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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作風建設 實踐“三個代表”)文昌市公安局堅持與時俱進認真轉變作風 |
新華社海口9月28日電(楚劍鋒)被國務院授予“模範公安局”榮譽稱號的海南省文昌市公安局,以江澤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轉變工作作風,努力建設一支群眾滿意的公安隊伍。
在認真領會“三個代表”科學內涵的基礎上,文昌市公安局黨委對照自己的工作,認真解決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在黨性黨風方面存在的問題,改變領導作風。這個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在堅持學習制度的同時,完善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會制度。局長、政委周經海善於發揚民主,發揮集體智慧,凡重大問題都由局黨委集體討論,凡集體決定的事情領導成員分工負責,互相支持,團結協作。在工作作風方面,領導成員以身作則,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積極探索不斷發展變化的公安工作新路子、新方法。去年,他們根據公安工作實踐對7名中層幹部進行異地交流,提拔29名青年民警充實到派出所領導班子,增強基層單位的戰鬥力。
作為全國公安戰線唯一連續8年被公安部授予“模範公安局”稱號的先進單位,文昌市公安局近年來堅持解放思想、與時俱進,反對因循守舊、不思進取。1999年,他們在被國務院授予“模範公安局”榮譽稱號後,沒有陶醉在接踵而來的鮮花和掌聲中,而是用3個月的時間在全局上下開展“文昌公安形像是什麼”、“如何為模範公安局再添光彩”大討論,要求民警們要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努力建設一支居榮不驕、本色不改的公安隊伍。
在抓作風建設中,文昌市公安局始終把爭創人民滿意活動作為推動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的載體,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絡。1999年以來,他們先後投入100多萬元為“窗口”單位加強硬體建設,推行“承諾服務”、“上門服務”,把利民便民措施落到實處。去年,他們結合日常工作把為群眾辦好的各類證件捎帶上門近2萬件,為民辦實事好事3100多件。特別是在文昌市遭受百年不遇的洪澇災害時,全局民警全力以赴,解救被困群眾近萬人,搶救集體和群眾財産200多萬元,受到省、市政府的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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