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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愛已成往事

發佈時間:2004年06月23日 09:19 作者:CCTV-2《經濟與法》



    有這麼一對曾經相愛的戀人,他們分手之後,為他們共同居住過的一套房子産生了糾紛,後來男方還把自己昔日的女友告上了法庭。這對曾經的戀人之間究竟有什麼不能化解的恩怨非要鬧得法庭相見呢?記者在廣東省的佛山市見到了故事的女主人公錢珍。

    這裡是廣東省佛山市三水區一個普通的農貿市場,記者見到錢珍的時候,她正在菜攤兒上係着圍裙賣菜。錢珍今年32歲,有一個兩歲半的兒子,每天傍晚賣完菜,錢珍都要帶上兒子一起去她的朋友小林家過夜。自從被丈夫趕出家門後,小林的家成了錢珍和兒子暫時的“避難所”。

    錢珍: 看以後怎麼辦了,如果可以的話,最好就是我老公不要再把我們趕出來。

    林鳳葉: 現在像她這樣,一個女人帶着一個小孩,沒有住的地方,我就只好出於同情心也好,出於朋友情也好,這樣幫她,我就是勸她,走一步看一步。

    這種寄人籬下的日子,錢珍已經過夠了,她想早點回家,回到丈夫的身邊,一家三口和和美美地過日子,可是這個簡單的願望,似乎從生下兒子的那一天起,就註定會有破滅的一天。那是2001年8月10號,馬上就要臨産的錢珍被送進佛山市三水區人民醫院婦産科,正當錢珍躺在病床上,病房外面來了一群人。

    錢珍: 當時我不知道是發生什麼事,因為我還在那個産房裏面,但是我媽媽説他帶了很多人過來,那時候護士還把他們趕出去。他還叫我媽媽要我跟我現在的丈夫離婚,如果我不跟他離婚的話,以後別想在一起好好過。

    到醫院來的這個人是誰?為什麼偏偏選擇這個時候來找錢珍?他和錢珍又是什麼關係呢?錢珍給我們拿出了一張照片,照片上是一對情侶,女的是錢珍,旁邊的這位是錢珍以前的男友,叫關濂清,生孩子那天到醫院來找錢珍的就是關濂清。錢珍告訴我們,關濂清在香港工作,常年居住在香港,雖然三年前兩人就已經分手,但錢珍此後的命運,都與這個人有密切的關係。那麼,關濂清為什麼要打擾錢珍的生活呢?記者通過電話與關濂清取得了聯絡,並約好第二天,也就是2004年5月22日下午三點,在深圳羅湖口岸的香格里拉飯店門口見面,三點鐘剛到,專程從香港趕來的關濂清出現在記者面前。

    接下來的時間,關濂清向記者講述了他和錢珍的戀愛經過。1998年5月,關濂清從香港到三水旅游,在三水中旅社餐廳吃飯的時候,經朋友介紹,認識了當時任餐廳樓面主管的錢珍,那一年,關濂清48歲,錢珍27歲,兩個人都還沒有成家。

    關濂清: 她工作很勤奮,她在餐廳任部長,我認識她的時候是(餐廳)部長,很勤勞, 我想一個勤勞的人沒有壞的。

    雙方很快確定了戀愛關係,從那以後,關濂清經常從香港趕到深圳,然後坐長途車到三水與錢珍見面。

    關濂清:千里有緣,如果對她沒有感情,我不用去三水地方這麼遠,來回差不多8個小時,從香港去三水,差不多4、5個鐘頭。

    相戀一年之後,1999年9月,關濂清從香港匯款給錢珍在三水的荷景園小區買下了一套商品房,作為雙方共同的居所。

    記者: 當時買房是誰提出來的?

    關濂清: 是她,她提出來的。

    記者: 她怎麼會突然想起買房呢?

    關濂清: 我想她當時意思是想結婚。

    記者: 買房子一共花了多少錢?

    關濂清: 買房子帶裝修一共30萬。

    荷景園小區1座301室,這就是當年關濂清買下的那套房子。當錢珍帶記者來到這裡的時候,房子已經很久沒有人住了。物是人非,時過境遷,錢珍觸景生情,不免有些傷感。

    記者: 這幸運星是什麼時候折的?

