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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招工收押金 最高罰3萬
09月11日 14:26

  《北京晨報》2002年9月9日訊:以招工為幌子騙取求職者押金,皮包仲介市場提供虛假招聘信息,隨意散播應聘者的個人資料……人才市場存在的種種招工陷阱將難以再在深圳立足,將於今年10月1日起實施的《深圳經濟特區人才市場條例》從法律上為這些職介場上的黑幕下緊箍咒,如用人單位向應聘人收取押金、培訓費、保證金等費用將被罰款1萬至3萬元。

  深圳是全國人才的集散地,有些黑心“老闆”利用求職者找工作心切的心理,巧立名目騙取押金、保證金、服裝費、培訓費,這些“老闆”聲稱不交錢就不錄用,求職者雖是萬般不情願,半推半就交了錢之後,才大呼上當。

  此外,那種貼兩份廣告就可算人才仲介的“皮包公司”也將難以再生存下去。《條例》規定,要取得仲介機構的資格,需要有1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金,並有5名以上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取得人才仲介服務資格證書的專職工作人員。從事人才仲介服務應當取得深圳市人事行政部門頒發的執業許可證。未經許可而從事人才仲介服務的,違法行為人將被處以1萬至3萬元的罰款。


責編:范小利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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