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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話好好説
發佈時間:2004年06月24日 09:42 作者:CCTV-2《經濟與法》
首都通用航空公司坐落在北京十三陵腳下,他是1998年成立的一家民營航空企業。總經理覃有幸回憶説,剛剛組建公司那會兒,企業急需直升機駕駛員,但是他們無法像大航空公司那樣到航校去招飛行員,因為費用太大。
覃有幸:我們要給航校交60萬元錢,才能給你一名飛行員。我們集中力量還是在部隊退役下來的飛行員上選擇。
一次偶然的機會,一個名叫李志忠的青年人找到航空公司,説他曾在部隊有過十多年的飛行經歷,1995年退役後便沒有再摸過飛機,但是飛行一直讓他割捨不下。
李志忠:我就特別留戀這個飛行,所以時時刻刻都在夢想著再重返藍天。
一個需要有經驗的飛行員,一個夢想重返藍天,如此雙方一拍即合很快進入蜜月期,企業花10萬元錢送李志忠到航校恢復訓練,拿到了商務駕照。2000年7月,首都通航與李志忠簽訂了一份為期十年的勞動合同。
覃有幸:不飛的情況下,一天都不飛,一小時都不飛,作為李志忠這樣的飛行員,能拿到四千塊每個月。
覃有幸説這只是基本工資,另外加上飛行費李志忠平均每個月收入一萬元左右,除此之外公司對能掌握較難技術的飛行員還有一項福利。
覃有幸:能巡線的飛行員,我們要給購置一套80到100平方米的房子。
這就是李志忠住的房子,面積有100多平方米。有了房子後李志忠把愛人和孩子接到北京,孩子在小學讀書,愛人在家操持家務,一家人團聚在一起。之後,李志忠放開手腳投入飛行,成為公司的主力飛行員,那時李志忠的臉上總是挂着笑容。
故事講到這兒,似乎缺少了一些波瀾。到目前為止,李志忠到北京工作的經歷,是一個很普通的人才因流動而改變生活境遇的例子,然而接下來事情的發展就沒那麼簡單了。
2003年12月13日,李志忠向公司遞交了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李志忠想走,總經理覃有幸有些意外。
覃有幸:我們認為配合得也是比較默契,雙方之間也沒有更多的矛盾,因此從這方面來講我們感到比較突然。
李志忠要走,在公司中引起很大震動,尤其是地面工作人員對李志忠的決定都很不理解,因為在他們眼中看來,飛行員在公司裏面是最受寵愛的人物。公司財務總監向記者出示了一些公司賬目,飛行員除了在工資方面比地面人員高以外,還享受額外的補貼。
劉同彬:飛行員在航空企業來説他的地位絕對是第一等的。子女上學的問題,住房的問題等等,全有一定的傾斜。
飛行員的待遇比管理人員還要高出一截,李志忠辭職可能另有原因,公司方面推測,他是想跳槽。
覃有幸:在這樣一個環境他要離開,我們認為他是另有所求。
那麼李志忠是不是像公司所説的要跳槽才提出辭職的呢?
李志忠:根本不存在什麼跳槽與不跳槽的問題。
如果不是跳槽,李志忠為什麼要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呢?李志忠説自從來到北京他一直有一塊心病,李志忠的愛人最清楚丈夫的心事兒。
李志忠愛人:孩子上四、五年級的時候,突然回家就問我,這是對我觸動最大的,我也特別傷心的,孩子回來以後突然問我,媽媽我為什麼要交借讀費。
上學要交借讀費,原因是孩子沒有北京戶口,孩子的戶口問題就是李志忠的那塊心病。李志忠的愛人説孩子借讀還只是眼下的問題。
李志忠愛人:升學,瀋陽大學少,北京大學多,現在我們孩子戶口要是解決不了的話,等以後考大學的時候必須得回瀋陽考去,回瀋陽考的話肯定是,競爭那麼激烈肯定是考不上。
孩子戶口是個問題,那麼當初他們來北京那會兒為什麼沒想到呢?李志忠的愛人説,他們來北京之前就想到了。
李志忠愛人:我也找公司領導談了,公司領導也答應了,親口答應的,跟我答應的。
不但公司領導口頭答應了,而且還將孩子戶口問題寫進了合同裏。在李志忠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裏,就有一項關於戶口問題約定,只有九個字:主要是孩子北京戶口。可以説李志忠的心病早在四年前簽訂這份勞動合同那會兒就已經埋下了。
李志忠愛人:我就覺得公司騙我們了。
既然合同中已經寫進去了,那麼公司為什麼三、四年的時間都沒有給解決呢?
