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信的當家人對社會各界這樣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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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新的電信市場格局,政府如何規範市場秩序,促進電信産業繁榮?我們邀請有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做一筆談。———編 者
●政府如何實行電信管制——信息産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 蘇金生
●裁判也要維護國家利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總公司總經理 張立貴
●渴盼公平有序競爭環境——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常小兵
●該管的要管住 該放的要放開——中國聯通公司副總裁 呂建國
●為競爭創造好環境——中國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總經理 田溯寧
●應保證新興企業的發展——吉通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齊鳴秋
●政府,裁判怎麼當——本報記者 冉永平
●政府如何實行電信管制——信息産業部電信管理局局長 蘇金生
○要實行以扶持新興企業發展為內容的不對稱管制政策
○支持骨幹企業,在國際競爭中站穩腳跟
○競爭充分,政府的事就少,我們的最終目標是讓市場發揮更大作用
○過去管制靠文件,今後要靠法
總體講,政府宏觀管理工作,要致力於建設並保持電信市場公平的有效競爭秩序,促進我國電信事業不斷增強競爭力。
目前,從經營實體的角度看,我國已初步形成了競爭格局;但具體到各業務領域,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在固定通信領域、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在移動通信領域還佔據著絕對優勢,還談不上是一種有效競爭。
為此,政府一方面要實行以扶持新興公司發展為內容的不對稱管制政策,並進一步開放市場,允許國內外更多的投資者進入我國電信市場;另一方面,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電信的總體水平還比較落後,因此,國家將根據具體情況,繼續支持一批骨幹電信企業增強綜合競爭能力,以便在國際電信業的激烈競爭中站穩腳跟。政府在電信資源、市場準入、網絡互通、資費政策等各方面的管理中都將貫徹這一思想。
▲為什麼要加強宏觀管理
近年來,世界各國特別是發達國家都在進行所謂“放鬆管制”的工作。而我國政府則強調必須努力加強宏觀管理工作。看起來,這似乎與世界潮流背道而馳。但事實上,國外的所謂“放鬆管制”,主要是對市場準入、資費審批的放鬆管理,至於像網絡互通、電信資源的管理則在大力加強。
宏觀管理,應當與市場競爭的實際狀況相適應———市場競爭越充分,需要政府管理的事務可能就越少;市場競爭越脆弱,需要政府干預的領域則越多。由於我國電信市場有效競爭格局尚未確立、法律法規也有待完善,必不可少地要加強政府管理工作。否則,佔據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完全能夠利用市場力量打敗新興企業,壟斷市場。毋庸置疑,未來隨著競爭的加劇,我國也將更多地依靠市場機制來促進電信業的良性發展,只是在市場機制失效的領域,政府將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
其次,積極維護國家利益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電信設施是當代社會最重要的基礎設施,是國家的神經系統,關係到國家政治、經濟、國防和文化等的安全。保證電信網絡和通信的安全暢通,是政府義不容辭的職責。電信業又是當前世界經濟的一個重要增長點,特別是隨著網絡時代的來臨,增強我國電信業的競爭力,發展信息産業,迎接新經濟的挑戰,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此外,電信服務關係到億萬群眾的切身利益,深為社會關注。當前電信服務還存在很多群眾不滿意的地方,需要電信企業認真提高服務水平、改善服務質量。
▲管理思路必須改變
政府宏觀管理工作自身也必須改革,以適應入世的要求。加入世貿組織,給宏觀管理工作帶來了新的課題。以與電信業關係最密切的“國民待遇原則”、“透明度原則”來説,當前的管理還難以滿足要求。
以往我國電信業宏觀管理工作中,發揮主導作用的是大量規範性文件。這些規範性文件的制定、發佈和實施,都存在不盡合理之處,缺乏穩定性、公開性。加入世貿組織,對傳統管理模式的衝擊是全方位、高強度的。當務之急,是要加強電信領域的立法工作,實現依法管理電信業。
在政企分開後,政府宏觀管理職能要比以往繁重、複雜得多。主要表現在,管理對象以郵電企業外的社會經營單位為主轉變為以全行業公司為主;管理方法以依靠行政命令、行政協調為主轉變為以依靠法律手段為主;管理重點以建立有效競爭秩序、保障公平競爭為主;管理目標則致力於電信業的全面發展,為我國信息網絡化服務;管理體制上要實現中央和地方電信管理機構按各自職權分級管理。顯然,做好這些工作,任重道遠,需要政府主管部門為此付出辛勤努力。
●裁判也要維護國家利益——中國移動通信集團總公司總經理 張立貴
市場如賽場,場上的秩序需要“裁判”來維護;當前通信市場競爭主體都是國有企業,國家的利益更需要“裁判”來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越是發展,政府的調控職責和作用就越重要。政府通過政策、法規、規劃、標準等手段來加強對電信市場的宏觀監管,毫無疑問是必不可少的。
