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鼓勵購買租賃國有企業
西藏拉薩市近日作出決定:用三年左右時間,除了少數國有控股或獨資的骨幹企業外,市屬現有國有企業逐步退出國有經濟領域,鼓勵區內外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企業和個人購買、兼併、租賃拉薩市國有企業。
拉薩市現有37家國有企業,根據決定,拉薩市在對即將退出國有經濟領域的企業進行資産評估後,將以其凈資産值作為出售的底價,實行協議出售。
其相關政策是:一次性付款購買的給予20%的優惠;一次性付款有困難的,可在三年內分期付款,但第一次付款數額不得低於出售價格的40%;欠付部分的利息按銀行貸款利息的50%計收。在約定的租賃或抵押承包期限內,上交的租賃費或承包費的總額與當年所承包企業的評估凈資産值相等時,在明確債權、債務的基礎上,該企業的産權可以轉為租賃、承包者所有,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