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開始同余重談戀愛的時候我才十八歲。多年以後我還常常為與余重相遇太早而悵然若失。現在看來,那場戀愛開始得簡直如同瞎貓撞上死耗子一樣偶然,毫無理性可言。後遺症之一就是我最不喜歡給人牽線搭橋、介紹對象。因為介紹對象這種形式免不了雙方要談談條件,每每這種時候我就要承受懊惱的折磨,恨自己沒有經過這份挑挑揀掠的快樂。結婚之後,我更加堅信經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締結的姻緣是最為合理、最為可靠、最為穩固的。愛情不過是一種臨時性的精神病。就像某一本書上説的,因為愛情而結婚,就像想用壇子把廬山上的雲海裝回家一樣徒勞無益又荒唐可笑。我很想用指腹為婚的方式為我的兒子訂個娃娃親,如果他不是堅決反對的話。
我剛開始戀愛的時候有個驚人的決心,要把愛情愛到地老天荒。余重也舍命陪君子,跟我一道不分白天黑夜地説著那些發高燒的話,一不小心就説過了夜裏十一點,被女生樓下的老太婆關在門外。每天晚上十一點以後,都會有遲歸的女生在叫門,阿姨長、阿姨短地叫得人肉麻兮兮的。我十八歲時唯一有氣節有骨頭的作為就是從來不可憐巴巴地懇求老太婆開門,我寧肯和余重繞著足球場一直走到天亮。
我早就記不清那時候日日夜夜地在説些什麼,説個不停。我同余重現在對話的主題多半是“你弟弟結婚我們出一千還是兩千?下班回來別忘了捎兩袋洗衣粉,還有衛生紙也快用沒了;要我去接孩子你就去買菜,我做飯你就洗碗,讓我一個人做我可受不了,不愛幹你請保姆,我又不是你花錢雇的老媽子;我説過一百遍了,剩菜放進冰箱裏要套個塑料袋,或者乾脆放保鮮盒裏,這麼著東西全都串了味兒!”諸如此類的。但如時候沒有冰箱、沒有孩子、浚有弟弟要結婚,衛生紙分開來用,怎麼還會有那麼多説不完的廢話呢?或許那時候每天走過來走過去的緣故,人比較瘦,細胳膊細腿的,余重一連幾個小時抱著我也不嫌累,我要自己坐著,他就一會兒説地上太涼,一會兒説椅子太硬。韌戀的女孩嬌貴得像紙糊的,傷不得,碰不得。現在就不同了,余重的腿仿佛變成紙糊的了,特別容易壓麻,真是新舊社會兩重天!
因為那時候我從來不對余重説半旬謊話,也就理所當然地要求余重對我赤膽忠心、心無窮騖。
有一天我去男生宿舍找余重,他不在。我坐在他的床上等他。余重把我的一張照片放大了,過塑以後,用透明膠紙粘在床頭,於是我就永不疲基地衝他笑著。余重説他每次受了我的氣回到宿舍,看到墻上的我睜著大眼睛甜甜地對他笑,他心裏就好多了,像是充了電,可以精力充沛地等待下一次的甜蜜或災難。無論如何,這個癡情舉動讓我心裏很滿意。假如我是男的,我自信能打動任何一個我看上的女孩子,哪怕我本人並不夠十分出色,“我對她怎麼樣”完全能夠彌補“我怎麼樣”的缺憾。女孩子就是這種思維方式。拿出愚公移山的精神,“大膽假設,小心追求”,憑她就是個仙女,也不怕她不思凡。
跟余重的床斜對面的床上,還有一位老兄,和女朋友並排靠墻坐著。蚊帳是放下來的,帳子外面並列伸出四隻腳,兩大兩小。先是小的兩隻縮進去了,後來大的兩隻也不見了,帳子裏面靜悄悄的,無聲無息,只剩鞋子們七歪八扭地躺在地上,兩隻大的,兩隻小的。
我不知道該起身走掉,還是繼續等下去。
余重的被子沒有疊,我替他疊了起來,掀起枕頭的時候,發現下面壓著亂七八糟的零錢和菜票,還有一雙沒洗的臭襪子。我把襪子塞到他床底下的球鞋裏去,把菜票理一理放進一個空的硬殼煙盒裏去。他那時候常抽的煙是“畫苑”和“紅梅”,但墻上卻貼滿了“三五”、“萬寶路”、“紅中華”、“紅塔山”等中外各種品牌的香煙盒,花花綠綠的,頗富有創意,看著至少比貼一張半裸的香艷美女要舒服一點。
疊好被子,我又替他理了書架,把書分門別類擺放整齊,我以前也曾幫他這樣整理過一次,可他不久就又弄得一塌糊塗,還説東西越整齊他越找不著,把我氣得七竅生姻。
為了把抽屜來個徹底的大清理,我索性把它抽出來,底朝天地扣在床上。於是,我就意外發現了那個日記本。日記本裏夾著一張女孩子照片。那女孩叫柳吉,也是我們班的,就是説,她是我和余重共同的同學。直到那天,我才如夢初醒,余重最初暗戀的竟是柳吉。
我氣懵了!最氣的還不是他在我之前愛了別人,而是他竟會對我瞞得風雨不透,而我連高中時喜歡過我的體育老師都告訴了他。我早就問過余重我是不是他愛的第一個女孩,還一再強調我不在乎事實,我只想他告訴我真話。當時我伏著他的膝頭,仰著臉,眼巴巴地看著他,他堅定地説,當然,你當然是我的第一個。可見他實際上對我説了多少假話!
