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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故事
致命的車禍
發佈時間:2004年09月02日 09:23 作者:CCTV《今日説法》
2004年6月25日,家住陜西省定邊縣稍溝垣村的李懷招騎著摩托車去接剛放學的兒子,路上突然與迎面駛來的一輛白色捷達車相撞,看到這一幕的人都説當時的情形很慘烈。事故發生時間是下午3:10,李懷招被撞飛起來,一條小腿當即就與身體分離,人和小腿分別被甩到了路邊不同的地方,但是李懷招的神志還很清楚。
李懷招腿部的傷口一直在流血,每耽擱一分鐘,生命受到的威脅就更嚴重。對於他來説,只有儘快得到救治才有可能保住性命。可目擊者説,當時肇事車輛上的人既不報警,也不送李懷招去醫院,而是立刻開車跑掉了。
據目擊者介紹,白色捷達車在撞傷李懷招後沒有剎車,直至撞到90米之外的一個土坡上才停住,之後司機又將車從土坡上倒了下來,向遠離李懷招的方向開了200米才停下來。有一人從車后座下來,看了一眼就馬上離開了。而肇事司機至始致終都沒來看一眼受傷的李懷招。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眼看著李懷招在流血,人一點點地虛弱下去,圍觀群眾開始在路上攔車,希望有人送李懷招去醫院。可是10分鐘過去了,20分鐘過去了,沒有車願意停下。這期間,肇事司機卻一直坐在車上沒有下來。
李懷招的情況越來越差,時間已經過去了50分鐘,圍觀群眾想到應該報警,於是趕緊撥打了110電話。由於事發地點距離定邊縣30多公里,交警接到報警半個小時後趕到現場,當時已經是4:30,也就是説李懷招已經在公路上躺了1小時20分鐘,交警又花了10分鐘攔了一輛外地牌照的過路車,將李懷招送往32公里外的定邊縣人民醫院。到達醫院時,已經是5:30,距離事發時間2小時20分。醫生回憶説,當李懷招送到醫院時,心跳和呼吸都停止了,瞳孔也已經散大……
李懷招死了,死的過程很痛苦,雖然醫生沒有肯定地説早得到救治,他就一定能保住性命,但是誰都明白,早一分鐘被送到醫院,就多一線活著的希望。定邊縣醫院距離事發地點32公里,如果發生事故後馬上送到縣醫院,需要半個小時車程,如果撥打120急救電話,救護車從縣醫院出發,來回需要1個多小時。無論採取以上哪種方法,也不會需要2個小時20分鐘。那麼為什麼肇事者既不直接送李懷招到醫院,也不撥打120急救電話,甚至不報警呢?
原來,肇事司機不知是在什麼時候已經離開了現場,交警到達時也沒有找到人。但是肇事的白色捷達車留在了現場。這是紅柳溝鎮政府的小車,當天坐在捷達車上的有4人,這4個人都是在當地有分量的人物。開車人是定邊縣組織部副部長張芝棟,坐在副駕駛位置的是定邊縣高圈村黨支部書記馬佔仁,坐在后座上的是定邊縣紅柳溝鎮的副鎮長趙丙雄,車后座還有一人,是紅柳溝鎮政府的會計蘇強。
據交警介紹,張芝棟當天中午喝了兩瓶啤酒後駕車,與李懷招駕駛的摩托車相遇時張芝棟佔道行駛,導致車禍。本來酒後駕車就是大錯,難道他們還會錯上加錯,在面對痛苦呻吟的李懷招時,像目擊群眾所説的見死不救嗎?
