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機錄考生分配原則是什麼?

  未被計算機錄取且服從分配的考生,可分配到本區縣有招生計劃且計算機錄取未滿額的學校。分配原則為:   

  一尊重計算機錄取結果,已被計算機錄取的考生不得再進行分配;計算機錄取滿額的招生學校不得接收分配考生。二優先保證普通高中、國家級、省(市)級職業技術類重點學校完成招生計劃。三堅持從高分到低分的原則進行分配。分配的考生應與機錄考生分數相當。四尊重考生意願,凡沒有填報服從某類學校分配的考生,不得將其分配到該類學校。   

  今年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到有招生計劃而沒有錄滿的學校登記入學,學校不增加收費。(北京晚報)

中國中央電視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