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廢止一批政策規定為西部大開發掃清障礙
經過近兩個月的清理,成都市昨天正式宣佈,對90份不利於西部大開發、有礙經濟發展的紅頭文件予以廢止或進行修改。
據介紹,在清理出來的90份文件中,廢止的61件,因新規定而自行失效的19件,需修改後執行的10件。這些文件內容涉及國企改革、投資、稅收、收費、行業準入、城市管理等多個領域。
其中,被廢止的文件包括:一是不利於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性文件,如對固定資産規模和新開工項目進行不適當限制的,不利於國企改革和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的,不利於維護正常經濟秩序的,不利於發展個體私營經濟的;二是不利於加強和改善財稅金融工作的政策性文件;三是不利於刺激需求增長的政策性文件;四是不利於進一步擴大對內對外開放的政策性文件;五是不適應社會事業發展和城市管理要求等方面的政策性文件。
據了解,這些廢止或修改的文件,多為1993年至1994年間出臺的。成都市委、市政府強調,對清理出來宣佈廢止的61份文件,各部門必須堅決停止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繼續變通執行。(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