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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事件相關報道

李洪志歪理邪説的危害

  李洪志在《轉法輪》等書和多次“講法”中稱,“德”是一種白色物質,與其對立的是一種黑色物質,稱為“業”力。胡説他“在講法輪大法的時候,陸陸續續給大家腹部下了法輪”,“法輪正轉時,會從宇宙中吸收能量,供給你身體各部分,即度己。反轉時會放出能量,在你周圍的人都能受益,就是度別人”。修煉“法輪功”就能夠憑藉這個“法輪”提高“德”修,降低“業”力,凈化身體,最終達到“開功、開悟、功成圓滿”,“靈魂不滅”,並將人度到“天國”極樂世界。李洪志還宣稱,人生病是前世造“業”欠債的現世報應,“生老病死是有因緣關係的,人在以前做過的壞事而産生的業力才造成了有病或者磨難,遭罪就是還業債”。“練功吃藥就是不相信練功能治病”,“你的心如果擺正的話,相信練功能練好,把藥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給你治了”。李洪志還把阻止練“法輪功”的人稱為“魔”,胡説什麼由於這些“魔”的存在而破壞法輪大法,不讓人得法,云云。

  一些“法輪功”練習者受李洪志歪理邪説的欺騙、迷惑,有的患病後拒絕去醫院,不打針、不吃藥,貽誤治療導致死亡。有的因練“法輪功”自殺身亡或精神失常。有的甚至採用殘忍的手段殺害他人。因此説,李洪志不是在度人,而是在害人。“法輪功”對人們的身心健康造成的惡果不勝枚舉。僅北京兩所精神病院收治的因練“法輪功”導致精神失常的病例看,1996年9例,1997年10例,1998年22例,1999年上半年就有16例,呈逐年上升趨勢。


因修煉“法輪功”致病、致殘、致死的部分案例


1.華北油田馬建民剖腹自殺
 馬建民,男,54歲,華北油田退休職工。


  其家人稱,馬已練習“法輪功”兩年左右,達到了癡迷的程度,時常出現精神恍惚和失常,堅持認為自己的腹部有個“法輪”。1998年9月4日馬建民在家中用剪刀剖腹尋找,因救治不及時死亡。


2.重慶高恩誠跳樓自殺
 高恩誠,男,42歲,重慶市開縣天向鎮工商所幹部,“法輪功”練功點負責人。


  1997年11月,高與其妻李小芬(25歲,無業)開始練習“法輪功”,並自買了有關書籍,每天早晚堅持練功。之後高一改過去強硬的個性,變得少言寡語,很少與人交往,常在家練功。高堅信李洪志講的,修煉“法輪功”到達一定程度,會“三花聚頂”、“生原嬰”、“返本歸真”、“死後升天”、“靈魂不丟”等。 1998年11月2日,高將在銀行的存款取出,給前妻所生女兒高麗1800元,叫她好好唸書,説自己已成仙。後又給自己的父母各1000元,給李小芬的母親1800元。11月5日晚,高對張之昭(練功點負責人之一)等人説,他前天晚上夢見妻子李小芬前世是一條大蛇,今世是毒蛇變的。當晚及次日晨,高在家中痛哭。11月6日上午10時,在工商所的學習會上高稱:“人之初,性本善,你們都沒有學懂,我才學了一年‘法輪功’,思想就達到了頂點。”會上,大家與其辯論,高説:“我不與你們凡人説,只有我的兒子高雄理解我。”之後,高回到自家樓上,先練功,後抱著兒子高雄從四樓跳下摔在壩子上。工商所幹部立即叫醫生搶救,其妻李小芬卻不讓搶救,認為李洪志能保護他。高因搶救無效死亡,小孩經搶救脫險。


