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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讓我快樂 |
我的寫作動機最初是為了出名。這個“最初”大概是十年前。
和我差不多大的女孩子都愛引用張愛玲的一句話:出名要早,才更痛快。我也一樣。不太有耐心去想將來的事,三年以後的快樂是打了折扣的。
但事實上,寫作和“出名”離著十萬八千里呢,幾乎是不搭界的兩件事。
我沒出過大名,可能體會不到名氣帶來的快樂,反正照我現在看,出名沒多大意思,至少是有利有弊,不值得去刻意追求。
後來好長一段時間裏,寫作的快樂很大一部分在於賺錢。寫作是我最喜歡的、也是最有效的一種賺錢方式,我當然會讀讀寫寫,沒有比用一種愉快的方式賺錢更愉快的事了。
最最重要的一點,寫作本身讓我快樂。我在生活裏面是一個很循規蹈矩的、重視傳統美德的人,還有點懶。而寫作給了我另一種空間,另一種生活,它容納了我所有現實生活中找不到合適的地方安置的東西;情緒和情感。寫小説賦予了一種虛構的特權———我編織謎語,毋須給出謎底,或者説,每個讀者都有自己的答案,我的謎語也一樣可以容納他們的情緒和情感。
為了這種快樂,即使沒名也沒利,我還是會寫下去。
努力成為幸福女人
我認為,最幸福的女人是能讓人為之付出一切的女人,她不一定出生時口含金匙,但是因為上天的眷顧和自我的完善而擁有許多珍貴的東西:才華、美貌、愛、友情……在她的女人品質中具有極大的魔力。圍繞著這樣的女人的故事是傳奇,最幸福的女人自然只能是蕓蕓眾生中的極少數;
比較幸福的女人是自己可以靠自己的女人。相比之下,這倒是一種可以努力、可以爭取的幸福。把握命運比把握男人的心要簡單多了,而頂級幸福是可遇不可求的;
什麼都沒有什麼都不求的女人算不上幸福女人,但也不能算不幸女人;
真不幸的女人就是什麼都爭、又什麼都沒爭到的女人。她的不幸在於沒有一顆平常心,平和地對待世界。
我對職業像好男人對老婆
敬業是品德、是修養、是現代人的基本素質。
我對職業,像好男人對待老婆,不管愛不愛,總是盡心盡責的。幸運的是,我恰好愛這個“老婆”。但也沒愛到要從一而終的程度。我只確信活這麼一輩子,我還是希望有機會嘗試點別的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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