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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事件相關報道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記者招待會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7 月23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記者招待會,邀請 民政部副部長李寶庫、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吳忠澤就民政部認定法 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是非法組織,決定予以取締的問題發 表談話,並回答記者的提問。

  李寶庫指出,認定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是非法組織, 並予以取締,是依法作出的決定。

  李寶庫説:我國《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成立社會團體應當 進行登記,社會團體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得反對憲 法確定的基本原則,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組織和公 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

  他説,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具有嚴密的組織系統。 但是,法輪大法研究會未經政府部門批准,沒有履行合法的登記手續,屬 于非法結社。一個非法組織,它所從事的一切活動都是非法的。特別是近 年來,法輪功組織在各地煽動和矇騙信徒,騷擾、圍攻黨政機關和新聞單 位,多次組織大規模非法聚集。法輪功組織製造了今年“425”十分嚴重 的大規模非法聚集事件。事後,政府有關部門對法輪功練習者進行了深入 細緻、入情入理的教育和規勸,但法輪功組織的策劃者和幕後操縱者不僅 毫無收斂,反而加緊策劃非法活動,造謠惑眾,不斷煽動鬧事。他們大肆 散佈法輪大法的歪理邪説,卻蠻橫地不準別人發表有理有據的不同意見。 誰不贊成他們那一套,誰要揭露他們造成的危害,他們就橫加責難,進行 圍攻,並煽動一些法輪功練習者以聚集的形式向政府示威、施壓,嚴重幹 擾了公共秩序,危害了社會穩定。

  李寶庫指出,李洪志散佈種種歪理邪説,要求練習者絕對服從他,只 能按照他説的那一套規範言行,不準在思想、行動上遵從別的理論,從精 神上控制修煉者。李洪志的歪理邪説,是同現代科學和現代文明根本對立 的,也完全違背了國家所提倡的社會道德風尚。李洪志的歪理邪説毒害群 眾,危害群眾身心健康。大量事實説明,李洪志編造的“法輪大法”和 “法輪功”組織對社會已造成嚴重的危害。

  李寶庫強調,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的非法活動,早已引起社會各界 人士的強烈不滿,人們對李洪志的歪理邪説和造成的危害進行了揭露,並 強烈要求政府依法處理法輪功這一非法組織。依法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及 其操縱的法輪功組織順乎民意,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支持。

  在回答記者關於如何看待“法輪功”所宣揚的“真、善、忍”的問題 時,李寶庫指出,李洪志編造的“法輪大法”宣揚的所謂“真、善、忍”, 完全是用來迷惑、欺騙人的偽裝。對一個人要聽其言,觀其行。李洪志篡 改自己的生日,冒充與相傳的佛祖誕生同日,吹噓自己是“釋伽牟尼轉世”, 他還編造了自己少年“得法”等一大堆謊言。李洪志強調“法輪功”練習 者對他的荒誕學説要絕對相信,誘使人産生迷惑恐懼心理,喪失理智,造 成練習者致病、致殘、致死,甚至殺害自己的親屬。7 月22日已經公佈了 一些事實真相,令人觸目驚心。李洪志及其“法輪功”組織完全容不得一 點不同意見,誰對“法輪功”有異議,就煽動“法輪功”練習者進行圍攻 和恫嚇,他們多次圍攻政府機關和新聞單位。李洪志的所作所為,既不真, 又不善,也不忍。

  有記者問,對修煉“法輪功”的人將如何處理,李寶庫説,“法輪功” 修煉者絕大多數是受矇騙的,實際上他們也是“法輪功”的受害者。我們 的立足點是要教育、轉化和解脫絕大多數“法輪功”修煉者,一般“法輪 功”練習者只要主動脫離“法輪功”組織,同它劃清界限,不再參加“法 輪功”組織的一切活動,自覺維護社會穩定,一律不予追究。對極少數策 劃、組織煽動鬧事者,要依法處理。

  有記者問,在香港是否禁止修煉法輪功,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副主任李 冰説,我們實行的是“一國兩制”方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由特 區政府按照香港基本法辦理。

  有記者問,宣佈取締“法輪功”會不會影響到其他氣功組織,民政部 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吳忠澤説,我們建設的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任何社 會團體或組織都應在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活動。正常的練功健身活動 只要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是允許的,不會被禁止。

  有記者提問,取締法輪功組織會不會影響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吳忠 澤説,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 活動。李洪志的法輪大法不是宗教,而是抄襲了一些氣功功法和宗教詞語, 加入許多迷信狂言,拼湊的一套歪理邪説。

  參加7月23日記者招待會的,有近百家中外新聞機構的記者。

  這是中央臺報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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