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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康中國》之七:深圳打工族 工薪底線十年來全國最高
09月30日 22:17

  國家統計局確定的小康標準中,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是2400元人民幣。而深圳特區內的最低工資標準為每月595元,一年就是7140元,幾乎是小康標準的三倍。

  在位於深圳市的石川電子有限公司,記者見到了5年前從四川省安岳縣來深圳的打工者楊永華。她告訴我們,去年她的基本工資為每月574元,今年5月份深圳推出新的最低工資標準後,她的基本工資就漲到了595元。

  最低工資標準是深圳從1992年起在全國第一個開始推行的。當時每月最低工資標準為245元。此後逐年提高。到今年5月1日,深圳第十次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十年中累積增長將近兩倍。楊永華也因此先後漲了五次基本工資,,從1998年的430元提高到現在的595元。加上補貼費、加班費,她現在每月至少可以拿到1000多元錢。

  在楊永華所在公司的工資表上記者看到,700多名員工中除了50名管理者和高級技術人員外,其餘650人的基本工資都是595元。除了基本工資外,加上補助、加班費等,絕大部分員工實際領到的工資都在700元以上。

  目前,深圳有320萬象楊永華這樣的打工族。

  深圳市勞動局局長黃造基説,實際上深圳市的最低工資標準主要依據深圳市最低生活費用、人均贍養系數、綜合考慮社會平均工資、勞動生産率和經濟發展水平來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1990年國家統計局確定的小康標準之一是,城鎮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2400元人民幣。在深圳的打工者只要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正常工作,一年的最低勞動報酬就是7140元,幾乎是小康標準的三倍。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都已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其中最低的每月為190元,每年為2280元,也接近了這一小康標準。


責編:張競   來源:央視國際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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