第一個衝動就是抓起那個小賤人的照片撕得粉碎扔到廢紙簍裏去。我撕了照片還不解氣,又接著撕日記本,一邊撕一邊哭,想著余重説過的那些甜言蜜語,那些海誓山盟,越想越傷心,後來索性撲倒在我剛才柔情蜜意地疊起來的被子上,放聲痛哭。
哭聲驚走了斜對面床上的一對鴛鴦。
余重回來的時候,那個日記本只剩下一個撕不動的水粉色塑料皮,廢紙簍內外滿地都是碎紙片。我眼睛紅腫,頭髮也弄亂了。一隻抽屜還底朝天地扣在床上,零七碎八的紙張、鋼筆、小剪刀、膠布、風油精、茶葉盒、磁帶、打火機等東西散落一床、一地,好像剛剛遭了劫。
萬萬沒想到的是,余重非但沒有唯唯諾諾或痛心疾首地向我賠禮道歉、低頭認罪,反而暴跳如雷地吼起來:你怎麼可以偷看我的日記,你怎麼可以撕我的東西!你!你怎麼可以趁我不在偷看!
我反而平靜下來,抹了抹眼淚冷笑:是呀,我就偷看了,我偷看了你的秘密,我撕了你的心上人的照片,你心痛死了,快去跪在人家面前再討一張吧。
那是我的過去,我自己的,你沒有權利——余重紅著眼睛盯住我嚎叫,像要把我一口吞下去,真讓我不寒而慄。那眼光太陌生了,讓我再也流不下一滴眼淚。
我當然沒有權利,你把你神聖的權利給她去吧。
我挑釁地用眼角斜睨著他,悠悠地説完,揚長而去。
我們整整一個禮拜沒説話。剛開始在圖書館、在自修室偶遇,兩個人仇人似的怒目而視。幾天以後就沒了嘔氣的心思,碰了面趕緊扭過去,匆匆地走開。
他有好幾天沒來上課。再見到他時,頭髮仿佛一下子長得好長,亂蓬蓬像一堆枯黃的雜草,穿一件沒係紐扣的格子襯衫,人顯得失魂落魄。我放慢了腳步,他迎面向我苦笑了一下就掉頭走了。
歐洲文學史是大課,近百名學生上,教室是五級的階梯教室。我坐在靠近後門那一排的邊上,離老師的講臺遠遠的。這個課是上午的三、四節,中途休息的時候總是溜掉好多人。歐洲文學老師喜歡拖堂,等她下了課食堂多半快收工了,連免費湯都打不上了。最後一節課教室裏顯得空蕩蕩的。後面忽然哼起細細嚶嚶的歌,自從相思河畔遇了你,無限的痛苦埋在心窩裏,我要悄悄地告訴你,不要把我忘記……我不回頭也知道那是誰在唱!
下課時我動作特別慢,等我收拾好書包,教室裏人都快走光了
鐘夏!他在後背小聲喊我。
我沒理,背起書包去了教工小吃部。以前我和余重常常一起在教工小吃部吃飯。我把書包放在靠墻的老位置,就去窗口排隊買飯買菜,端過來的時候,余重果然已經坐在了我的書包的對面。我放下飯盆兒,騰出一隻手來背上書包,再端起飯盆兒就要走。余重拉住我的書包帶,低聲叫:別走!
我端著飯菜,僵站在那裏不動,眼淚終於掉了出來。
七年以後,我總算成長得落落大方了。柳吉上我這兒來玩,我也能毫無芥蒂地熱情款待。她倒是常常來我們這裡玩。我不再把余重和柳吉的交往放在心上,只是柳吉當著我的面和余重打情罵俏,一點不避嫌疑,讓我頗有幾分不快。
柳吉讀大學時曾經談過幾次戀愛,都比曇花一現長不了多少,一度男朋友換得像走馬燈,後來就再也沒有過固定的男朋友。當然她不會讓自己生活得很寂寞。畢業後,柳吉也留在上海工作,在一家大酒店做商務公關,這個工作讓她的長處和短處都發揮得淋漓盡致,結果是上司得意她偏寵她,同事討厭她孤立她。錢倒沒少賺。柳吉愛吃愛穿,愛玩愛樂,鈔票在她手裏是源頭活水,大進大出。只要換一種觀念看,柳吉也無可厚非。她時不時地就跑來,嬉皮笑臉地問我“借”余重去陪她看晚場電影,她倒守信用,每次都是兩三個小時就“完壁歸趙”。我開玩笑説:又借又還的多麻煩,白送給你得了。她卻又連連擺手説:幫幫忙,饒了我吧,這輩子最不想要的東西就是老公。
後來我又纏著余重,問他拿我跟柳吉換換怎麼樣。余重説你這個人真無聊,就繼續看他那萬惡的電視,不再理我。我過去用身子擋住電視機,要挾説,你不告訴我我就讓你看不成。他最後被我纏得沒有辦法就説:最多做個相好吧,討來當老婆可是萬萬不行的。
紅顏知己嘍。我説得有點酸溜溜。
隔了一會兒,我又説:就算真討到家,料你也是有本事請神沒本事送神。就她,你侍候得了?
好老婆呀,光你一個我都侍候不過來呢。余重説著啪地關掉電視機,轉身把我抱到床上,充滿激情地吻住我的嘴,急促得讓我不得開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