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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減免基金交易費

央視國際 (2005年01月19日 10:04)

  記者董硯龍18日北京報道 提高上市開放式基金主交易商積極性

  深交所日前發出通知,為促進上市開放式基金業務的發展,提高主交易商履行持續報價義務的積極性,對全面履行持續報價等義務的主交易商,減免其交易費用。

  通知指出,對全面履行持續報價等義務的主交易商,深交所在計收席位管理年費時,對其通過自營席位交易上市開放式基金的交易類申報,免收席位管理費;在扣除相關稅費後,退還其通過自營席位交易上市開放式基金的證券交易經手費。

  通知指出,深交所以單只上市開放式基金為單位,每半年考核一次主交易商履行持續報價等義務的情況,並根據考核情況決定各主交易商的交易費用減免。考核期為前一年12月1日至當年5月31日和當年6月1日至當年11月30日。(19C2)

責編:劉科研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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