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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分置"試點原則基本確定 方案由公司自行定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15日 09:28)

  規則統一決策分散並制定附加條款把握試點節奏“目前解決股權分置已經具備啟動試點的條件。”隨著中國證監會負責人日前的明確表態,試點將如何進行操作的一些具體問題無疑將成為下一步的懸念。

  據接近消息的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目前管理層已經確定了規則統一、決策分散的試點原則,將制定一系列的附加條款,以保護投資者利益並把握試點過程的節奏。另外,此次試點的公司不會太多,將控制在四五家左右。

  有關人士表示,這也就是説,由證監會來負責制定一個統一的試點原則,具體的方案由上市公司自己進行選擇,並拿到類別股東大會上進行檢驗。如果雙方達成一致並且方案得到通過,那麼非流通股股東將在統一的試點原則下獲得流通權。

  早在去年年中,為貫徹落實“國九條”,國務院批准成立了六個專題工作小組,積極穩妥解決股權分置專題工作小組就是其中之一,而在此期間解決股權分置問題的工作小組進展順利。除了管理層的工作一直在穩步推進外,眾多上市公司對於這方面的努力似乎也從未停歇過。

  根據記者的了解,目前已經幾十家企業向證監會上報了有關申請,但基本屬於非正式的意向性方案。另外,一些仲介機構也正在為一些上市公司加緊定制解決方案。有關人士認為,此次中國證監會負責人的明確表態後,預計將有更多的公司向證監會上報試點申請,而最終的試點也將從這些遞交申請的上市公司中産生。

  目前,市場關於全流通的具體方案多達上千種,一時間“公説公有理,婆説婆有理”,一派熱鬧非凡的場面。而眾多的上市公司的情況也是千差萬別,採用一種方式解決股權分置問題顯得有些不切實際。有關人士表示,其實只有獲得類別股東表決制度通過方案才稱得上是可以接受的可行方案,而管理層扮演的則應完全是監管者的角色。

  對於哪些公司將有望進入試點名單的問題,分析人士認為,那些業績優秀並呈現穩步增長趨勢、沒有嚴重的歷史問題、具有行業代表性以及與國民經濟狀況關聯度比較高的一些上市公司將有望成為試點。這樣,一方面可以起到扶優限劣的作用,另一方面,在增大試點成功系數的同時可以維持整個市場的穩定。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責編:劉科研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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