覃有幸:關於李志忠提出的戶口問題,我們在合同上是承諾是幫助他解決,希望在幫助兩個字上要明確。
合同中並沒有覃有幸講到的幫助兩個字,但也沒有寫必須解決和什麼時間解決等肯定的詞句。這是公司無意中的疏忽嗎?
覃有幸:我們為什麼沒有説肯定為他解決,這就是看到了在北京要辦一個外地人調入北京戶口問題是非常艱難的,所以我們不能夠承諾他我們在何時何年何月就能解決北京戶口。
那麼,企業明知戶口問題不好解決,為什麼還要在合同中寫上這個條款呢?覃有幸説飛行行業要求飛行員不能帶着一絲一毫的思想負擔去飛行,當時把戶口問題寫進合同裏是為李志忠着想。
覃有幸:是在想盡一切辦法在幫助他解決飛行以外的困難和問題,目的是讓他安安全全飛行,很好地保證飛行安全。
既然是為李志忠着想,企業又把戶口問題寫進了合同,那麼企業有沒有去努力幫助李志忠解決戶口問題呢?覃有幸説公司已經盡力了,為了解決飛行員戶口,他們還曾把企業註冊到科技園區,想借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政策解決飛行員戶口問題。
覃有幸:但是我們沒有想到我們在北京市人事局去申報的時候,人家有一個條款,規定是進北京這個高新技術人才,要求文化的標準應該是在研究生,我們的飛行員只有大專和大本的文憑,所以他們這個杠杠又不夠。
公司財務總監劉同彬這幾年一直負責飛行員戶口申辦工作,他説在一年多的時間裏,他就向人事部門提交過三次申請。
劉同彬:我們現在都到了中年了,解決戶口問題不是説解決本人戶口問題,關鍵是子女上學問題,我認為(公司)是百分之百盡力了。
公司盡力了,然而當李志忠聽到這番解釋時,卻只把它當成公司推卸責任的藉口。李志忠等不及了,他找到公司領導,要領導承諾最後解決戶口的期限。
李志忠:你不是説我跳槽嗎?你要説戶口問題半年一年能辦下來,我都跟你簽。最後(他説)我不給你簽字,我們老闆沒有簽字的習慣。
採訪中公司領導説那陣子李志忠三天兩頭找他們,逼着要他們定下最後解決戶口的期限,可是他們也無法確定,所以就沒有答應。公司領導的態度讓李志忠很為惱火,雙方的矛盾也就此産生了,一方認為戶口問題不是一時能解決得了的,需要慢慢來,而另一方認為公司是在欺騙自己,雙方的矛盾逐漸激化,最後李志忠乾脆向公司提出辭職,於是就有了前面提到的那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李志忠以離開作為談判的條件,公司難以接受,2003年12月22日,公司對李志忠做出處理決定:給予李志忠行政記過處分,停止李志忠的一切飛行活動,從停飛之日起暫時終止李志忠同志的一切空勤待遇。覃有幸説,給李志忠停飛的處分是迫不得已,航空企業不準許一個有思想包袱的人上天飛行。
覃有幸:比如我們在部隊飛戰鬥機的時候,如果他頭一天和他的愛人吵架了,情緒很不穩定,那麼第二天他是不能飛行的。
夫妻吵架都不能上天,更何況是在跟企業鬧情緒。覃有幸説如果出現意外企業將面臨嚴重的後果。
覃有幸:如果一個航空公司摔了飛機,那麼我們這樣一個小的航空公司就有可能被關閉,尤其我們在北京地區。
覃有幸説,讓李志忠停飛主要是從飛行安全着想,另外,公司也想用處分來迫使李志忠回心轉意,不要跟公司硬着來,硬着來對他自己沒有什麼好處。
覃有幸:我們要讓李志忠同志認識到這一段他有不對的地方,那麼在他個人所不對的地方有所認識的基礎上,我們會考慮給他安排適當的工作甚至恢復飛行。
這些話李志忠顯然沒有聽到,因為處分非但沒有壓住李志忠心頭的火氣,反而激怒了他。
李志忠:當時他盲目地給我六條處分的決定,然後每個月發給六百塊錢補助費。我就不去,六百塊錢我覺得不夠做什麼的,我就不去了。
李志忠甩手不幹了,公司反而認為當初的判斷沒有錯,李志忠是早有準備,急於跳槽。
覃有幸:他要走的這種方式越來越不規範和不正常,所以我們認為他這次決心下這麼大,肯定會有其他方面的一些吸引力。
李志忠:跳槽應該是在公司沒有什麼問題的情況上,你是站在這山望著那山高了,其他(公司)給你優厚的待遇,你想奔那個公司去,我覺得我不是。
一提到跳槽,李志忠便顯得很是委屈。
李志忠:就沒有這麼一個人或者這麼一個機制,來做通或者解開李志忠心頭這個疑團,就盲目地認為我是要跳槽。
那麼李志忠所説的這個疑團究竟是什麼呢?從李志忠的談話中我們感覺到,他心中的疑團似乎不僅僅是因為戶口問題。那麼李志忠的心裏還有別的沒有解開的疙瘩嗎?
