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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可獲得再就業援助? |
09月11日 1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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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期滿即將出中心,或已出中心但再就業困難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以下簡稱困難群體人員),可以得到再就業援助。
他們可從政府有關部門得到上門諮詢和政策援助、職業指導援助、就業信息和崗位援助、技能培訓援助、社會保險關係接續援助、勞動保障事務代理援助、生活保障援助、以及特困群體的特殊援助等八個方面的幫助。
另外,即將出中心的下崗職工可以得到下列政策諮詢和服務:
(1)每位下崗職工出中心前至少可以參加一次再就業和社會保障有關問題的諮詢活動。
(2)可以得到一本專門服務手冊,通過這本手冊,可以了解從政府哪些部門獲得何種幫助,和如何得到幫助。
(3)可以得到再就業優惠證(卡),憑此證(卡)享受各項再就業優惠政策。
困難群體人員在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公共職業介紹機構可免費得到如下就業信息和崗位幫助:
三次基本符合其條件的就業信息;參加專場招聘會;參加勞務輸出的,在輸入地公共職業介紹機構也可得到有關幫助。
每一位願意接受技能培訓的困難群體人員,可從政府勞動保障部門獲得至少一次減免費培訓機會,並在培訓後可以被推薦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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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劉棣 來源:勞動和社會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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