3.遼寧劉品清投井自殺
 劉品清,男,58歲,中共黨員,高級農藝師,原遼寧省東港市孤山鎮農業技術推廣站站長。1991年曾榮獲農業部農牧漁業豐收一等獎。


  據劉的親屬説,劉品清于1998年8月開始練習“法輪功”,達到癡迷程度,多次説師傅李洪志讓他自焚成佛。今年2月4日17時許,劉將家裏的煤氣閥打開,點火自焚未死。在丹東230醫院住院期間,劉拒不配合治療,整天説“法輪功”弟子有師傅李洪志保護,不需要吃藥治療。我沒有死,是師傅李洪志讓我“消業”。出院回家後又多次説李洪志讓他到井裏成佛,多次讓鄰居用井繩把他捆好放到井裏,並説有師傅保護死不了。家人見他癡迷“法輪功”造成精神失常,看管很嚴,但他仍于4月27日早晨5時許投井自殺。


4.吉林李友林上吊自殺
 李友林,男,47歲,吉林東遼縣安恕鎮成仁村農民。


  李友林的妻子李金鳳説:1997年李友林從單位拿回一本“法輪功”書籍,整天在家看書、打坐,漸漸迷上了“法輪功”,並動員我和兒子一起練。今年5月21日晚,他對我説:“明天是我師傅的生日,我去給他過生日,給他燒燒香”。5月22日晚,他在家練功、打坐。5月23日淩晨2點左右,我醒後發現他不見了。後來發現他在杏樹林山上微波塔上吊自殺。現場鐵架下還放一張李洪志的畫像,燒了7柱香。


  李金鳳控訴説:李友林平時精神正常,是個好人。但練習“法輪功”後,對我和兒子逐漸沒有感情。我丈夫的死誰也不怨,就怨“法輪功”。李友林的一些鄰居也反映:李友林精神正常,人很好,沒發現在外面有什麼不正常行為,就是因為練“法輪功”而自殺的。


5.江蘇張經順有病不治而亡
 張經順,男,63歲,原鹽城市郵電局副科級秘書。兩年前張患有心臟病,經服藥治療好轉。1999年初經人介紹,開始練習“法輪功”,聽信練“法輪功”生病不能吃藥、打針的説法,擅自停藥,一心練功。後來病情越來越重,仍不服藥。其病重不能到練功點上練功,就在自己家中打坐,練功中歪倒了,一起練功的妻子説:“不要緊,師傅馬上來救他了”。這時,其他功友也趕到他家一起打坐,求師傅救救他。直到本單位一老幹部來看他,才發現張已在練功過程中當場死亡。


6.遼寧柏常裕有病拒絕治療而亡
 柏常裕,男,62歲,中共黨員,大學文化,撫順市西露天礦地質設計科科長,已退休。


  據柏常裕的子女反映,其父于1997年開始練習“法輪功”,有病不吃藥,不醫治。1998年開始消瘦,多次勸他到醫院檢查,被拒絕。今年4月,他言語不清,仍不到醫院檢查。而母親(張秀珍,64歲,原西露天礦工會幹部,“法輪功”練習者)卻説:“練‘法輪功’能治病,不用到醫院檢查,要堅強,咬牙就能挺過去。”並拿著“法輪功”的書説:“你看,現在李洪志就在你身邊,幫助你消業,讓你脫胎換骨,保祐你躺一個月就好了。”4月28日,我們將他送到醫院後,他仍拒絕治療,于5月3日死亡。


