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錄取什麼生理缺陷或疾病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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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來臨了,近日許多家長向本報熱線諮詢高考考生病情狀況與高校錄取的關係。昨日,記者就此事走訪了省普招辦,獲悉有以下疾病或生理缺陷者,不能被高校錄取: 1.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者除外),頻發性期前收縮,心電圖不正常,心肌病及其他器質性心臟病。 2.血壓(超過140/90毫米汞柱,低於86/56毫米汞柱)。單項收縮壓(超過60毫米汞柱,低於80毫米汞柱)舒張壓(超過90毫米汞柱,低於50毫米汞柱)。 3.結核病,除以下情況,均不能被錄取:(1)原發性肺結核;浸潤型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性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後遺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等),血行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後兩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症狀者。 4.支氣管擴張病,現仍復發者。 5.慢性肝炎病人並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各種惡性腫瘤患者。 7.慢性腎炎。急性腎炎治愈不足兩年。 8.有癲癇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遊症患者。 9.肺切除超過一葉,肺不張一葉以上。 10.類風濕脊柱強直,慢性骨髓炎。 11.兩上肢和兩下肢不能運用者。 除上述病例外,有影響健康和學習的疾病,能否報考,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地的特點和專業要求研究確定。 另外,某些特殊專業院校對考生自身身體狀況也有不同要求,如航空專業、公安專業、醫藥類專業等等,考生在填報此類專業時應根據自身情況酌情考慮。 (長江日報) |
中國中央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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