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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翼而飛的存款
發佈時間:2004年12月03日 08:29 作者:《經濟與法》
現在,很多人的錢包裏都放著各種各樣的銀行卡,少則一張,多則八、九張。據了解,目前在我國已經發放了7億多張銀行卡,因為它方便、快捷,同時只要看好自己的卡、保管好密碼,就不會有危險,所以它比現金更安全。但是前一段時間在上海接連發生了這樣的怪事:卡和密碼都保存得很好,錢卻不翼而飛。
朱毅是一家快遞公司的老闆,2003年5月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樣,到銀行把當天收的快遞費存起來。然而當他存好錢核對存款餘額時,卻發現卡裏的錢都不見了。
朱毅:“我開始不相信,前兩天裏面餘額還是四千多呢,怎麼一下子就沒有了。銀行説卡離開過你身上沒有,我説從來沒有離開我,銀行又説回去再問你太太,是不是她拿了錢。我當時就拿電話打給妻子。她還以為我開玩笑。”
對於朱毅一家來説,四千塊錢意味著家裏將近一個月的收入,現在錢不明不白地沒有了,銀行又懷疑是自己設的圈套,這讓全家都很不愉快,夫妻倆也時常為此爭吵。 為了解開心中的迷惑,不要進一步激發家庭矛盾,妻子到銀行查詢了賬戶支取記錄。
朱毅的妻子:“銀行説是在外地把錢取走了,但是沒有看出來當時是在什麼地方,之後我們打了幾次電話才知道是在湖南。”
銀行還告訴她,這筆錢是在剛剛過去的星期天被取走的,而這段時間自己和丈夫都沒有離開上海。
雖然排除了自己取錢的可能,但是夫妻倆都有了一個更可怕的念頭:錢很可能是被陌生人取走的。
錢怎麼會在湖南被取走?到底是誰取走了錢呢?面對著一個又一個疑問,夫妻倆只能再找銀行。朱毅夫婦隨即向上海市徐匯區公安分局報了案。
在公安局朱毅了解到,遇到這種事的竟然不只他們一家,公安局已經接到了多起這樣的報案。跟朱毅一樣,陸慧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 更為巧合的是,陸慧的錢也是在湖南被取走的。
於是,警方馬上根據這個線索和湖南警方及銀行取得聯絡,看取款時是否留下像監控錄像這樣的線索,但遺憾的是,犯罪分子是在自動提款機上取的錢,無法獲得線索。
據記者了解,有20多人到上海公安機關報案,涉及到上海市的八家銀行。幾乎所有的報案者都感到不可思議,卡在自己手裏,錢怎麼會沒有了呢?一定是銀行內部出了問題,因為只有銀行可能知道自己的帳號和密碼。於是,他們首先把懷疑的目光投向了銀行。
交通銀行是八家涉案銀行之一,記者採訪到了上海分行私人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姜煒。他介紹説,無論是自動提款機還是在銀行的櫃臺交易,持卡人所輸入的密碼,在電腦系統裏顯示的都是“*”號,即便是櫃臺內的營業員,看到的密碼顯示同樣是“*”號,所以,銀行的工作人員不會知道客戶的密碼。同時,這個密碼也不會被專業人士推算出來。
那麼,問題可能出在哪呢?
姜煒告訴記者,如果錢真的不是持卡人自己取的,那麼,很有可能是犯罪分子所為。但犯罪分子必須同時掌握兩個信息才能實施犯罪:第一,是賬戶信息,特別是賬號;第二,交易密碼。
但是,朱毅告訴我們,他的銀行卡一直都保存在自己手上,也從來沒有借給別人,犯罪分子怎麼會知道自己的賬號呢?
就這個問題,銀行説,犯罪分子有多種拿到賬號的可能,主要就是利用持卡人不經意間的疏忽,比如説通過隨意丟棄的對賬憑條獲得賬號。一些持卡人在飯店就餐之後將銀行卡交給服務員代為刷卡,這樣也給了別人知道自己的賬號的機會。
朱毅告訴記者,這些事他平時並不留心,但是,就算賬號被別人知道了,只要沒有密碼一樣取不到錢。而自己銀行卡的密碼甚至妻子都不知道,錢怎麼會被取走呢?犯罪分子是誰?賬號和密碼又是怎樣被別人知道的?