嚴格的電信市場管制,能儘快形成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環境,促使各運營者嚴格自律,強化經營管理,提高服務水平,真正靠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去贏得市場、佔領市場,在競爭中發展壯大,否則就適應不了中國即將加入WTO後的國際“重量級”競爭考驗。政府監管,通過完善市場準入制度和資費管制,能限制不正當市場競爭;通過確定互聯互通規則,能保證平等接入和信息流動的暢通安全;通過實行資源的集中統一配置和監督使用,能促進有限的通信資源合理、高效運用;通過建立電信普遍服務的補償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制度,能有效地對運營企業的市場行為加以引導,保障全社會公平地享有基本電信服務,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權益。
即將出臺的《電信管理條例》,為政府加強電信監管提供了必要的依據,這標誌著中國電信業的宏觀調控將進入有法可依的階段。希望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格規範市場行為,統一尺度,嚴格制裁“違規”行為,儘快使電信市場步入規範化的運作軌道,妥善處理好國家、通信企業及消費者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形成繁榮而有序的市場競爭格局。
●渴盼公平有序競爭環境——中國電信集團公司副總經理 常小兵
如同體育競賽一樣,開放的電信市場需要明確的競爭規則和公平、公正的管制。
隨著電信市場的進一步開放,競爭將更加激烈。一方面,企業要努力依靠自身實力在競爭中求得生存、成長壯大;另一方面,也需要政府通過透明、有效的行業監管,創造公平、有序、公正、合理的競爭環境,使企業真正能夠放開手腳參與競爭並加快發展。
中國電信目前的負擔較重、義務較多,而且由於價格的不斷下調、缺乏新的業務增長領域,企業的利潤空間迅速縮小,面臨著巨大的市場競爭壓力和挑戰。為此,我們提出通過技術創新、機制創新和管理創新,用5年左右時間,將中國電信發展成為能夠體現中國電信業實力、真正具有國際綜合競爭力的大型企業集團。
實現這一目標,除中國電信全體員工不懈的艱苦努力外,還需要政府部門的大力支持,以使中國電信具備公平參與市場競爭、提供全方位服務的資格和綜合能力,從而不僅在國內應對電信市場開放後國外電信公司的競爭,而且走出國門參與高水平的國際競爭並爭得一席之地。同時,政府的資費政策既要體現基於成本的原則,又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既要維護用戶利益,又要保證企業具有持續發展的能力。我們還希望政府能夠儘快建立普遍服務資金補償機制,以使中國電信能夠輕裝上陣,參與公平的市場競爭。
●該管的要管住 該放的要放開——中國聯通公司副總裁 呂建國
近幾年來,隨著我國電信體制改革的深化,電信市場的政府管制有了長足的進步,但仍不能適應我國電信市場的飛速發展及加入WTO後面臨的複雜局面。我認為,主要問題是該管的要管住,不該管的要放開。我國電信市場的政府管制不僅僅是簡單的加強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優化管制。
一是要確定政府管制的定位。電信管制部門不是企業,也不應代表任何一家企業,而是政府,職責就是通過管制規範電信市場環境,實現政府確定的電信發展政策得以實現。比如政府決定在電信業引入競爭,打破壟斷,電信管制就要有相應的措施確保其實現。如果國家批准的第二家、第三家電信企業遲遲發展不起來,壟斷依舊或變相存在,不管怎麼説,政府管制就是不成功的。
二是要確定目標。在現階段,我國電信政府管制的目標應當是建立社會主義電信市場經濟,促進電信業的全面發展。不僅是短期的發展,而且要長期的發展,不僅一個企業一個專業發展,而且要全行業各種業務綜合發展,只有站在國家立場,才能實現這個目標。
三是法制。政府管制首先要立法,法定國家電信體制及管理原則。通過立法對資源配置、市場注入、有序競爭、服務價格、互聯互通、網絡安全等方面的管制提供依據。
四是建立一套透明的、開放的、行之有效的管制辦法。在電信市場開放的過程中,關鍵是要建立非對稱管制,對新興企業予以扶持。任何企業、個人均可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政府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用戶,用戶與政府的糾紛均可通過法律協調和解決。只有這樣,電信市場的政府管制才是成熟的、有效的。
●為競爭創造好環境——中國網絡通信有限公司總經理 田溯寧
擔負著建設中國寬帶IP網絡任務的中國網通公司,經過近一年的發展與建設,正在向為今年年底實現創業第一年重要目標全力奮鬥著。為了實現國家與董事會確立的公司使命,公司必須在2000年底,完成建設並運營跨8000公里,連接17城市,156個節點,80G全IP帶寬,具有端到端服務保證的寬帶IP骨幹網。完成上述目標,既是企業在新環境下競爭與發展的要求,也是公司管理者所要實現的其企業對社會與股東的責任和承諾。
新型電信企業發展也有待政府部門在行業管理方面給予進一步支持。我們也希望主管部門儘快借鑒各國電信開放發展的經驗,能夠在互聯互通,平等接入,網絡元素出租等方面積極推出新的舉措,並加大執行與貫徹力量,為電信行業引入有效競爭創建良好環境。
●應保證新興企業的發展——吉通通信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齊鳴秋
自1998年信息産業部成立以後,我國電信體制改革的步伐明顯加快,由於加大了行業管理的力度,逐步打破了過去的壟斷體系,特別是對新興的電信運營商所採取的鼓勵和支持的政策,更使得中國的電信市場繁花似錦,呈現出勃勃生機。
中國吉通公司之所以能夠逐步發展成為我國電信領域一支新興的方面軍,是與信息産業部的行業管理和正確領導分不開的。我們在加強內部管理並堅決執行信息産業部的各項方針、政策的同時,希望外部條件能夠更有利於企業的發展。對於在我國進一步形成電信市場的良性競爭格局,確保電信市場的有序發展提出以下建議:
一、在資源的分配、分享上,應制定出鼓勵新興電信運營企業的政策,以保證新興電信運營企業的健康發展。
二、在鼓勵各電信運營企業進行市場競爭的同時,要進一步規範市場秩序,防止有實力的大電信集團採取不公平的手段進行不平等競爭。
三、建立健全市場監管體系,不斷完善電信市場的管理辦法和政策,制定並完善電信市場的管理辦法和相關政策,確保新興電信運營企業的成長壯大。
中國吉通公司將繼續在國家電信管理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不斷發展壯大,以迎接新的挑戰。
●政府,裁判怎麼當——本報記者 冉永平
電信體制經過改革建立起一個新體制,但是適應新體制的規則還沒有確立。那麼———政府,裁判怎麼當?