    錢珍: 就是在中旅社那邊幹活過來在這裡住的時候折的。

    記者: 當時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錢珍: 我想這間房子可能是我可以呆一輩子,以後的願望一般都是這個,算是老一輩説的一個安樂窩吧。

    買了房子之後,兩人的關係進一步穩定下來。關濂清不僅每個月從香港回三水看望錢珍,從2000年1月開始,錢珍每個月都會收到關濂清從香港匯來的5000塊錢作為家用。

    關濂清: 我每個月給她5000塊錢,在三水也足夠了,後來我買了屋子之後,她沒有工作了,她説很辛苦工作,不做了。

    錢珍辭去了餐廳的工作,在家做起了家庭主婦。在荷景園的日子就這樣過去了一年半,2001年5月,錢珍披上了婚紗,然而,婚禮上的新郎卻不是關濂清。

    關濂清: 我從我的朋友那兒聽説,説她和別人結婚了,最初我不相信,後來我的朋友説,聽很多人説,她和別人結婚了。


    關濂清説,錢珍結婚的消息是一個朋友告訴自己的,當時自己人在香港,根本不相信這消息是真的。更讓他感到意外的是,三個月後回到三水再找到錢珍的時候,錢珍已經躺在醫院裏要生孩子了。

    關濂清: 後來我回到三水,她剛剛她的孩子出生,她説對不起我。

    看到眼前的一切,關濂清才不得不接受了這個事實,而且是無法挽回的事實,或許是出於對戀人背叛的懲罰,或許是想把損失減少到最低,2003年2月,關濂清一紙訴狀,向佛山市三水區人民法院起訴,將錢珍告上了法庭,並請求判令錢珍返還購房等款項折合人民幣377,000元。

    關濂清: 我買房子的目的就是為了和錢珍結婚。

    關濂清認為,買房子贈房子是戀愛中的愛情表示,但這個贈送是有前提的,是附加了條件的,就是兩人要結婚,如今既然婚結不成了,這贈送就自然該取消,買房子的錢也該歸還,在法律上對附義務的贈送的確做了這樣的規定,但問題的關鍵是當初贈送房子的時候,兩人是否真的有約定以結婚為附加條件呢?又究竟是什麼原因導致了兩個人最終沒有踏上紅地毯呢?

    接到法院傳票,錢珍感到很意外,她覺得關濂清根本沒有理由起訴自己,因為這套房子是關濂清自願贈送給自己的,當初並沒有説是以結婚為附加的條件,而且關濂清也不可能將結婚作為贈送的前提,因為幾年的交往中她一直盼望著有個家,但關濂清並不想結婚。

    錢珍: 我一直就想,我只想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有一份工作就行了,我從來也沒有想過自己要得到什麼,可以擁有多少錢。

    往事一幕幕浮現在眼前。錢珍説,六年前和關濂清第一次見面的情景就好像發生在昨天。

    錢珍: 有一個人對我那麼好,當時我真的很感動。他回來以後跟我説,看到我做得那麼辛苦,他挺心疼的,一直勸我不要做,認識他兩年以後,我才沒有做。

    錢珍説,兩人戀愛關係確定後,自己最大的願望就是趕快和關濂清結婚。

    記者: 當時提出結婚他怎麼答覆?

    錢珍? 他自己就説,我跟他結婚是不可能的。

    記者: 他為什麼這麼説?

    錢珍: 我不知道,他説出來玩每個女人都是一樣的。

    正是這句話讓錢珍感覺到,與關濂清結婚其實是個不可能實現的夢,而兩人之間發生的一些事情,更是將這個夢擊得粉碎。1999年春節,錢珍第一次懷孕,此時錢珍覺得,結婚的事應該提上日程了。

    錢珍 : 我和他有過兩次孩子,有了孩子之後,他叫我先打掉他,有了孩子穿婚紗不漂亮,要孩子以後有的是時間,要我不要告訴我的父母。打掉以後我問過他很多次結婚,他整天叫我不要那麼心急。

