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7月21日電(王泓)21日,正當長江電力臨時股東大會的股權登記之日,公司董事會公告,對股改方案進行修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其中兩項:通過三峽總公司在行權日對流通股股東所持權證的收購承諾:在權證行權日,上市流通的認股權證持有人有權將所獲派權證以1.80元/份出售給三峽總公司,即相當於流通股股東
每10股增加2.7元保底權證收益(1.80元 1.5);將2010年前的年分紅比例提高到65%。
修改後的方案中,認股權證條款更加明確。派發認股權證的股權登記日收市後在冊的全體股東,每10股獲派1.5份認股權證,行權價格為5.5元,原方案為5.5元-6元;認股權證存續期限修改為自權證上市之日起18個月,原方案為24個月;增加對非流通股股東獲派權證的交易限制:三峽總公司及其他非流通股股東所獲派權證不上市流通,僅可在行權日行權。長江電力同時承諾,公司在2010年以前每年的現金分紅比例將不低於當期實現可分配利潤的65%。
認股權證計劃與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其他內容將作為一個議案、兩個表決事項進行分項表決。
長江電力有關人士表示,此次將行權價格確定為初步方案確定的行權價格下限,是為了提高權證的內在價值。縮短認股權證存續期是為了按期收購機組,更好地提高公司效益。而三峽總公司收購認股權證的承諾,可以免除部分中小投資者對認股權證計劃的“圈錢”疑慮,也充分表明三峽總公司對長江電力的信心。(完)
責編:劉子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