也不一定是正確的。因此,法律容許當事人對生效判決提起申訴。這就説明法院錯判的案件當然是存在的,有的可能被糾正,有的可能沒有被糾正。但是,判決的正確與錯誤必須有一個確認的標準,這就是凡是發生效力的法院判決在沒有被依照法定程序撤銷之前,被推定為正確,具有法律的權威性,任何人都必須服從。這就是説,法院的錯判當然是存在的,也有可能是完全確定的,比如一審法院的判決被二審法院撤銷,二審判決被再審撤銷,這都説明被撤銷的判決在法律上已經被確定為錯判。《經濟與法》選擇的案例中也有一審判決被二審撤銷的情況,所以這個節目所涉及的法院判決並非全部都是正確的。但是要注意一點,所謂的錯判如果指的是對於法院生效判決的一種個人判斷,那麼即使大部分人都認為判決是錯誤的,在該判決未被依法撤銷之前,在法律上仍然是正確的。人們的認為只能是一種立場或者觀點,其本身不能動搖判決的強制力。
  按照我的觀點,包括《經濟與法》在法制欄目可以對一些明顯錯判的生效案件,進行討論,這種討論只代表參加者的立場,而不代表欄目的立場。參加討論的人可以是法律專家,也可以是普通民眾,這種對於法院生效判決的公眾評價,有助於遏制司法腐敗,有助於監督法院的司法活動,有助於提高法官的辦案水平。但是,由於這種做法涉及到媒體對於司法活動的直接介入和批評,如何把握其分寸,防止公眾輿論替代司法判斷,防止個別人利用媒體獲得法律上的不正當利益,是一個尚待研究的複雜問題。因此,《經濟與法》尚無對於法院生效判決的批評性言論,這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希望在不久的將來,這一問題能夠得到解決,使《經濟與法》能夠更深入地介入中國的法制進程,成為維護民眾合法權益的重要工具。

  【網絡主持人:邢立雙】嘉賓們能否談談中國電視媒體在推進中國法制進程中,所做的工作有何評價?還要在哪些方面加以努力?
  【特邀嘉賓:尹田】中國法制進步的標誌不僅表現為法律制度的健全,而且表現為民眾法律意識、權利意識的確立。法律是一種上層建築,具有強烈的專業性,可以説不經過專門訓練是不可能掌握法律的專業技術的。但是,法律又是指導人們活動的行為規範,是確認和保護人們權利的基本工具。因此,讓普通人了解法律,走近法律,是推進中國法制進程極為重要的工作。而在這一方面,媒體扮演了一個極為重要的角色,也可以説媒體有關的法制欄目實際上已經成為大眾法律文化的傳播地,大眾法律知識的公共課堂。應當説,中國法制社會的推動離不開媒體所做的工作。但就紙質媒體和電視臺比較而言,對於法律爭端的更深介入和法律問題的更深思考,電視臺表現得比報紙更具有保守性。這種保守性主要表現于對司法機關權威性的過度服從,而缺少一種批評的立場和態度。應當注意,法院不等於法律,法官不等於公正。因此,在遏制司法腐敗的過程中,媒體應當發揮其特殊的監督作用。

  【法眼對法眼】現在法制節目很多,法制頻道都有六七個了。但法律條文是僵死刻板的,很多法制欄目的所謂普法宣傳也是僵死刻板的,但我認為法律的本意是人性的、執行也應該是人性的。《經濟與法》準備怎麼解決這個問題?專家怎麼看?我不喜歡《説法》那種匍匐在法律條文下的被動,也不喜歡《在線》裏那麼多的罪惡。我等待著看到法制昌明、電視對這個境界的表現。專家可以考慮這個問題麼?
  【特邀嘉賓:畢根輝】這個問題提得很好,《經濟與法》欄目開辦初期,都是採用將判決書電視化,將刻板的法律條文利用電視畫面進行解釋,一段時間後,編導記者也發現它和百姓的期望距離比較遠,特別是對人的關注不夠。在後來的節目中,逐漸地有所改變,《經濟與法》欄目的定位也有很大的變化,將解釋法律條文、説案例變成講故事、關注人的命運,因此,節目變得好看了。這是我的看法。
  【法眼對法眼】我認為,電視只有做到這個層次上才是面對多數人的電視,它的普法才能深入人心。否則,單純的説罪案,會教唆犯罪營造不安定氛圍,單純地解讀法律條文,就只有律師關心,只有做到人性的層面上,才可能把法律事件變成對多數人有意義的公共事件,也才會吸引多數人關心。我認為《在線》應該收縮、至少約束自己,《説法》要多體現不同的聲音,《經濟與法》應該怎麼在這條人性化的道路上走下去?畢老師關注這個欄目很久了,您思考過這個問題麼?思考過法制欄目的這個差別麼?
  【特邀嘉賓:畢根輝】我認為目前該欄目的製片人以及編導記者都在思考著這樣一個問題,如何將刻板的法律條文做得更具有可視性,只有提高了可視度,觀眾鎖定頻道,才能夠將生活中由於不懂法而出現的一些案例,生動地表現出來,讓更多的人看後引以為鑒,並加強這種法制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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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張青葉來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