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公安廳表示:不追究領導責任對不起人民


  廣東省公安廳副廳長劉廣潤昨天在全省公安系統安全工作會議上嚴正指出:一些公安基層領導、基層民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責任心不強,工作浮在表面,是重特大事故在我省屢屢發生的原因之一。公安部門不能再把“追究領導責任”放在口頭上了。

  劉副廳長指出,江門特大爆炸事故發生後,梁國聚等省公安廳主要領導達成了共識,認為事故的發生在很大程度上源自於部分地方公安機關領導人麻痹大意,責任心不強。現在絕不能再手軟了,一定要追究領導責任,不然對不起人民,對不起黨中央。(南方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