概括這幾年的電信體制改革,無外乎兩句話:中國電信解體(裂變為3個新公司即中國電信集團、中國移動通信集團、中國衛星通信集團。尋呼本來也是獨立公司,後成建制併入中國聯通公司),新電信公司與信息産業部脫鉤。
改革後的中國電信市場,格局巨變。過去是獨家壟斷經營,現在是多家經營,過去是政企不分,政府和企業類似父子關係,現在企業是企業,政府是政府,新的企業與政府主管部門信息産業部在人財物等關鍵環節沒了干系。
從長遠看,新格局有利於發展,因為它有了競爭,更具有活力。但是,新的體制也遇到了新的問題。
▲重復建設和定價權
競爭帶來的新問題很多,主要或緊迫者有二:
一是重復建設問題。要競爭就要有一定的重復建設,這是經濟學的規律。可是,電信業是投資巨大的特殊行業,這就要求我們不得不慎重考慮重復建設問題。最典型的是移動通信。中國移動集團用了十幾年,花了巨大投入,織了一張覆蓋全國各個角落的網絡。網絡的覆蓋率是今天中國移動集團競爭的重要手段。相比之下,中國聯通的網絡覆蓋較弱。聯通要提高競爭力就要發展網絡覆蓋,解決的辦法有兩個:要麼聯通也去如法炮製一個網,這就要重復建設。重復建設的浪費明擺著,邊遠地區建一個網利用率都不足,何況建兩個(以後可能還會是3個、4個或更多)。要麼讓聯通漫遊到移動的網,但這對中國移動明顯不公平,等於讓中國移動砍一隻胳膊並安在對手身上。而問題的嚴重性還不僅如此,隨著加入WTO,電信市場的進一步開放,任何一個公司在北京建一個站,然後要求與你漫遊,你怎麼辦?今後誰還會到邊遠地區去發展?
二是定價權問題。我國的電信價格制定權一直在政府手裏。壟斷經營、政企不分的體制下無所謂,但現在有了問題。因為,價格是市場競爭的最重要手段之一。企業沒有定價權等於捆起胳膊比賽。由此可想,為什麼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因價格戰引發的“惡性競爭”會按下葫蘆起了瓢。其實,企業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産品的市場價格在其他行業早已是慣例,對定價權的爭論是80年代市場經濟初期的話題,但是由於電信領域的特殊性,這個問題今天我們才關注到。
▲規則真空與裁判原則
説到這裡我們可以看出,在各種新舊矛盾交織下,政府這個裁判不好當。我們雖然打破了一個舊體制,建立了一個新體制,但是,新體制的運行規則還沒有來得及確立,形成規則的“真空”,因此對裁判而言,更是難上加難。
舊體制的規則顯然不適用,市場化運作必然排斥政府行政命令似的管理,而新的規則又沒有,這就好像兩個足球隊已經走上綠茵場,可裁判發現,比賽規則沒有了,這種尷尬和混亂是可想而知的。
據説,在電信立法前,政府先要頒布一個電信管理條例,條例如能儘快出臺,將有助於規範市場秩序。
説到遊戲規則,除公平以外,要有一定的傾向性。比如足球比賽規則,國際足聯也在不斷調整,目的是要保護和鼓勵進攻,讓比賽更精彩。同樣,電信市場的遊戲規則,是鼓勵競爭還是鼓勵防守同樣是重要的原則。鼓勵競爭恐怕應該是順民心、合民意的最重要原則。
此外在國家利益、企業利益、消費者利益之間如何權衡,也是我們制定政策必須考慮的原則。最近記者到芬蘭考察,芬蘭的政府主管部門介紹,他們制定政策的原則只考慮保護消費者的長遠利益。這是西方的主要思路,我們可以借鑒,但也不能照搬。因為彼此最大的不同是:對方的企業是私有,我們的電信企業是國有。我們的問題要複雜些,因為手心手背都是肉。(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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