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點規則有利於保持市場穩定
央視國際 (2005年04月30日 09:06)
〖上海證券報 記者 葉展〗
---機構積極評價股權分置改革試點通知
在獲知《關於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以後,機構人士普遍對此給予了積極的評價。一些基金業和證券業的高層人士説,《通知》充分體現了"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與市場的可承受度統一起來的原則",標誌著證券市場的制度性改革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將給市場帶來良好的預期。
有利於保護投資者權益
機構人士認為,總體而言,《通知》體現了"尊重市場規律,有利於市場的穩定和發展,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的原則。
富國基金管理公司投資總監陳繼武説,《通知》的主要精神是"政府定原則,企業拿方案",避免了一刀切的武斷做法,使股權分置的改革具有較大的彈性和適應性。同時,《通知》將最終的決定權交給了股東特別是流通股股東,改革方案必須得到參加表決的流通股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通過,這賦予了流通股股東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有力武器。
他指出,股權分置改革,實質上是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協商購買流通權的過程,因為歷史上非流通股股東在上市過程中都隱含了所持股權不流通的承諾,要改變這一承諾,就必須對流通股股東作出一定的補償。
《通知》在一些具體條款的制定上,也充分體現了保護公眾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例如,《通知》規定,在上市公司被確定的進行股權分置改革試點的第一時間,公司應披露該信息,並申請股票停牌。這有利於保障公眾投資者的知情權,並減少了內幕交易的可能性。
有利於減少對市場的衝擊
機構人士還注意到,《通知》中詳細規定了非流通股股東在獲得流通權之後交易的時間和數量限制,這有利於減少由於非流通股股東減持股票引起的對市場的衝擊。鵬華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部總監劉文動表示,從《通知》的規定來看,市場可能遭受的衝擊被縮減到了很小的程度。一方面,非流通股股東在獲得流通權之後有一個1至3年的較長鎖定期,在此期間,非流通股東不能或者只能少量出售股份;另一方面,《通知》規定非流通股股東對減持動作需要進行及時的公告。這樣,股票的供應量不會在短時間之內急劇增加,避免了大量股票集中上市造成市場劇烈波動的隱患,同時也使公眾投資者能及時了解非流通股股東的交易動作,從而對自己的投資行為作出判斷。
他説,《通知》中對非流通股股東減持股票所作的時間和數量上的安排,有助於市場預期的明朗化。只有有了明確的預期,投資者才能對自己的投資行為作出合理決策。從這一點而言,《通知》體現了管理層在尊重和呵護市場方面的細緻用心。
對於證監會負責人對"新老劃斷"問題的表態,陳繼武認為,"新老劃斷"在條件成熟時再適時實行的做法是明智的,如果現在就急切推出,很可能對大量的存量股票形成很大的估值壓力,不利於市場穩定。
責編:劉科研 來源:上海證券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