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首頁 > 聯合國恢復對伊武器核查

國際資料:聯合國對伊拉克武器核查大事記
11月29日 17:44

  1991年至1998年,聯合國先後派出200多個武器核查小組到伊拉克進行了400多次調查,銷毀了一系列導彈、導彈發射裝置、化學武器以及用於製造化學武器、生物武器的材料和設備,歷經多次武器核查風波。   

  1991年

  5月1日,聯合國宣佈,以聯合國秘書長德奎利亞爾為首的聯合國銷毀伊拉克化學、生物和核武器特別委員會(特委會)組建完成。

  5月14日,特委會第一批由34名專家組成的技術小組抵達巴格達,開始對伊境內核設施進行實地核查。

  5月17日,聯合國秘書長向安理會提出一項銷毀伊拉克武器的三階段計劃。

  1992年

  7月5日,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要求進入伊拉克農業部大樓搜尋有關武器的材料,遭到拒絕。到26日,伊拉克一直禁止聯合國核專家進入伊農業部。

  1993年

  6月11日至7月19日,伊拉克多次表示反對核查小組在其一些彈道導彈試驗基地安置永久性攝像監視裝置。

  11月26日,伊無條件接受聯合國安理會關於長期監督伊拉克武器生産的第715號決議。 1997年

  10月23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第1134號決議,要求伊拉克無條件允許特委會和核查小組進入伊的任何地區、設施進行檢查。29日,伊決定禁止特委會和武器核查組內的美國人進入伊領土。

  11月20日,伊拉克宣佈允許特委會“原班人馬”返回。第二天,伊拉克宣佈禁止核查人員進入“總統府邸”。

  1998年

  1月12日,伊禁止以美國人斯科特裏特為首的軍事核查小組進行核查,引發當年第一次核查風波。

  2月20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抵巴格達進行調解。23日,安南同伊拉克達成協定,核查人員可以自由地、不受限制地進入包括8個總統府邸在內的任何地點。

  3月26日至4月2日,聯合國特別小組對伊多處總統府邸進行核查。特委會證實伊方面給予了合作。

  10月31日,伊拉克決定完全中止同特委會任何形式的合作,包括特委會在伊境內的武器監測工作。

  11月5日,安理會通過第1205號決議,要求伊拉克立即、無條件、全面恢復與聯合國所有武器核查人員的合作。14日,伊拉克接受決議。

  12月17日,英美對伊發動了代號為“沙漠之狐”的軍事行動,伊拉克隨後中斷與特委會的合作。

  1999年

  12月17日,安理會通過第1284號決議,決定成立聯合國監督、核查和視察委員會(簡稱“監核會”),代替名存實亡的“特委會”負責對伊銷毀生物、化學武器和彈道導彈的核查,但一直遭到伊拉克的拒絕。

  2001年

  2月26日,聯合國與伊拉克關於恢復對伊武器核查問題會談在紐約舉行,這是自1998年12月以來雙方首次直接接觸。此後雙方進行了多次會談,沒有取得進展。

  2002年

  8月1日,伊外長致信安南,邀請聯合國“監核會”主席漢斯布利克斯訪問伊拉克,並希望聯合國武器核查小組能“在雙方同意的最早時間內”抵達巴格達。

  9月16日,伊拉克宣佈無條件接受聯合國武器核查。

  11月8日,聯合國安理會通過關於伊拉克武器核查問題的第1441號決議。

  11月13日,伊拉克接受安理會第1441號決議。(記者 王龍琴 )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中國中央電視臺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