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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發現李洪志批准同意下級組織的書證

  一份李洪志批准同意成立“南京市大廠區南化地區法輪功輔導小組”的書證,近日在南京被發現,這充分説明李洪志説什麼“法輪大法研究會”為“鬆散組織”是騙人的謊言。

  據法輪功南京輔導站大廠片負責人陳家芳揭發:“1994年4月15日,我們大廠區去了一批人,參加合肥的法輪功修練班。當時去的時候,大廠區輔導站的一個人,給我們起草了一個成立法輪功輔導小組的申請報告,當時,就交給了李洪志,第二天李就召集我們幾個人,並且在這個報告上簽了幾個字:我同意你區建立法輪功輔導小組,可和武漢輔導總站連(聯)係。這樣我們的大廠法輪功輔導小組就成立了。”

  陳家芳告訴記者, 得到李洪志的親筆批准後, 作為江蘇省第一個“法輪功”輔導組織的法輪功輔導小組從此步步升級,到1998年擴展為輔導站,且實行分區管理,江浦、浦口、淮陰、連雲港等區也納入其旗下。

  據公安部門鑒定,確認“我同意你區建立法輪功輔導小組,可和武漢輔導總站聯絡”這段文字確是李洪志所寫。

  這是江蘇臺報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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