    也許是想安慰錢珍,也許是想表示自己的誠意,半年後,關濂清為錢珍買下了荷景園的那套房子。關濂清的這個舉動讓錢珍對結婚重新燃起了希望。2000年5月,錢珍第二次懷孕,她以為這一次關濂清應該會對自己負責了。

    錢珍:當時其實是打電話給他的,他想都沒想過,就説那馬上把他打掉,當時我就沒有跟他説什麼,就挂了電話。

    懷着無奈的心情,錢珍獨自到醫院做了人工流産,同時離她遠去的,是對結婚的最後一點希望。

    錢珍: 我覺得他變了很多,每次回來兩個晚上,他都是晚上出去,早上才回來,我問他, 他叫我不要管他的事。

    錢珍想不通,關濂清這樣做到底是為什麼,直到有一天,一個陌生女人打來了電話。

    錢珍: 她打來電話叫我出去跟她談談,當時我還説你喜歡他你就拿走了,反正你可以拿走的,也不屬於我自己的,後來我不知道那個女孩子在他面前説過什麼,以後還打過我一次,我就跟他説,如果你真的那麼討厭我,我們分手好了,再這樣下去也沒什麼意思。

    錢珍説,從那天起,自己的夢徹底醒了,原來關濂清一直在欺騙自己,他根本就不想和自己結婚。可是眼前的一切自己根本無力改變,只能整天以淚洗面。朋友們知道了她的情況後,紛紛來安慰她。

    林鳳葉: 關先生應該拿出誠意,要結婚就結,拖着幹嘛。

    在朋友們的撮合下,錢珍認識了做小買賣的吳敦國,吳敦國就是錢珍現在的丈夫。

    錢珍: 他以前還安慰我説,每個人都有一些不開心的事了,看你自己怎麼去想,怎麼去做了,就這樣跟我説,後來我們就發展下去了。

    吳敦國走進了錢珍的生活,他讓錢珍體會到的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感受。

    錢珍: 後來跟他後不久,也是有他的孩子的,但是我看得出我跟他懷孕,我跟他説,他那種感覺真的不一樣,他很緊張,而且很高興,到處跟他的朋友説他快有孩子了,還要求我結婚。

    也許就是這份誠意讓錢珍下定決心要和吳敦國結婚,她想把這個消息儘快告訴關濂清,於是隻身去了一趟深圳和他面談。

    錢珍: 當時我還説,到現在這個結果,以前我也跟你一起有過兩次孩子,但是你卻不給機會給我跟你結婚。但是現在那個男孩子不同了,他知道我有孩子以後,他就很在乎我。我很堅強地跟他(關濂清)説,我一定要和他(吳敦國)結婚的。

    兩個月後,在親友們的祝福聲中,錢珍和吳敦國結婚了,婚後的生活讓錢珍為自己的選擇感到慶幸。但同樣的一段感情經歷,當記者向關濂清求證時,聽到的卻是另外一種完全不同的説法。關濂清説,錢珍從來沒有親口告訴過自己要和別人結婚,直到她生孩子那天,自己才如夢初醒。

    關濂清:當時我説你什麼時候和我結婚,她也沒有答覆,過這麼久了,你該下個決定,嫁給我或不,我想她是一腳踏兩船,不知道嫁給哪一個,現在我明白了。

    記者:錢珍説你當時還有別的女朋友,她見過

    關濂清:我又認識別的女朋友,是我和她分手之後認識的,和她沒有什麼關係。

    感情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外人很難去判斷。所以,關濂清和錢珍這對曾經相愛的人到底為什麼原因分手,恐怕也只有他們自己才知曉。當愛已成往事,現實就浮出了水面,眼下雙方共同面對的一個問題是:他們居住的這套房子到底應該歸誰所有?