在李志忠的勞動合同裏我們還看到另外一條約定內容,所佔篇幅很大,是關於房子的約定,主要約定了李志忠在公司做飛行員工作滿十年房子産權歸個人所有。李志忠説剛簽訂合同那會兒沒覺得有什麼問題,可是現在每次看到這段內容,他心裏就不舒服。
李志忠:你在我這兒做飛行員期間可以享受此住房,那麼我一旦因為身體原因,或者因為意外什麼原因,我做不成飛行員了,那麼這個房子就不歸我了唄,很明顯,我的合同裏就體現這一點,這公平嗎?
李志忠説,從合同上看,他在這十年裏只能從事飛行才能得到公司承諾的待遇,然而當合同期滿,他那時已經年近五十。即便是還能留在公司裏,他也不知道能不能像現在這樣受重視、有保障。
李志忠:航空就像運動員一樣,他也有一個年齡段,最佳的年齡段,一般飛行應該是在三十到四十五歲是黃金階段,如果突破了這個時間,隨着年齡增長價值可能就會相對地降低,你還是對未來感到有種擔心是嗎?對,是,因為隨着年齡的增加沒有很好的保障。這樣肯定要有顧慮。
李志忠説剛來公司那會兒還很年輕,現在他不得不為自己的將來做打算了。
李志忠:到了飛行比較困難的體質的情況下,當然我願意做一些管理(工作)。
那麼李志忠這種願望公司方面是否考慮過呢?除了飛行李志忠在公司裏除了做飛行員,還能更有進一步的發展嗎?
覃有幸:李志忠能從事一些管理工作嗎?那就看他個人的發展?李志忠在我們公司期間,我們是始終把他當成骨幹在培養在使用,那就得看他自己的表現,因為是老中青,我們不可能是老的離開了提新的來擔任領導崗位,肯定是在中層來選,應該是這樣一個邏輯。
覃有幸説今年公司在老飛行員中提拔起了一名主管飛行的副總經理,接下來還要在中青年中培養一名接班人,而李志忠曾經是這個年齡段的後備人選。新上任的公司飛行副總池發俊也證實了這一點。
遲發俊:我們幾個人都在五十歲以上了,他是在銜接階段,將來我認為如果公司發展,他挑大梁是應該不成問題的。
李志忠:你知道這個消息嗎?公司曾經把你當作一個飛行副總的培養人選,這個我不太清楚。這個我不太清楚,因為老闆沒和我説過。
與公司關係鬧僵後,李志忠惟一提出的要求就是離開公司,但是公司方面的態度很堅決,不同意放人。原因很簡單,公司曾經送李志忠到航校以及國外培訓過,公司計算了一下費用,大概合到四、五十萬元,李志忠要走,必須賠償公司方面的損失。
覃有幸:李志忠這個要求走和留只是一個結果,李志忠要求要走,有走的辦法,李志忠要留有留的辦法。
四、五十萬元人民幣,這個數字對於李志忠來説是無論如何也負擔不起的,正當李志忠盤算着如何去面對這筆賠款的時候,公司又向他下了通知:李志忠接到此通知後,請立即回公司上班。否則後果自負。我們注意到李志忠曾經説過,自從公司給他處分以後他便從來沒有去過公司,那麼這份通知李志忠是如何收到的呢?辦理這項工作的是公司行政副總賀粵兵。
賀粵兵:那這個通知是以什麼形式(是)送去的,是郵政快遞,並沒有交到他本人手裏,郵政快遞要交到他本人手裏。
公司不派專人送達,而只是用郵政快遞,李志忠又失去了一個和公司直接接觸的機會。從那時起,兩方之間溝通渠道就斷了。那麼用郵政快遞送達通知,公司就不怕李志忠説收不到然後不辭而別嗎?這一點公司心裏有底數,李志忠的人事檔案還在首都通航,沒有人事檔案,其他航空公司無法接收李志忠。然而除了人事檔案以外,還有一樣東西緊緊地拴着李志忠,李志忠的飛行執照還在公司裏。沒有飛行執照,李志忠想飛也飛不起來了。
隨後的日子裏雙方陷入了一個尷尬的境地,李志忠想走走不了,公司不給檔案和執照;公司想留也留不住,李志忠不來上班。自從公司在做出處理決定後李志忠便一天班都沒有上過,也就是説連每個月600元基本生活費都無法拿到。家庭的生活支出靠積蓄還可以維持,可是房子的銀行貸款公司早就停交了,每個月1800多元房屋還款成了家庭最沉重的負擔。
