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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訪問者眼中的西藏 |
新出版的《中國西藏》雜誌連續兩期全文發表了印度《前線》雜誌總編輯拉穆于2000年7月訪問西藏後撰寫的長篇文章,詳細介紹了他所看到的真實西藏。
拉穆在文章中説,對一名印度人來説,他對達賴喇嘛的分裂主義、復仇主義和向後看的計劃不抱任何同情。仔細忖度,達賴求助於外國勢力的政治計劃是三者合一的:把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通過民族純化實現“大西藏”;恢復過時的神權統治,加入一些溫和的、擺樣子的“民主”內容的古代王朝。這些計劃中的每一個都讓人感到不切實際。
“新建或翻新的學校,義務教育;琳瑯滿目的消費品和鱗次櫛比的商店;現代風格的淺蘭色辦公樓,嶄新的居民樓;現代的和藏族傳統的醫院和康復中心;每年近10%的持續經濟增長率;富有價值的藏文檔案,中央政府資助的記錄、整理、編輯和出版系統,佛教典籍類藏文經典的龐大項目;在嚴格保護下對文化遺産的廣泛修復和翻新……”這一切都是拉穆在西藏的親眼所見。
拉穆在西藏看到虔誠教徒的同時認為,他們也和其他任何地方的人民一樣熱心於解決食、衣、住、行、教育、健康和工作問題,熱心於儘快提高生活水平。
文章説,民主改革40年來,西藏人基本的生活需要得到滿足;社會取得長足進步,人權狀況得到充分改善;貧困人口下降;打下了快速增長的基礎産業、工業和第三産業的現代基礎;以道路、公路、能源和通信為主的基礎設施蓬勃發展;大多數人享受免費醫療;西藏計劃發展委員會正在為中國實施的西部大開發戰略制定詳細的計劃。
拉穆在西藏期間訪問了昌珠寺、雍布拉康、桑耶寺、大昭寺等多處佛教聖地和歷史遺跡。他在文章中説,在西藏,宗教的力量無所不在。每到一處,你都能看見祈禱的經幡在飄動,經輪在轉動,朝聖者在排隊、匍匐、轉經;酥油燈被點燃或擦拭;表現佛的各種形式和精神狀態的唐卡、遺跡和塑像以及西藏佛教神殿裏的參差不齊的神像;不同的僧人和尼姑;成群結隊的虔誠的老年男女。
文章説,所有的一切表明,西藏並不存在對宗教的限制和迫害。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規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保障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宗教信仰是公民的私人事務。
除了制定關於文物保護的嚴格法律法規外,中央政府投入了數億多元用於修復西藏的寺廟。1989年到1994年間,政府籌集5000多萬元和大量的黃金、白銀和其他貴重金屬修繕布達拉宮。1994年12月,布達拉宮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産名錄。西藏大量文化和歷史寶藏,包括10多座寺院,被列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拉穆在文章中説,在西藏,正如在世界大多數地方一樣,對你或多或少先入為主的東西可以用眼見為實加以核實。中國政府不能容忍任何分裂主義的圖謀,這不是秘密,其他國家,包括鄰居印度和遙遠的美國政府及其執政黨也是如此。如果達賴不是極端主義者,不是分裂分子,不是復仇主義者,只是一位真正的“中觀道路”執行者,毫無疑問,他會在西藏民族區域自治的框架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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