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01年底,全國人口總數為127627萬人(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省),從業人員為73025萬人,勞動力參與率為77.03%;城鎮從業人員佔從業人員總數的32.8%,鄉村從業人員佔從業人員總數的67.2%;城鎮登記失業率為3.6%。
為提高勞動者文化素質和職業技能,中國政府通過多種途徑,積極發展各類教育事業,實行學歷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並重的制度。目前,普及九年義務教育人口覆蓋率達到85%,青年壯年文盲率下降到5%;有普通高等學校1225所,在校學生719萬人;成人高等學校686所,在校生456萬人;普通中等學校80400所,在校生7919萬人。國家還通過發展高等職業技術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中等專業技術學校、技術工人學校、就業訓練中心、民辦職業培訓機構、企業職工培訓中心等職業培訓形式,努力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培訓體系,加強對新生勞動力、在職職工及下崗失業人員的培訓。針對未能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等新生勞動力,全面實行一至三年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技工學校、就業訓練中心進行調整和重組,建立綜合性培訓基地;推動“市場引導培訓、培訓促進就業”機制的形成;全面推行職業資格證書制度,並建立了從初級工到高級技師的職業資格體系。目前中國城鎮80%以上的新就業人員達到高中水平以上或者經過職業技能培訓,已有近3500萬人取得了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經過政府和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中國的就業總量明顯增加。1978年以來,城鄉從業人員共增加了32873萬人,其中城鎮增加了14426萬人。
就業結構發生很大變化。2000年,第一、二、三産業從業人員的就業結構比重分別為50%、22.5%和27.5%。與過去相比,第一産業就業比重明顯下降,第二、三産業就業比重增長較大,特別是第三産業的就業比重增長速度高於第二産業的增長速度。國有和集體單位的從業人數佔城鎮從業人員的比重從1978年的99.8%下降到2001年的37.3%,私營企業、個體和外商投資企業的從業人員明顯增加。在農村,農業就業雖仍以家庭為主,但隨著城鎮化戰略的實施和非農産業的發展,非農就業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迅速發展。到2000年底,鄉鎮企業從業人員達12819.5萬人,其中,鄉鎮集體企業從業人員3832.8萬人,鄉鎮私營企業從業人員3252.5萬人,鄉鎮個體企業從業人員5734.2萬人。二十世紀九十年代以來農村轉移到城鎮就業的勞動力達8000多萬人。
從1998年開始,政府實施第一期“三年千萬”(三年內累計培訓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1000萬人)再就業培訓計劃,通過動員社會培訓力量,實行政府購買培訓成果等有效措施,推動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參加再就業培訓。1998年至2000年的三年間,全國各地共組織了1300多萬名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參加培訓,接受培訓半年後的就業率達到60%。從2001年起,政府開始實施第二期“三年千萬”再就業培訓計劃。目前已在30個城市實施了“創業培訓”計劃,對有志於開辦小企業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進行創業培訓,在培訓結束後幫助他們進行工商登記、獲得小額貸款,通過發展小企業以吸納更多的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
1998年至2001年,中國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累計有2550多萬人,其中1680多萬人實現了再就業。
殘疾人參加社會勞動和就業的權利得到政府的高度重視。中國採取集中與分散相結合和鼓勵自謀職業的方針促進殘疾人就業。福利企業是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重要形式,政府通過給予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鼓勵發展福利企業,以吸納更多的殘疾人就業。同時,還實行殘疾人按比例就業的政策,所有用人單位都要按照一定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達不到比例的企業和單位要繳納促進殘疾人就業保障金。1996年至2000年的五年間,社會各方面利用政府撥款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培訓殘疾人110多萬人,安置就業110多萬人,殘疾人就業率由70%提高到80.7%。
截止到2001年底,全國已建立縣級以上(含縣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3192個,專職和兼職勞動仲裁員近2萬人。從1993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公佈至2001年底,全國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共立案受理勞動爭議案件68.8萬件,涉及勞動者236.8萬人,結案率始終保持在90%以上。此外,各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還以非立案方式處理勞動爭議50.3萬件。
——資料引自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中國的勞動和社會保障狀況》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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