7.江蘇張玉琴割斷頸動脈自殺
 張玉琴,女,50歲,初中文化,江蘇啟東服裝廠退休職工。


  其夫陸興衝控訴説:我愛人張玉琴于1993年因患頸椎病辦理病退手續,1995年10月,開始練習“法輪功”,並購買了一些“法輪功”書籍、錄像帶、磁帶,整天迷戀于練功,一些練功者向其鼓吹“要想真的練好‘法輪功’,就不能去醫院就醫吃藥,李洪志先生會把你身體調理好,當你病痛時是消業還債,是練功的必然過程,不然你就修不到高層次”等。1998年1月23日8點左右,我回到家後,發現她用刀片割斷頸動脈,因失血過多,死在衛生間。在她死前,嘴裏經常嘀咕,她就是所謂的魔,阻擋了別人練功,我先走了,你們好好練。她死後,還在她衣袋裏發現了用紙包著的10多粒“安定痛”藥片,她是中毒很深,有病也不敢吃藥,一心想練好上天。最後思想崩潰、病痛難忍,走上了這條絕路。這真是晴天霹靂!“法輪功”把我搞得家破人亡,我要求對李洪志和“法輪功”予以制裁和取締。


8.河北曹玉珍跳渠溺水而亡
 曹玉珍,女,37歲,河北石家莊市郊區槐底村農民。曹常年患有胃病、神經衰弱等疾病。


  曹的丈夫王建軍控訴説:1995年4月,我愛人開始練習“法輪功”,拒絕治療和服藥。病重時,家人強行帶她到醫院時也不配合治療。説“李老師控制了我的腦子,以後讓孩子也要練功,長大以後接李洪志的班。”她精神失常,曾多次留下遺囑,要自殺,均被我們及時發現制止。1997年4月6日17時,她乘我們不備,跳入裕華路東明渠而死亡。給我留下一張紙條,內容是:我死去了,李洪志王八旦控制我的腦子,害的我很苦。他每天害我、苦我,我堅持不下去了,他不叫我活了,叫我死到東明渠溝裏,你不要找我了,我好不了了,連累你一輩子。她是練“法輪功”著了迷才死的。


9.河北李亭殺害父母
 1999年3月20日淩晨2時,河北省承德市“法輪功”練習者李亭(不滿18歲)手持一尺多長的尖刀,在家中殘忍地殺害了他的親生父母。現場慘不忍睹,李亭父母慘死在親生兒子的手中。下面是公安機關對李的審訊筆錄:


問:你為什麼要殺死你的父母?
答:我覺得我父母是魔,我是佛,我就將他兩個魔除掉。
問:你從什麼地方學的佛呀、魔呀這些東西?
答:我是97年初中畢業在離宮(承德避暑山莊)學的“法輪功”,學了一個星期,又買了一本“法輪功”的書看,學了這些東西。


10.江蘇吳德橋殺死妻子
  吳德橋,男,36歲,吳江市供銷社職工。


  1998年2月吳開始練“法輪功”。2月25日夜,他在家“發功”時,覺得有人要害他,就喊“地震了,地震了”,並跑到該鎮派出所大喊大叫,後被家人送精神病院。26日夜,吳又在家中發功,並感到自己已經成佛了。當其妻沈玉珍制止其繼續練功時,吳認為在練功時有女人在身邊會受影響,就到廚房拿了菜刀,對其妻連砍數刀,將其妻殺死。


11.患者劉,男,37歲,已婚,醫學碩士。
  1994年全身心投入到修煉“法輪功”之中。由於虔誠與勤奮,過了一段時間他覺得自己開了“天目”,可以看見腹中有旋轉的法輪。此後對師傅李洪志的話更加深信不疑,認為自己生活中的一切不是偶然的,都是師傅暗示、點化的結果。1998年10月起,患者食欲減退,他又警覺到是師傅在點化自己,讓自己辟穀,以使功力加深。於是,連續三個月平均每三、四天才吃一頓飯,嚴重時一週吃一次,因而身體很快消瘦下去,體重低至45公斤。


  在家屬的哄騙下入院治療,診斷為因對“法輪功”偏執導致精神障礙。治療期間,患者被迫接受與進食有關的治療,但對藥物治療堅決抵制,説是法輪功法要求即使有病也不就醫,作為弟子就得無條件服從。醫生無奈,只得將藥物混入其食用的營養液中。


