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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採訪札記:可持續發展、時間表與夥伴關係 |
09月01日 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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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約翰內斯堡8月31日電 :在本次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上,除“可持續發展”之外,出現頻率最高的字眼當屬“實際行動”、“時間表”和“夥伴關係”。這三個詞反映了大會的總思路:為了實現全球的可持續發展,用設立具體時間表和夥伴關係的方式促進實際行動。
代表們幾乎人人言必稱“可持續發展”,“可持續發展”好象成了個“筐”,什麼都可以往裏裝。會上,“沒有某某就沒有可持續發展”成了流行的話語模式。然而當一個概念成為“口頭禪”,也就有被濫用的危險。
究竟什麼是“可持續發展”呢?事實上這一概念誕生的時間並不長,1987年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在《我們共同的未來》報告中第一次闡述了可持續發展概念——既能滿足現代人的需求、又不損害後代人需求的發展。確立全球可持續發展戰略,還是1992年在巴西裏約熱內盧舉行的地球首腦會議上的事。
可持續發展説起來很容易,一旦付諸實施卻要涉及各國利益的分配。對一個國家,這是長期和短期利益之間的調整;對全球,則要調整目前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之間的利益分配。因此,裏約會議以來很多國家、尤其是發達國家出現了“光説不練”的現象,這使南北差距進一步拉大,全球生態環境進一步惡化。
為此,本次可持續發展世界首腦會議的核心內容,就是討論如何採取實際行動。時間表和夥伴關係,是大會提出的兩個行動辦法。
大會計劃通過的《執行計劃》,最引人注目的內容就是時間表。也就是説,規定國際社會應該在特定時間內實現具體的發展或環境目標。比如,各國就到2015年將全球漁業資源恢復到可持續發展水平達成的一致,就是一個典型。8月31日,會議文件磋商繼續艱難進行,一些國家部長也加入了談判。各國爭論的焦點之一,就是在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究竟該不該定時間表、該定怎樣的時間表。
在這個談判中,美國代表堅決反對設立時間表,説設立全球統一的步調“不可能,也沒有意義”。但是如果沒有帶些強制性的要求,如何能促使各國犧牲短期的經濟利益呢?看來,一旦涉及利益,實施可持續發展的阻力就增大了許多。
本次會上談論的所謂“夥伴關係”,是指政府之間、以及政府與非政府組織和企業等社會各界之間合作,實施具體的可持續發展項目。這一概念與《約翰內斯堡政治宣言》和《執行計劃》一起,被看作會議的三大成果。到目前為止,大會上已經冒出了200多個“夥伴關係”項目,多為跨國、跨機構合作項目,涉及的領域包括水、能源、森林等。
“夥伴關係”無疑有積極意義,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很多問題確實無法單靠政府解決,需要各界參與。但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在倡導“夥伴關係”時的活躍,反而讓一些發展中國家感到擔憂,他們怕“一本好經又被發達國家念歪了”。一些發展中國家代表指出,美國等發達國家熱衷“夥伴關係”,很可能是為了逃避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
時間表也好,夥伴關係也罷,要把可持續發展落到實處,關鍵還在責任。從可持續發展概念的提出,到本次首腦會議的強調行動,15年來人類正不斷加深對可持續發展的認識。但只有國際社會、特別是發達國家本著對自己和後代負責的態度,加快加大行動的力度,而不是計較短期利益的得失,人類才能真正走上可持續發展之路。( 新華社記者姜岩 毛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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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趙國臣 來源: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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