就在所有人都在疑惑和猜測的時候,上海市公安機關的偵察工作有了新的進展。經過大量的排查和分析,最終,警方注意到了一個細節:所有的報案者都有過這麼一個共同的經歷,他們都在夜晚到自助銀行去取過錢,而且都遇到過一種異常的情況。
朱毅:那一天,天比現在黑一些,我到銀行存錢。自助銀行要刷卡才能進去,可是我沒有刷開,只好走了。
除了朱毅,其他報案者也都有這樣的經歷。 陸慧還告訴記者,她那天刷卡的裝置和平時使用的不太一樣。
銀行方面説,他們從來沒有更換過任何門禁系統的裝置,更不可能隨便改變這些裝置。但是警方接到報案後,在上海再也沒有出現一起這樣的案子,警方沒有了破案線索。
就在上海警方一籌莫展的時候,從浙江杭州傳來一個資料:在一家自助銀行的門口發現了這樣的異常裝置,這個裝置將原有的進門刷卡設備完全覆蓋,並用膠帶固定。杭州警方經過檢測,初步斷定這個裝置是專門用來盜取持卡人的賬戶信息和密碼的,警方稱之為盜碼器,是犯罪分子作案之後留下的。
來自杭州的這個消息讓所有人都很興奮。因為銀行門口裝有監控錄像,能夠記錄下門口發生的一切事情,既然盜碼器被安裝在自助銀行門口,只要調出事發當天的監控錄像就能夠找到犯罪分子。
但是,所有人再一次失望,因為在上海只有部分自助銀行門口有監控錄像,而犯罪分子作案的自助銀行門口沒有安裝監控錄像。
這樣,盜碼器就成了唯一線索。
警方研究後發現,犯罪分子使用的盜碼器,是用銀行的刷卡設備經過非常特殊的改裝做成的,這就給案件的破獲留下了突破口,因為銀行的刷卡設備只有特定的廠家生産銷售,並且有嚴格的購買登記手續,對這些登記排查後,有兩名湖南藉男子進入了警方視線,並很快將他們抓獲歸案。
2004年1月,上海市徐匯區人民法院對這起利用盜碼器犯罪的案件進行了審理。 兩名犯罪分子中有一名姓羅,在計算機方面有專長,是整個案件的策劃者。另一名罪犯叫陳秋哲,是案件的實施者。他們使用的盜碼器上端的槽用來刷卡,在槽的下方還有一行字:刷卡後請按密碼確認。通常自助銀行門禁系統的刷卡裝置只需刷卡無需輸密碼,而朱毅和陸慧後來回憶,當天確實有個奇怪的情況,刷了卡門沒有開、還按提示輸入了密碼。於是,銀行卡上的所有信息都被犯罪分子盜取了。
兩名犯罪分子作案的時間一般在兩個小時左右,作案之後,再趁人不注意迅速取下盜碼器。犯罪分子交待,他們作案的地點都是選擇繁華路段的自助銀行作案,並且作案的時間都是在夜幕降臨的時候,這時候,銀行的工作人員已經下班,夜色也可以為他們提供掩護,這時候對進門裝置的異常也不易看清。朱毅、陸慧等持卡人在夜晚取錢都是有急用,對輸入密碼的異常要求也不會過多警覺,這就使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為了避免被銀行的工作人員識破,同時也防止被監控錄像錄下來,他們都是用街頭的自動提款機取錢。
利用這種手段,他們在多個省、市盜取了一百多張銀行卡信息,偽造銀行卡67張,造成他人經濟損失共計人民幣13萬多元。兩名犯罪分子沒有想到,自己精心設計的盜竊計劃最終還是被識破了。羅淦、陳秋哲構成金融詐騙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5年、有期徒刑4年。
雖然機關算盡,兩名犯罪分子最終難逃法網,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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