  患者住院兩個月後明顯好轉出院。患者入院時就不承認有病,雖經治療調養,體力有所恢復,也不認為是醫治的結果,對“法輪功”眷戀的初衷絲毫未改,極有可能再次發病。


12.蔣,女,33歲,工人,中專,原身體健康。
  1999年因聽同事説練“法輪功”能美容,能驅魔,念法輪大法就能給家人治病。於是,信以為真,開始練功。每天早晨5:00與大家一起練動功、靜功各半小時,中午、晚上再自練兩小時,平時反復閱讀“法輪功”書籍。每天都在想開天目,看正常人看不到的事,上班路上想,干家務時也想,反復地看書,看著看著,腦子裏突然出現妄想,做夢也夢見李洪志。練功半月後,患者開始情緒低落,經常哭鬧,説“肚子裏有魔的聲音,讓我砸檯燈。”於是把檯燈摔了。又説“有人要我走,去地獄。”於是用小刀切破手指。患者説魔在肚子裏與她對話,她一會兒以魔的口氣説話,一會兒又以自己的口氣説話。
入院後,不語不動,有時突然踢開被子、踢床,夜間起來在衛生間突然撞頭,説有聲音叫她死,不能活。經過治療,患者病癒。患者已經認識到,如未被家屬及時送醫院治療,會走上自殺的絕路。她説,“‘法輪功’我以後再也不練了。”


13.患者張,女,48歲,會計,中專文化,現已下崗。
  平素體弱多病,曾做過癌症切除手術等,需要服十余種藥物治療。1999年3月,經人介紹練“法輪功”,目的是健身祛病。每日用大量時間閱讀“法輪功”書籍,非常投入。練功兩個月後,“看見”太陽中大“法輪”飛到自家門廳。一天,患者突然“開悟”,認為吃藥只能把病都壓回去,把所有的藥都停了。5月,家人發現患者有時大哭大鬧,語言零亂,對家人説話前要請示李洪志,並多次企圖衝出家門。


  入院後,患者對營養和藥物治療均不願合作。病情好轉後,患者承認自己“練功太厲害了,自己身體不好又貧血不能練那麼長時間,是氣功出偏。”但仍信“法輪功”,相信世上的一切事師傅都知道。認為與醫生的談話,師傅李洪志沒準也知道,因為宇宙的磁場一接通,師傅的聲音就能傳過來,並認為不練功的人理解不了。


14.患者陳,女,50歲,退休幹部,大專文化,退休前為單位黨支部書記。
  平素身體不好。1987年起患情感性精神障礙,應終生堅持服藥,才能穩住病情。1998年7月患者開始修煉“法輪功”,認為自己把“消業”當成“病”,沒聽李洪志老師的話,沒守住心性。1999年春節停服藥物,兩個月後病情復發,診斷為“情感性精神病--躁狂發作”,入院一個半月尚未緩解。給中央及各級領導寫信,為“法輪功”做解釋,要求弘揚“法輪功”,不承認有精神病。目前仍在治療中。


15.患者王,女,42歲,高中畢業,銀行職員。
  平日身體健康。1999年3月開始參加集體修煉“法輪功”。看了“法輪功”的書後,不停地想書中內容,感到恐懼,故而停止練功,但仍感到“功”在控制她,有法輪往腦子裏灌輸東西,肚子裏也有法輪在轉,全身疼痛,茶飯不思,整夜難眠。患者有求治的願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醫院醫治,診斷為練法輪功所致精神障礙。治愈後,遺留膽小的毛病,不願上班與練法輪功的同事相處,擔心復發。


16.患者申,男,40歲,高中文化,個體戶。
  1998年入院治療。入院前三個月患者母親病危,患者為修煉一種功法給母親治病,而選擇“法輪功”終日修煉,不分晝夜。練功兩個月後,不思飲食,言語、行為紊亂。為“開天目”,把額頭在桌角撞破,還用煙頭將自己的手燙了一個大泡。並認為“法輪功”來找他,周圍有壞人加害於他等。入院診斷為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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