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5年10月27日 09:21 來源:
劉麗靚 申林英
引人注目的公司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 、證券法修訂草案三次審議稿 今日將交付表決。業界人士認為,總體而言,歷時超過兩年時間的修訂,證券法修訂案(三審)在各方面都更趨於完善和成熟。
更加保護投資者權益
北京大學金融與證券研究中心主任曹鳳岐教授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這次《證券法》修改,擴大了《證券法》調整對象的範圍,強調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更加具體,有利於規範市場,維護市場秩序,體現了公平交易的原則,更加易於操作。尤其是對執法部門和監管部門的監督條款以及對監管部門工作人員道德風險的防範,也是保護投資者利益的具體體現。
曹鳳岐教授指出,《證券法》修訂案(三審)擴大了上市公司向證監會和交易所報告重大事件的範圍,增加了上市公司涉嫌犯罪被立案的情形,以及將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納入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並禁止其利用內幕信息從事證券交易活動,這種通過立法對保薦人的職責加以限定,有效地保護了投資者。曹鳳岐指出,原來關於上市公司收購的法規中,有一個一致行動人的概念,即為了避免惡意收購,大股東持股比例超過5%就要公告,但如果大股東是由多家公司聯合收購,就可能超過持股比例的限定,所以有必要對這一行為加以明確,當“投資者持有或者通過協議、其他安排與他人共同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法定比例的,應當進行報告、公告和發出收購要約,避免其故意規避公告惡意收購,既可以保護上市公司,也間接避免了中小股東的利益將受損。
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洪艷蓉博士對記者表示,三審稿更加強化了信息披露的義務,有利於及時發現情況,加強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的監管力度,使證券市場的安全性、穩定性加強,防止股價由於人為的原因在投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引起過度波動。另外,在證券法修訂草案中規定的“證券公司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變更公司形式、業務範圍、註冊資本、或者合併、分立、解散、破産,必須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在三審稿中還專門增加了一條法律責任的規定,同樣加強了對投資者利益的保護,維護證券市場的安全穩定。
她表示,三審的證券法修訂草案,對發行人在短期內多次向不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行為進行限制,規定累計向超過二百人的特定對象發行證券的,必須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申請發行核準。這一條的修改防止了公司發行股票規避法律監管的私募發行。
新監管模式重塑券商
洪艷蓉博士表示,修訂草案一改過去的分類管理模式,要求證券公司先滿足設立的統一標準之後,再根據經營需要和註冊資本多寡申請相關的證券業務。如此,可以防止券商單純地通過提高註冊資本拓展業務範圍,有利於提高證券公司的整體質量和風險控制能力。
實踐中已開展的保薦、證券投資諮詢、財務顧問、資産管理等業務,此次也得到法律確認,成為券商可以申請的業務種類。
第二,首次引入國際證券業領域行之有效的審慎性監管要求,貫穿于券商監管全過程。一方面,證券公司被賦以更多義務,需定期向監管當局報送業務、財務等經營管理信息和資料;另一方面,監管當局被授以更多執法權限,除了可以聘請外部機構審計、評估公司財務、資産狀況,並由公司付費之外,還可以在公司不符合審慎性監管要求情況下,採取系列限制措施,其中限令控股股東轉讓股份和有關股東行使股東權利的措施強度之大,前所未有。
第三,草案中根據當前對問題證券公司的處理經驗,規定監管當局可以對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證券市場秩序、損害投資者利益的證券公司,採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託管或者撤銷等監管措施。這些措施的設定,將重塑監管思路,促進券商經營管理模式的調整,為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在問題嚴重的券商挪用客戶保證金問題上規定了國家建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用證券公司繳納的資金和其他依法籌集的資金,彌補問題證券公司挪用的客戶資金缺口,保護投資者利益。通過構築封閉式的客戶資産運行通道和強化內外監管措施,無疑可以有效地解決當前客戶資産被挪用的嚴重問題。
洪艷蓉表示,證券法修訂案(三審)構建了一個約束券商的“疏而不漏”的法律責任“網”。實踐中,監管當局正在逐步實施券商的分類監管,並根據其風險控製成績和守法程度,分別與金融創新、融資渠道的提供相挂鉤,實行正向激勵。修訂案在注重懲戒違法的同時,也應該切實反映現實趨勢,確認必要的激勵手段,以推進證券公司的健康、蓬勃發展。
在這次新修訂的《證券法》中,充分考慮到了證券市場的實踐過程,在銀行資金入市、融資融券、混業經營、期貨交易、國企炒股等方面預留了發展空間。因此對證券市場的發展將産生深遠的影響。
來源:證券日報
責編: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