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珠海市兩級人民法院對16宗32名刑事犯罪分子進行公開審理,其中一審宣判12宗21人,終審生效判決4宗9人,4名罪行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宣判立即執行槍決。這些案件中有3宗屬跨境犯罪,涉及澳門人參與作案的10宗,在全部32名被宣判的被告人當中,澳門的12人,都是珠海公安機關今年在“打黑除惡”專項鬥爭中抓獲的.自1998年10月以來,澳門犯罪嫌疑人譚殊聰曾經帶同是澳門人的方國忠及梁偉明等內地犯罪分子到珠海香洲區某村梁某的住所追討債款未果,譚為此十分惱火。今年2月1日,譚再次與方、梁等人密謀,為迫使梁某歸還其在澳門所欠賭債,決定向梁某住宅扔擲炸彈,譚還對方、梁説:“千萬不要搞出人命。”2月3日淩晨4時許,方國忠糾集梁等人攜帶自製汽油彈4個乘出租車竄至梁某住宅附近,將汽油彈引火後投擲到住宅圍墻內,汽油彈發生爆炸引起大火,後被人及時發現將火熄滅,未造成損失。方國忠因此被判3年徒刑,梁偉明則被判4年徒刑。
這次宣判的其它澳門犯罪分子分別因參與販毒、誘拐青年女子偷渡出境賣淫、長期聚眾賭博並設局出千騙錢從中抽水放債、運送他人偷渡澳門幫助追收賭債、非法收購珍貴、瀕危的野生動物製品等罪行而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