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出臺六條優惠政策鼓勵外商投資西部地區
國家出臺六條優惠政策鼓勵外商投資西部地區


  經國務院批准,我國西部地區的西安、成都、昆明、貴陽和中部地區的合肥、鄭州、長沙等7個開發區已升級為國家級開放區,這是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的有關負責人昨天在北京向中外記者介紹我國西部大開發政策時宣佈的。
  在國務院新聞辦的記者招待會上,國家計委外資利用司司長張曉強介紹了國家為鼓勵和引導外商到我國中西部地區投資,已經採取和將要採取的六個方面的優惠政策:
  一是加大在利用外資方面對中西部地區的支持力度,如中國政府介入的國外優惠貸款,過去有60%左右用於中西部地區,今後要逐步提高到70%左右;對於外商投資中西部地區、符合國家産業政策的好項目,中國的金融機構也將加大信貸支持的力度。
  二是進一步明確了中西部地區吸引外資的重點産業,國家經貿委會同國家計委制定的“中西部地區優勢産業外商投資目錄”近日已得到國務院批准。
  三是給予稅收優惠,對於符合國家《外商投資産業指導目錄》鼓勵類、限制乙類的外商投資項目,在現行所得稅優惠期滿三年後,可以減按15%徵收企業所得稅;被確認産品出口型企業且當年産品出口達70%以上的,可以減按10%徵收企業所得稅。
  四是將放寬外商到中西部地區投資的領域和權限。如對外商投資于零售商業,將允許擴大到所有的中西部省會城市,電信保險等行業,今後也將有序的逐步開放。
  五是將鼓勵以多種方式引進外資,除了傳統的舉辦合資、合作、獨資企業等方式,對項目融資、轉讓項目的經營權以及證券融資等多種方式,都將積極地予以試點和推進。
  六是對中西部地區利用外資的項目,在繼續鼓勵擴大出口的同時,對於技術水平高,國內市場確有需求的企業,將放寬甚至取消對産品出口和外銷的要求。對於外商投資于中西部地區的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等項目,中央政府將積極解決外匯平衡和需求。(新民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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