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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抽查結果表明,熒光燈具半數以上不合格 |
04月01日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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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今天公佈的去年第4季度熒光燈具抽查結果表明,熒光燈具半數以上不合格,合格率僅為43.1%。
據國家質檢總局産品質量監督司有關人士介紹,這次抽查主要選擇江蘇和廣東兩個大型燈具專業批發市場裏的51種熒光燈具,合格22種,其中34種燈具使用電感鎮流器,合格17種,抽樣合格率50%,17種燈具使用電子鎮流器,合格5種,抽樣合格率僅為29%。
據了解,不合格熒光燈具存在的主要問題是産品的耐熱、耐燃燒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燈具中的導線截面積達不到標準要求;燈具的耐久性不符合標準規定。
據有關專家分析,存在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一些批發市場缺少質量管理機制,有些經營者為降低成本,批量採購低價劣質零部件,在店內邊裝配邊銷售,燈具只要點亮就賣,質量狀況完全失控,另外,目前燈具生産廠多數為小型私營或個體企業,這些企業生産條件差、工藝落後、技術水平低,缺乏必要的檢測手段。
專家建議,消費者選購熒光燈具要選擇品牌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較高的産品,查看産品標識是否齊全,正規産品的標識應有商標、廠名、型號規格、額定電壓、頻率和功率等,燈具電源線應有長城標誌,燈具帶電體不能外露,光源裝入燈座後,手指不能觸及帶電的金屬燈頭。購買燈具後,發現燈管兩端發紅,燈管閃爍不定時,應及時更換燈管,防止鎮流器燒壞,燈具上也不要吊挂其它物件。
此次抽查部分質量較差的産品是湖州市織裏恒琪電器廠的“恒琪”牌,順德市華強本邦電器有限公司的“華強”牌,浙江東方集團公司德方玻璃燈具廠的“德方”牌,南海市羅村聯星龍燈飾電器廠的“龍”牌。(江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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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楓聆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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