    這就是房子的産權證,在權屬人一欄裏,我們發現只有錢珍一個人的名字,而不是兩個人。對當時買房的經過,錢珍説自己還記憶猶新。

    錢珍:之前賣樓的那些小姐還説,去給錢的時候還説,(房産證)是寫兩個人(的名字)還是寫一個人呢,他説就是寫我一個人就行了,我的就是他的,他的就是我的,他還這樣説當時。

    關濂清:我的意思是一同擁有屋子,寫她的名字,也寫我的名字。但是她説,你不信任我嗎?我怕她不結婚,所以不堅持寫我的名字。

    錢珍的代理律師顏國牛提出,既然房産證上寫的是錢珍的名字,這套房子完全可以看做是關濂清贈送給錢珍的,根本沒有必要返還。

    律師:不管什麼原因沒有結婚,都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成立。贈與的條件就是自願,一個願意要,一個願意給,還對房子的産權進行了登記,就行了。

    關濂清仍然強調,當時自己送這套房子給錢珍是有條件的,那就是以結婚為目的。既然婚沒結成,房子就應該還給自己,否則自己真成了雞飛蛋打、人財兩空。

    關濂清:贈與,我想沒有那麼多人願意贈與房子給女朋友,不結婚。

    關濂清認為錢珍欺騙了自己。為了發泄怨氣,關濂清常常會把電話直接打到錢珍的家裏去。錢珍覺得此時關濂清已經是在無理取鬧。

    錢珍:如果真的要騙人家財産的話,需要那麼長的時間嗎,如果真的騙他的話,我不早就拿那個現金走了嗎?

    因為荷景園的房子涉及訴訟,打官司不久,一家人就搬到了錢珍的丈夫家住。但關濂清仍然不斷地散播他對錢珍的種種看法,一家人平靜的生活被攪亂了。而錢珍漸漸感到,丈夫對自己不再像從前那樣親近,任憑自己怎麼解釋都無濟於事。

    錢珍: 我老公動不動就打我,他也沒有跟我説什麼,我就直接跟他説,如果你真的接受不了的話,就離婚了,他就叫我你願意走就走。

    終於,在一個夜晚,錢珍帶着孩子走出了家門。

    為了維持生計,錢珍在市場上找了份零工幫人賣菜,每個月能有800塊錢左右的收入,她希望這場官司早點結束,也好早日回到丈夫的身邊。關濂清也想通過這場訴訟把自己和錢珍的這一段感情做一個徹底的了斷,當然,他不希望是人財兩空。那麼關濂清能不能把買房子的錢要回來?法院又將做出怎樣的判決呢?

    2003年11月24日,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做出了終審判決,法院認為,關濂清與錢珍戀愛期間,關濂清出資以錢珍的名義購買房屋,並以錢珍的名義領取了房産證,關濂清的行為完全是自願行為,符合贈與合同的相關規定。與此同時,並沒有任何證據可以證明關濂清是以結婚為附加條件才贈與房産給錢珍的。

    法官:關濂清與錢珍戀愛期間,關濂清出資購買房屋,並以錢珍的名義入戶,關濂清的行為完全是自願行為,符合贈與合同的相關規定,並且,關濂清贈與財産給錢珍的行為,並不具有法定可以撤銷的條件,不能夠被撤銷。至於關濂清與錢珍戀愛關係的終止,並不影響贈與合同的合法性,更不影響贈與合同的成立。

    法院做出判決:駁回關濂清的訴訟請求。對於法院的這一判決結果,關濂清覺得很不甘心。

    關濂清:不知道她快不快樂,你訪問她,她快不快樂,不是你的得到了不知道快不快樂。

    此時,贏了官司的錢珍的確並不快樂。

    錢珍:最重要的東西已經沒有了。我和我兒子也被他們趕出來了,又有什麼用呢?我老公也不聽任何人的解釋,又有什麼用呢?就算是自己沒有用,就只剩那棟房子,那棟房子你要來幹嗎?我也不知要來幹嗎?

    感情的確是很私人的事情,無論怎樣的取捨,戀愛中的兩個人都可以自己決定,可以冷了熱、熱了冷、合了分分了合。但是,在這個過程中發生的一些事,例如本案中所説的贈送,已經不僅僅是感情的事了,不能隨着感情的投入與否、投入多少而隨意變化,它同時要受到法律的約束。人們常形容戀人之間付出感情是“覆水難收”,而這個過程當中的很多事情,同樣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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