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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事件相關報道

李洪志與“法輪功”組織

  李洪志曾多次聲稱“法輪功沒有組織,實行鬆散管理”。一些“法輪功”的骨幹也多次聲稱,我們沒有組織,是人傳人,心傳心。

  事實並非如此。李洪志於1992年創立“法輪功”後,在北京就設立了“法輪大法研究會”,自任會長。此後,又陸續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9個“法輪功”輔導總站,總站下又分設了1900多個輔導站、28000多個練功點,自上而下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組織系統。


  “法輪大法研究會”負責領導和管理各地“法輪功”輔導總站一切事務,審批各地“法輪功”組織的機構設置,任免主要骨幹分子的職務。還制定了《對法輪大法輔導站的要求》、《法輪大法弟子傳法傳功規定》、《法輪大法輔導員標準》、《法輪大法修煉者須知》等一系列規章制度,使“法輪功”活動組織化、規範化。


  李洪志作為“法輪功”的最高頭目,經常發佈指令。今年3月31日,李洪志對“法輪大法研究會”起草的“關於嚴格清理私自流傳非大法資料的通知”簽署“同意,快發!”立即傳到各輔導站、練功點執行。“法輪大法研究會”也以最高組織機構的名義經常向各地站、點發出通知、公告等,還設有專人,或者利用互聯網、電話、傳真等現代化通訊手段與各地站、點聯絡,傳達李洪志及“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指令,指揮協調各地的活動。今年5月以來,李洪志雖然在國外,但國內“法輪功”練習者卻不斷收到他“我的一點感想”、“安定”、“位置”等被稱為“經文”的指令,傳達速度之快、流毒之廣、影響之壞,也都與其有一個組織系統有關。


  “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各地總站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弘法”、“會功”、“慶典”、“紀念”等大規模活動,還針對各地新聞媒體報道、刊載揭露“法輪功”的文章及有關部門禁止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和音像製品,多次策劃、煽動眾多“法輪功”修煉者有組織地圍攻新聞出版單位和黨政機關,嚴重影響了這些部門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破壞來之不易的社會穩定局面。1998年5月,“法輪大法研究會”及北京總站的一些骨幹煽動千余名“法輪功”修煉者圍攻北京電視臺。北京總站的一名骨幹成員因對此次活動態度不積極而被免職。


  由此可以看出,“法輪功”是以李洪志為首、體系嚴密、功能完備、未經登記註冊的非法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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