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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改革 僅有罵娘是不夠的        <返回>

   1996年以來,我國電信改革備受社會關注,學者們大概形成了三種主張:
   一種被稱為電信本位,就是將基礎電信網繼續由國家壟斷經營,網上各種通信或信息服務則培育多家公司展開競爭。
   第二種主張是將現有電信企業洗盤,拆分成眾多沒有壟斷力量的獨立小公司,然後由中國有線電視部門重新整合成壟斷型電信企業。
   第三種主張是將所有電信或者有線電視部門統統拆分成眾多小企業,完全交給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靠自由競爭、物競天擇來決定他們的命運。
   第一種主張的提出似乎專門對電信業做過一些研究,但是這種繼續由政府壟斷基礎電信的結論與小政府大社會的世界經濟改革潮流相背離,也不符合政企分開的改革方針。
   第二種主張既沒有理論根基又沒有現實的基礎,是一種感情色彩極其濃重的部門之見,只不過文筆麻辣頗受媒體重視。
   第三種主張顯然是照抄西方新自由主義1984年改革美國電信的經驗,或者是照搬我國中小工業企業的改革方案。
   令人奇怪的是這三種主張的提出者竟沒有一位是電信業內人士,這種現象被當時的媒體稱做“貴族的沉默”。其實業內人士早在80年代後期就提出了政企分開,引入適度競爭的改革方案,只不過當時既沒有可操作性,又沒有多少新聞價值,難以引起媒體重視。
   兩年以後,又一批學者發現電信改革遠沒有媒體妙作的那樣簡單,最關鍵的一個理論問題是:電信以及整個網絡産業的自然壟斷性還存在不存在?在各種的反壟斷中,電信領域有沒有法律除外,在多大程度上允許法律除外?
   有一位學者為了證明電信的自然壟斷已經不復存在,畫出了一條西方經濟學的成本曲線,得出的分析結論是:由於中國電信企業規模足夠大,服務量已經超過最低成本點,再由一家企業提供更多的服務就會産生成本增加的趨勢,所以電信的自然壟斷不復存在。
   幾乎同時,我國另一位學者仍然利用上述學者的圖形得到完全相反的結論。他認為,由一家電信企業壟斷基礎電信肯定比多家競爭更具有規模經濟性,所以對發展中國家而言,自然壟斷在現階段依然是存在的。
   其實兩位學者犯了同樣的錯誤,就是分析網格産業錯用了工業企業的規模成本曲線。網絡企業的規模成本曲線是另一種形式。
   由網絡企業的規模成本曲線看出,隨著服務量的增長,平均成本線和邊際成本線都是單調遞減的,如果説以前電信系統的規模經濟性可以大到全國一網,那麼現在的規模經濟性已經達到了全球一網的程度。如果我們把基礎電信通道也看作是一種通信業務,那麼單從企業看,全世界每種通信業務由一家跨國電信公司運營的效率最高。各國都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後不能排除這種世界級自然壟斷的趨勢。
   但是不論是什麼樣的壟斷都會帶來企業效益之外的負面影響,主要是在價格和服務質量上容易形成濫用支配地位,以企業的營利動機任意侵佔消費者剩餘,增大社會成本。
   對於一般工商企業形成的暫時壟斷行為,可由市場自由競爭自然打破,而對於自然壟斷行業現在最好的辦法是:由政府製造少量的競爭者制衡原有企業的支配地位。
   如此看來,政府對自然壟斷行業的管制內容往往不是減少,而是更多。
   在引入競爭之前,政府一般只管電信服務的價格或者利潤。引入競爭以後,政府除了可以放鬆對價格的管理之外,則要增加對普遍服務管制的難度,還要額外增加兩項新的管制內容,一是市場準入的管制,二是網間互聯的管制。
   擁有物理網絡的企業不像工業企業那樣只與市場發生關係就夠了,幾乎每個網絡企業之間都要發生非市場的互聯,而且這種互聯隨著企業數量增加,各方面關係的複雜化要呈指數增長,這要政府制定標準並負責監督實施。也有專家建議把物理網絡的互聯市場化,這樣很可能會成倍增加本來屬於內部交易的成本,最後還是要嫁到消費者頭上。因此比較可行的辦法還是引入儘量少的競爭者並在政府或者社會仲介機構的管制下來實現有效的競爭。
   自由競爭本來就是早期市場經濟的奠基人作為既定的假設前提而提出的,經過近兩百年的努力並沒有證明這個架構的充分合理性。新自由主義者從純粹個人利益角度觀察經濟現象,把人類本業是為了提高生存質量而進行的偉大經濟活動引向你爭我奪,引向貪慾和殘忍,以致引上了破壞周邊環境的自殘之路。
   應該承認,早期資本主義相對自由的競爭造成了摩天大廈,但是也付出了十分沉重的代價。後來的國家資本主義功不可沒,但又窒息了經濟活力。隨著網絡經濟的發展,人類沒有必要也不可能回到早期資本主義的自由競爭時代,在目前的基礎上,超越新自由主義,遵循網絡經濟規則走合作競爭和社會協同之路,可能是人類唯一正確的選擇。從現實的經濟競爭中,人們已經看到對抗性競爭是兩敗俱損的低水平競爭,時空交錯、共存共榮、合作互補才是最有效的競爭。
   農業社會靠接連不斷的衝突促進發展,工業社會主要靠競爭促進發展,信息社會將主要靠合作促進社會發展,誰能及早適應這一規律,誰才能抓住真正成為信息強國的機會。(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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