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拉薩5月28日電(記者巫奕龍 尕瑪多吉) 地處世界屋脊的西藏著力營造近悅遠來的投資環境,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對外開放格局。
目前全區批准設立外商投資企業一百一十五家,合同利用外資一點六億美元。自治區主席列確日前表示,“十五”期間西藏還將不斷擴大對外開放,提高對外開放水平。
長期以來,基礎設施薄弱成為制約西藏經濟發展的“ 瓶頸”,外向型經濟更是因此起步蹣跚。“九五”期間,西藏累計完成全社會固定資産投資二百三十多億元,比“ 八五”期間增長一點三倍,一批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項目相繼建成投産,使全區投資硬環境有了根本改觀。
與此同時,西藏自治區為適應西部大開發和對外開放的需要,先後出臺了《關於招商引資的補充規定》等一系列旨在促進招商引資的特殊優惠政策措施,廢止了九十四個不適應新形勢要求的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努力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務質量,營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
西藏充分發揮資源和區域優勢,發展外向型經濟。去年十月,自治區在香港舉行投資經貿洽談會,推出了具有當地特色的總投資十五億美元的一百三十八個招商項目,協議總投資四點一億美元,協議出口總額四千四百四十八萬美元。自治區依託邊境線長、口岸較多的地理優勢,積極拓展尼泊爾、泰國等國家的貿易市場,去年全區邊貿進出口總額達九千八百零八萬美元,比上年增長百分之四十七點四。
自治區主席列確日前提出,“十五”期間,西藏將適應中國即將加入世貿組織的需要,不斷擴大對外開放的區域和領域,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爭取在電信、醫藥、內外貿、旅遊、資源開發等方面利用外資有大的突破;要積極創造條件,吸引國內外企業、客商前來開發資源、改造、兼併、收購區內企業。
西藏“十五”計劃綱要就加快發展外向型經濟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取消對外商持股比例的限制;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國民待遇。利用外資的重點是資源開發、基礎設施建設、生態環境治理以及金融、商業、保險、旅遊等服務業。以樟木口岸、普蘭口岸、吉隆口岸等為基礎,設立邊境貿易區,大力發展邊境小額貿易、邊民互市貿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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