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發言人就通緝犯罪嫌疑人李洪志接受記者採訪
本台消息:公安部29日向全國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公開通緝自任非法組織“法輪大法研究會”會長的李洪志,並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向國際刑警組織各成員國發出國際協查通報,緝拿李洪志。就此,公安部發言人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公安部發言人指出:“法輪大法研究會”未經依法登記,並進行非法活動,宣揚迷信邪説,矇騙群眾,挑動製造事端,破壞社會穩定。據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已于 7月22日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為非法組織,明令予以取締。
經公安機關偵查,現已查明,李洪志組織、利用“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宣揚迷信邪説,矇騙他人,致人死亡。截至 7月28日,據全國30個省(區、市)的不完全統計,因練法輪功致死的743人。同時,該組織未經依法申請和許可,策劃、組織集會、示威,聚眾擾亂公共秩序等活動,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0條、第296條、第300條的規定,涉嫌犯擾亂公共秩序罪。
現人民檢察院已對李洪志批准逮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 123條的規定,公安部向全國公安機關發佈通緝令,公開通緝李洪志。同時,通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向國際刑警組織各成員國發出國際協查通報,緝拿李洪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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