李志忠愛人:這段時間我們的生活就是管父母要,管兄弟姐妹借。
李志忠的家庭陷入了困境,而首都通航也無法接受如此局面,自己培養出來的飛行員卻不能再繼續創造效益,這口氣似乎怎麼也咽不下去。2004年3月,首都通航和李志忠同時向昌平區法院起訴:首都通航要求李志忠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而李志忠要求解除他與首都通航的勞動合同。首都通航沒有想到,在法庭上,李志忠突然亮出了自己的殺手锏。
李志忠:公司沒有給我交納2000年和2001年這兩年半的社會保險,養老保險,還有醫療保險。
其實早在訴訟之前,李志忠就曾經向勞動部門舉報過公司保險方面的問題,勞動部門還對公司進行了查處。李志忠認為,依據有關方面規定,他只需憑藉保險這一條就足以在訴訟中佔據上風。然而公司方面説保險的問題已經解決了,他們在接到勞動部門處理意見後及時補交了所欠保險,而對於這一點,李志忠也在舉報登記表中簽字表示接受。那麼,現在李志忠重提保險,公司認為他是想與公司恩斷義絕了。
覃有幸:我認為我們不應該去達到某一個目的,去找別人這樣和那樣的問題,就事論事,我為什麼要走,向公司講清楚,公司並不是説不講道理。
一方以檔案、飛行執照作為底牌掣肘對手,而另一方以保險問題作為武器攻擊對手軟肋,雙方是針針見血,絲毫沒有情面可講。事已至此,李志忠與首都通航之間的關係就如同一個強扭的瓜,想甜也甜不成了。
這幾天李志忠的家裏氣氛有些緊張,離開公司半年了,不知道這官司還要打多久,夫妻倆商量事情時總是帶着情緒。
李志忠和愛人:你要是真是回公司的話,就憑你們公司領導,是打官司給你打回來的,不收拾你啊,還有你好啊,就憑這一點就不能回去了。
採訪的最後一天,首都通航的代理律師王新穎也來到公司,我們問她李志忠的案子是不是快有結果了,王律師説法院方面還沒有什麼消息。沒想到就在談話過程中王律師接到昌平法院的電話,通知説5月27日上午法庭調解。這會不會是一個轉機呢?5月27日,記者趕到昌平法院第九法庭。10點30分,公司代表和李志忠先後出現在法庭上。記者發現,積怨越來越深的雙方相見時還是互相報以微笑。但最終還是坐到法庭的兩側。
王新穎:這次來我們帶着董事會的意見,主要就是希望李志忠回到航空公司繼續工作,現在航空公司的業務在不斷地擴展,也需要李志忠能夠繼續為航空公司有所建樹。
李志忠:已經半年多了到現在為止,雙方的感情都已經傷到極至了,鋻於這種情況,我覺得我回去的可能性很小。我覺得對我和對公司都是一種保護,都有好處,我謝謝公司對我的這種期待和對我的信任,
感情傷了,似乎一切都無法挽回了,法庭調解最終沒有成功。調解結束後,雙方乘坐同一架電梯下了樓。或許,李志忠與首都通航如此近距離接觸的機會不會太多了。
到目前為止法院還沒有對本案做出最終的判決。我們注意到,當雙方重新坐到一起的時候,兩方説出的話還是很近情理的,那麼他們之間為什麼還會出現今天的一幕呢?如果當初出現戶口問題時李志忠不急着辭職;如果公司不急着給李志忠下達處分決定;如果李志忠不就此不來上班了;如果公司早些告訴李志忠他還是有發展的;如果李志忠不是直接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公司……這麼多的如果還要加上一個如果,如果他們雙方在遇到問題的時候耐住性子,坐下來多加溝通,那麼雙方感情就不會受到如此大的傷害,我想李志忠和首都通航之間也就不會一步步滑向無法回頭的境地,最後連法院都無法調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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