對此,捷達車上的人堅決否認自己當時見死不救,而是在努力地積極搶救。那麼,在發生事故後他們究竟做過什麼。首先來看看駕車人張芝棟,經多次聯絡,記者沒有採訪到他本人,只好向同車人了解情況。馬佔仁説,張芝棟在撞車之後就被嚇得神志不清,不能動彈了,自己一直在照顧他,因此救人的事兒由同車的趙丙雄負責。
趙丙雄説自己下車看了李懷招一眼,馬上攔了輛車,到距離出事地點兩公里的紅柳溝鎮衛生院去找醫生。可是在這樣緊急的情況下,趙丙雄既沒有撥打120急救電話,也沒有將李懷招直接送往醫院,而是自己到沒有條件實施手術的鎮衛生院去找醫生,這難免讓記者有些疑惑。當時出了這樣的事情為什麼不報警呢?趙丙雄説當時他們只想到快點救人,於是沒有撥打110就直接去請距離較近的鎮衛生院的醫生。
趙丙雄強調鎮衛生院的醫生很快就趕到了現場,為李懷招進行包紮,緊接著交警也到了,馬上攔了輛車將李懷招送走了。從這個發生事故到把死者抬上車,也就是半個來小時。記者從交警處了解到,鎮衛生院的醫生為李懷招包紮傷口的確是事實,但是關於李懷招被送走的時間,趙丙雄和交警的説法竟然相差整整一小時。趙丙雄説事發半小時後就將傷者李懷招送走了,可是交警卻説直到4:40,也就是事故發生一個半小時後傷者才被送走。
究竟誰提供的時間更準確,記者找到當天出診的紅柳溝鎮衛生院的醫生了解情況。鎮衛生院醫生表示李懷招被送走時不到5:00,這個時間剛好與交警提到的時間吻合,並且與車輛最終到達定邊縣醫院的時間也一致。看來趙丙雄所提供的時間是不準確的,也就是李懷招並不是像趙丙雄所説的很快就得到了救治,而且趙丙雄找來的醫生只能做簡單的包紮,甚至在送走李懷招時把被撞斷的小腿遺忘在了現場。
儘管趙丙雄一再向記者強調自己已經盡力了,可事實更能説明問題。從3:10受傷到4:40被送走,在這一個半小時中李懷招一直躺在公路上,人們不知道當時他有多痛苦,他在想什麼。也許那個時候,李懷招還在惦記著家中未成年的3個孩子,惦記著80多歲癱瘓在床的老父親,惦記著與他同甘共苦的妻子,然而這些人他再也見不到了。
李懷招的死給家人帶來的不止是痛苦,還有對肇事方的憤怒和怨恨。可是事故過去僅僅兩天,李懷招的大多數親人對肇事者的憤怒與怨恨似乎被化解了,李懷招的親戚們甚至找到了定邊縣委政法委書記為肇事司機張芝棟求情,請求政府不要追究張芝棟的法律責任。是什麼在兩天之內,就能化解掉李懷招家人對肇事者的怨恨呢?
當記者看到一份調解協議時似乎明白了。協議中提到,張芝棟賠償李懷招家人18萬元,有了這18萬元,李懷招的家人就可以撫養孩子長大,並過上安定的生活。李懷招的家人告訴記者,在事故發生的第二天,肇事司機張芝棟的代理人找齊了家中的大多數親戚,要求雙方調解此事。在事故發生的第三天,雙方就簽訂了調解協議。協議中共有兩點:一 張芝棟一次性付給被害人李懷招死亡補償費等各種費用18萬元,二 協議簽訂後,雙方互相不再追究。親戚們全部表示同意。
簽訂調解協議之後,張芝棟當場就支付了18萬元現金。記者經過調查了解到,這起事故的民事賠償部分,按照法律的規定,賠償的數額遠遠低於18萬元。那麼一個月收入不足千元的幹部,怎麼能在3天之內能拿出18萬這麼一大筆現金呢?
在發生事故後,定邊縣委立即組成調查組對此事展開調查,他們認為張芝棟不存在見死不救的行為,調查組也未對18萬元調解的事情表達意見,而是著力於事故責任的認定上。雖然李懷招家人表示不追究張芝棟的法律責任,但是根據法律的規定,張芝棟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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