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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的傲慢 植根于市場壟斷 <返回>

  《北京青年報 聲音》

  編輯同志:

  我是鐵路建築單位職工,住在北京石景山永樂小區,電話號碼是68655470。從去年12月至今年6月,我一直在外地施工,家裏電話從未用過。因為人在外地,所以也未到電信局交過費,共欠電話局6個月的座機費150元(每月25元)。

  6月份回到北京後,我拿起電話想往外打,電話裏説:請到交費點交費。於是我6月18日到建行交了所欠的座機費150元與滯納金43元共193元。回到家後,電話就可正常使用了。但是,到6月30日,從外地往我家打電話,電話裏説:“沒這個電話號碼,你所撥的電話是空號。”從家裏往外打,則什麼聲音也沒有。

  我打112故障臺詢問,112台讓我打68652222問魯谷電話局,該局一女士説我的電話因為欠費被銷號了。

  我挺奇怪,6月18日我剛交了費,怎麼會欠費呢?該女士讓我到五棵松營業廳解決。我到五棵松營業廳後,部主任説欠費3個月就要被銷了。如果我要復號的話,要去西單營業廳交235元的復號費。

  於是,我又在7月14日去西單營業廳,輾轉打聽,走訪多個部門後,才知道交復號費要去客戶接待室。找到客戶接待室已是下午4時33分,門已經關了。

   據説,北京電信的客戶接待室每天下午4時30分下班,而且節假日休息。無奈,我只好返回。7月18日,我又去了。到該室的時候是上午11時30分左右,工作人員説他們要吃飯了,讓我下午1時30分再來。

  我在商場遊蕩了兩個小時後再去,他們説,想交復號費,先拿上機主的身份證,再交上6月18日至6月30日産生的50多元話費才行。我家電話原是用一個親戚的身份證辦的,無奈,只得再次返回去拿身份證。

  對這件事,我有幾點意見想與北京市電信局商討:

  一、北京市電信局收了我6個月的座機費150元,並加收了滯納金43元,利率高達50%以上,比高利貸還厲害。可以説,加收高額滯納金已是一次懲罰,再予以銷號屬於二次懲罰,對我的一次欠費行為給予雙重懲罰,合理嗎?

  二、我在6月18日交了費,電話就開通了。何來欠費須銷號一説呢?我覺得,在我交完費後,電信局單方面銷號停止了服務是一種違約行為。

   三、即使電信局説的有理,欠費3個月就要銷號,那電信局為何收我6個月的座機費與6個月的滯納金?他只應該收3個月的座機費75元,與這75元的滯納金。從另一個方面説,電信局收了我6個月的費,就説明他們自己把“托欠費3月銷號”這一條文給廢止了,在我交完費後,不應再銷號。

  四、電信局的客戶接待室中午11時30分下班,下午4時30分下班,節假日還休息。試問,為了保證電信局的休息時間,難道每個用戶都必須犧牲自己的上班時間?

  五、如果按規定在4月份即銷號,我可以一次性把3個月的座機費與滯納金、復號費交完了事。但他們沒銷,導致我交了6個月的座機費和滯納金,現在又銷了,還要我東奔西跑交復號費,試問,這責任該由消費者獨自承擔嗎?

   六、兩三百元錢不是大錢,但電信部門的做法令人無法忍受。我多交了3個月的錢,跑了不少冤枉路,看了不少白眼,還要在商場裏轉兩個小時等人家吃完飯,試問:電信局就這樣對待自己的客戶? 説了這麼多,實屬無奈。如果現在有另一家電信企業可以提供服務,我馬上會放棄中國電信。不為別的,也不在乎錢多錢少,我就是不想讓中國電信賺著我的錢,還給我們冤枉、白眼和冷冰冰的態度。  

  ●編者的話

  這是無數反映中國電信問題的來信中的一封。它説的是一個小小差錯,而且,差錯也很可能是偶然發生的。但奇怪的是,我們怎麼會聽到如此之多的“偶然”?就像拳頭打在一團棉花上,“偶然”不斷地重復,沒有任何反應。漫不經心中透著傲慢。顯而易見,在市場力量起決定作用的今天,中國電信的傲慢植根于它在市場上的壟斷。體制的改革正在進行,但它太慢了。而且,像電信這樣的行業,即便在將來,也還具有相當自然壟斷的特性。因此,儘管基於“偶然”的聲音是蒼白的,我們仍然需要呼喊,因為匯聚起來的聲音,遲早會形成真正的市場力量,去推進改革,矯正種種不公平。這就是我們發表此信的原因。歡迎你的參與。(中國青年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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