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江門市有關部門了解到,發生“6.30”爆炸事故的江門煙花廠的200多名員工中僅有15人參加了社會保險。絕大多數傷亡的員工將無法獲得工傷保險賠償。
按照我國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工礦企業必須為服務三個月以上的員工辦理養老、工傷等社會保險。其中工傷保險費,是由單位按所屬全部被保險人上年度的月工資的總額的0.5%至1.5%逐月向社保管理機構繳納。但江門市這家屬於高危企業煙花廠卻只為15人辦理社會保險。
據江門市社會保險管理局局長湯珠樣説:參加保險的人每月只需要七、八元錢。員工在參加了社會工傷保險後,因工傷致死的,其家屬可獲得最高達4萬元的賠償。因工受傷的,社保機構將承擔70%的醫療費用。為節省幾元錢這家煙花廠老闆將自己掏錢為傷亡員工支付數百萬元的醫療和撫恤費用。
另據了解,煙花廠爆炸事故中33名死者的身份今天正式查明,33名死者中13人來自江西,11人是江門本地人,其餘9人則來自河南,四川,湖南等地,其中有29人是煙花廠員工。今天在住院的重傷傷員中有2人被確認是原來的失蹤人員,失蹤人員也因此由6人減至4人。(中國中央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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