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準入標誌:“QS”
央視國際 (2005年03月15日 21:41)
趙赫:這位是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産品監督司司長紀正昆先生。紀正昆先生,食品安全要從源頭抓起,國家質檢總局對生産廠家的制假行為將採取哪些措施?
紀正昆:國家質檢總局按照在全國實施了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主要包括三項基本內容:一是對企業實行生産許可;二是實施食品出廠強制檢驗。凡是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準出廠銷售;三是實行市場準入標誌。檢驗合格的食品,必須在其包裝上加印“QS”標誌,才可以出廠銷售。
趙赫:就是這個標誌,大家在購買這些食品時要認清標誌。
紀正昆:除了“QS”標誌,大家還可以注意包裝上的其他標示。2004年,《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發佈實施,不允許利用産品名稱混淆食品的真實屬性欺騙消費者。如橙汁飲料中的“橙汁”和“飲料”標簽上必須使用同樣大的字,不能“橙汁”兩個字大,“飲料”兩個字小。使用同一字號。對於消費者關心的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等食品添加劑,只要食品中添加了,必須標示具體的名稱。
責編:靖海 來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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