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兩會共識是沒有對話誠意的表現
中共中央臺辦、國務院臺辦在5月20日受權發表的聲明中鄭重提出,只要台灣當局明確承諾不搞“兩國論”,明確承諾堅持海協與台灣海基會1992年達成的“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願意授權海協與臺方授權的團體和人士接觸對話,充分表明了祖國大陸方面願意改善兩岸關係、重開對話談判的誠意。然而令人遺憾的是,在台灣當局新領導人刻意回避一個中國原則的情況下,台灣當局負責兩岸事務的某些人士更矢口否認兩會1992年達成的各自以口頭方式錶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特別是當年參與兩會共識協商的海基會負責人士公然放話,説“兩會共識就是沒有共識”。
否定兩會共識,不僅與歷史事實不符,顯露出一種蓄意損毀既有兩岸談判基礎的用心,更是拒絕祖國大陸的善意。
台灣當局到底有沒有改善兩岸關係和開展對話的“善意”和“誠意”,已經十分清楚了。
1992年11月,海協與台灣海基會在事務性商談中以各自口頭聲明的方式達成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海基會提交給海協的表述內容是:“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對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海基會的上述表述,見之於海協就兩會達成共識事宜給海基會的函電中,也見之於當時的媒體報道中。在表述中,海基會明確向海協表明了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謀求國家統一的態度。這是否定不了的歷史事實。相應地,海協也作出了“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的表述。在各自的表述中,儘管海基會表示對“一個中國”的涵義“雙方認知不同”,海協表示在事務性商談中先不討論“一個中國”的政治涵義。但並不妨礙雙方就表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基本態度達成共識。由於當時無法達成書面協議,雙方在共識的表達方式上採取了各自用口頭方式錶述的辦法,但“各自表述”在內容上卻不是完全的各説各話,而是以前述兩段具有同一性的具體文字為各自表述的內容,是有限定的。因此,兩會共識的基本精神,就是雙方表明了“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
任何對兩會共識的概括,都不應當違背這一基本精神;尊重並維護兩會共識,就應當堅持這一基本精神。
兩會共識的達成,是建立在“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政治基礎上的。長期以來,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不僅體現在祖國大陸方面的一貫態度中,也見之於台灣當局“只有一個中國”、“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在一個中國的原則下,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等政策文件中。
海基會除提供了前述表述外,後來又公開發表了一個“聲明稿”,“聲明稿”強調臺方的表述依循“國統綱領”、“國統會結論”。而在上述兩個文件中,台灣當局都明確表示“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台灣和大陸都是中國的領土”。這些白紙黑字,台灣當局及海基會人士又焉能否定?正是雙方在“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態度上達成了共識,才有了汪辜會談、事務性商談、政治對話等一系列協商活動的開展。令人不可思議的是,親身參與兩會協商的人士卻公然否認兩會協商的既有基礎,不僅抹殺兩會商談的成果,也喪失維護兩會共識的應有立場。
台灣當局新領導人既然表示“沒有廢除‘國統綱領’和‘國統會’的問題”,台灣有關方面人士也表示“國家統一”的“精神還是存在的”,就應該徹底拋棄“兩國論”的分裂立場和心態,明確表示接受“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如果矢口否認過去“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承諾,單方面推翻兩岸商談的基礎,不僅兩岸關係的改善遙遙無期,而且必將給臺海局勢的穩定製造新的麻煩。(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