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破獲近億元搖頭丸大案

2000年06月22日05:16 香港文匯報

  本報訊:香港警方在油麻地一間酒店破獲開埠以來最大宗“搖頭丸”毒品案,起出三十二萬粒市值九千六百萬元的高質素“搖頭丸”,拘捕一名相信是國際販毒集團主要成員的荷蘭籍華人;由於起出的“搖頭丸”數目龐大,警方不排除毒販以香港作為“跳板”,將部分毒品轉售到內地及澳門。

  警方毒品調查科古樹鴻總警司表示,今年年初,他們根據情報調查一個國際販毒集團,經過長時間調查及蒐集情報,于前晚八時三十分採取行動,在油麻地一間酒店拘捕一名荷蘭籍華人,並在他居住的房間三個旅行?內,起出四十六包共三十二萬粒高質素“搖頭丸”,每粒約值三百元,總市值達九千六百萬港元,是香港開埠以來最大宗,在世界上亦屬罕見。

  被捕荷蘭籍華人姓曹,三十四歲,報稱商人,在荷蘭居住了一段時間,警方相信該批高質素的“搖頭丸”是來自荷蘭,而被捕人相信是一個國際販毒集團的主要成員;警方調查所得,被捕人兩個月前從荷蘭乘飛機來港,並租住油麻地一間酒店,而該批毒品則懷疑從貨運偷運入境,然後暫時貯存在酒店房間,找尋香港買家,由於“搖頭丸”數目龐大,香港在短時間內無法吸納,警方不排除毒販以香港作為“跳板”,將毒品分銷到大陸及澳門。服“搖頭丸”亦會上癮

  古樹鴻總警司表示,“搖頭丸”不是軟性毒品,是一種對身體有危險性的毒品,青少年服用後會出現脫水、抽筋、身體過熱、神志不清及精神崩潰等症狀,若服用者有心臟病或其他疾病,嚴重者可引致死亡。

  古樹鴻又表示,由於已近暑假,他呼籲青少年不要受騙而服用,因為“搖頭丸”

  與白粉一樣會上癮,長期服用會損害身體機能;另外藏有“搖頭丸”毒品,以往有判例監禁八年。

  他又表示,對上一次檢獲最大批“搖頭丸”在九七年三月,當時共起出三萬粒“搖頭丸”,是今次檢獲的十分一。藏六萬粒最少囚八年

  古樹鴻表示,藏有、販賣及偷運毒品入境,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而服食“搖頭丸”是全世界趨勢,政府注視到這嚴重問題,警方有專責小組去研究如何打擊濫用精神科藥物;另一方面,最近亦通過一條新例,若藏有六萬四千粒“搖頭丸”,毒販一經定罪,最低刑罰是監禁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