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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麗打官司
發佈時間:2005年04月08日 09:27 作者:《今日説法》
2004年國慶節期間,著名女演員凱麗相繼接到幾位好朋友從上海打來的電話。朋友們告訴凱麗,上海的幾份報紙都用大量的版面,把凱麗的照片和一些治療男女生殖系統疾病的醫療廣告刊發在一起。除此之外,在上海某些街道的燈箱上、公交車上的移動電視裏也都有凱麗的形象和醫院的廣告同時出現,甚至凱麗的照片也被放大後立在了一家醫院的門口。凱麗被這些廣告弄懵了。
後來,凱麗仔細一看,所有廣告宣傳的都是上海健橋醫院。這讓凱麗想起了2004年6月份,她的確是和這家上海健橋醫院合作拍攝過一部宣傳片,片子是介紹健橋醫院治療不孕不育療效如何的顯著。凱麗在短片中扮演一位善良的老師形象,向自己的一對不孕不育的學生推薦上海健橋醫院。凱麗答應拍攝該片同時,簽訂了一份形象使用協議。協議中的甲方,上海和平影視藝術中心是上海健橋醫院授權製作宣傳片的公司,而乙方北京藝百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則是凱麗當時所屬的經紀公司。
協議中的第三條明確規定,凱麗的形象只限于在本宣傳片中使用,拍攝的劇照也僅限于為該片電視播出服務,其他任何形式的廣告形象發佈均不得使用凱麗的形象。既然協議規定的這麼清楚,上海健橋醫院為什麼還要違反協議約定,擅自濫用凱麗的形象呢?對此,院方説自己是嚴格按照合同辦事,根本不存在違約行為。醫院企劃部副總監敖晨先生邊説邊拿出了他們的協議,我們看到簽定協議的雙方是健橋醫院與上海和平影視藝術中心。協議中關於凱麗肖像使用權的範圍包括影視、平面、網絡和戶外廣告。
事情似乎開始變得複雜了,健橋醫院和凱麗手中的兩份協議裏,對凱麗形象使用範圍的規定卻截然不同。健橋醫院的協議上規定凱麗的形象可以廣泛使用於影視、平面、網絡和戶外,而凱麗手上的協議則規定僅限于電視播出。記者注意到,這兩份協議都是上海影視藝術中心分別與健橋醫院和凱麗簽訂的。凱麗聽説此事後感到很是意外,竟然有人敢簽兩份合同!
這兩份協議究竟是怎麼回事呢?記者按照院方提供的地址,試圖採訪和平影視藝術中心。遺憾的是那個地址根本沒有這家公司。不過,協議中代表和平影視藝術中心分別與凱麗和健橋醫院簽協議的是一個叫趙紅的女人。她又是什麼人呢?醫院説,當初趙紅經常跟著和平影視公司來醫院拍攝外景,久而久之大家就熟絡了。院方認為,趙紅跟影視圈熟,很想通過她聯絡凱麗拍攝宣傳片,由她負責製作、費用等方面的事宜。趙紅也同意操作這件事。
很快,趙紅就醫院整體的宣傳活動拿出了一份策劃書,其中包括劇本、製作預算以及邀請凱麗的費用。趙紅提出凱麗的出場費大約要40萬元,再加上宣傳片的製作費用,本次活動的預算大約是59萬元。按照趙紅拿出的預算,院方前前後後分別向上海和平影視藝術中心支付了全部費用。既然事情的每個環節都是趙紅代表和平影視藝術中心辦理的,所以我們很想通過趙紅了解這其中的緣由。
電話聯絡上趙紅以後,按照她指定的地點,我們在一家酒店的大堂見到了她。但是,趙紅面對記者的提問什麼也沒説就頭也不回地跑掉了。於是記者決定去上海市工商局繼續查找上海和平影視藝術中心,然而查詢的結果是,上海和平影視藝術中心根本就沒有在工商局註冊登記,根本不具有經營資質。
查詢時,我們意外地發現了另外一家叫上海和平影視企業公司的單位。兩家公司名稱極其相像,那麼它們之間會不會有什麼關聯呢?按照這家企業留下的聯絡方式,記者撥通了法人代表吳傳平先生的電話。電話接通後,吳先生承認上海和平影視藝術中心是他們公司的下屬部門,也承認趙紅是他們公司的職員。但是,對於為什麼要簽訂兩份協議的問題,趙紅和她的公司都用不同的方式回避了。
面對和平影視藝術公司這樣的態度,健橋醫院表示很失望也很委屈。同時,凱麗認為健橋醫院不負責任的做法,給她的生活和精神上帶來了極壞的影響,甚至有損自己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除此之外,更讓凱麗氣憤的是,她説自己根本就沒拿40萬元出場費這回事。據健橋醫院的代理律師戴作雋先生説,凱麗拿到的片酬只有15萬元,的確與健橋醫院支付的40萬元差距很大。
然而在整個事件過程中,讓凱麗更在意的卻是健橋醫院濫用自己的形象的行為,在侵犯自己肖像權的同時對她的精神也造成了巨大的打擊。於是2004年11月,凱麗向上海市閘北區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她要求法院判令被告健橋醫院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精神損害費30萬元,並在刊登過廣告的報紙上登文公開賠禮道歉。面對凱麗的指控,健橋醫院顯得很無奈也很委屈。院方認為自己投入了大量的資金做宣傳,不但沒有像預期那樣取得良好的社會收益,反而卻惹上了官司成了被告。
在此案中,院方的代理律師認為,和平影視藝術中心和北京藝百合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也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因為在雙方簽定的合同中,對於凱麗肖像權的使用範圍和報酬方面存在很大出入。基於這種考慮,健橋醫院向上海市閘北區人民法院提出追加以上兩家公司為第二被告的申請。2005年2月5日,上海市閘北區法院批准了他們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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